怎樣理解完善金融支持創新體系,促進新技術產業化規模化應用?
《建議》提出,要“完善金融支持創新體系,促進新技術產業化規模化應用”,這項舉措的目的就在於,推動構建全方位、多層次、多管道科技金融體系,更好地支援科技成果轉化、企業關鍵技術研發和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發展壯大。在具體落實中,需要注意抓好以下3個方面工作。
第一,完善信貸支持科技的體制機制。一是大力發展科技信貸業務,採取差異化監管政策,鼓勵商業銀行建立專門的組織、風險控制和激勵考核體系,設立廣為覆蓋的科技金融專營機構,同時發揮好政策性、開發性金融作用。二是建立支援科技企業的信貸產品體系,開展信用貸款、智慧財產權質押貸款、股權質押貸款等融資業務,開展投貸聯動融資服務,滿足科技企業技術研發、成果轉化、裝備購置、並購重組等融資需求,為承擔國家重大科技項目的企業提供長期限、低成本的融資支持。三是制定專門的科技企業信貸政策、業務運營機制和流程,調整對科技企業的信用評級和信用增級方式,推動大數據、區塊鏈、人工智慧等技術在科技企業徵信、風險評級、成果評估等方面的應用。
第二,暢通科技企業市場融資管道。一是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促進科技企業生命週期融資鏈的無縫銜接。持續推進創業板、科創板、新三板和區域性股權市場的制度創新,完善股權融資的資本市場體系。推動創業板支援更多優質初創企業便利上市融資、再融資,支持符合國家戰略的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資產在創業板重組上市。推動科創板聚焦支援突破關鍵核心技術、參與全球競爭的硬科技企業融資。發揮新三板服務科技型中小企業股權融資的基礎性作用,推動新三板加快建立掛牌公司轉板上市機制。鼓勵區域性股權市場設立科技創新特色板塊,加強與新三板對接,擴大擬掛牌科技型企業儲備。二是促進創業投資發展。鼓勵更多社會資本設立創業投資、股權投資和天使投資,支持引導投資機構聚焦科技型企業開展業務,持續加大對創新成果在種子期、初創期的投入力度。適度放開保險、社保基金等參與創業投資,探索稅收優惠與投資期限相掛鈎,鼓勵長期投資。推動國有資本以市場化方式進入投資市場,推動政府投資引導基金向市場化母基金轉化,推動對子基金由統籌管理向服務和激勵轉變,優化容錯機制及基金績效考評機制,提升投資效率。三是支持科技企業發行公司債、企業債、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中小企業私募債、小微企業增信集合債等債務融資工具,推動開展可交換債、並購債券試點,滿足科技企業多樣化融資需求。探索資產證券化、可轉換債券、供應鏈融資等在科技企業融資中的應用。
第三,完善科技融資擔保體系和配套制度。一是創新科技融資擔保模式,構建適應科技型企業特點的風險保險控制體系,持續加強擔保產品創新,完善科技融資擔保體系,改善績效考核辦法,加大對科技融資擔保機構資本支持和風險補償力度。二是鼓勵保險機構開發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及關鍵研發設備的財產保險、產品責任保險、產品品質保證保險、專利保險等產品,為科技企業、國家重大科技項目提供保險保障服務。對符合條件的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專利保險、科技型中小企業履約保證保險等,實施補貼、補償等獎勵和風險分擔政策。三是培育發展科技金融中介服務體系,推動地方政府牽頭搭建地方徵信平台,加強區域徵信互聯互通。發展多種形式的科技金融服務仲介組織,為科技型企業提供投融資諮詢、金融資源對接、會計法律顧問等服務,協助金融機構評估新興技術和企業風險。四是加強跨境資金管理政策支持,提高科技企業跨境融資便利化程度。研究建立金融監管沙箱機制,探索支援前瞻性、高風險、高成長科技企業的創新金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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