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
咸丰七年正月廿六日与沅弟书
沅甫九弟左右:廿四日专人至,接来件,知接战获胜,水师虽未甚如意,然已夺船数号,亦尚可用。水师自近日以来,法制大备,然其要全在得人;若不得好哨好勇,往往以利器资寇。弟处以全副精神注陆路,以后不必兼筹水师可也。
用绅士不比用官,彼本无任事之责,又有避嫌之念,谁肯挺身出力以急公者?贵在奖之以好言,优之以廪给,见一善者则痛誉之,见一不善者则浑藏而不露一字,久久善者劝,而不善者亦潜移而默转矣。吾弟初出办事,而遂扬绅士之短,且以周梧冈之阅历精明为可佩,是大失用绅士之道也,戒之慎之。
余近发目疾,不能作字,率布数行,惟心照。
兄国藩手草,七年正月廿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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