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眠
催眠是指催眠师向被试者提供暗示,以唤醒他的某些特殊经历和特定行为。许多心理学家认为,催眠与其他一般状态是相似的,包括放松、全神贯注和联想。在催眠状态下,一个人可能经历“在感知、思维、记忆和行为上的一些改变”,包括暂时的麻痹、幻觉和忘记“对催眠术医师的暗示做出反应”。
心理学大词典认为:催眠是以催眠术诱起的使人的意识处于恍惚状态的意识范围变窄。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指出:催眠状态是以被催眠者的意志服从于施术者的意志开始的,而没有这种服从就行不通”。国内有些学者认为:催眠是以人为诱导(如放松、单调刺激、集中注意、想象等),引起的一种特殊的类似睡眠又非睡眠的意识恍惚心理状态。其特点是被催眠者自主判断、自主意愿行动减弱或丧失、感觉、知觉发生歪曲或丧失。另外一些学者认为:催眠是一种人际互动,在此人际互动中,一个人(被试)对另一个人(催眠师)发出的暗示作出反应,从而产生一些想象中的体验,涉及知觉、记忆的改变和活动的随意控制。
催眠实质上是一种人为的,介于觉醒与睡眠之间的心理状态,催眠者的暗示诱导使被催眠意识处于积极而活跃的状态,使潜意识中的大量信息被重新组合,提取并与催眠者的意识发生连通产生的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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