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黄帝内针的基本特点 2

第二章 黄帝内针的基本特点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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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随证治之
《伤寒论》云:“观其脉证,知犯何逆,随证治之。”黄帝内针亦是如此,落脚是随证(症)治之,而不是随病治之,更不是随指标治之。这里的重点不在病上,也不在脉上,而在证上。证是中医的眼目,是中医人的下手处,也是修习黄帝内针特别要注意的地方。
“证”与“症”的含义不完全相同,过去更多的是用“证”。“证”可以包含“症”的内涵,而“症”则未必能够包含“证”。只是用久了,大家都不去细究,自然慢慢就相通了。
证是患者对身体的综合表达,这个表达既包括了症,也就是疾病的表现,也包括了病因,同时还隐含着对问题所给出的自治方案。因此,证实际上涵括了病证、病因、病治,是三合一。
所谓证(症)还可以表达成是机体能够感受到的异常,而机体常见的证(症)不外酸、麻、胀、痛、痒、热、寒等,当然还有二便、饮食、呼吸、睡眠等异常。
证有定位的证,比如身体局部疼痛;也有定性的证,比如恶寒、发热、失眠等。不能定位的证需求助于《黄帝内经》《伤寒论》等中医经典。
第三节 同气相求
三才既是黄帝内针的理法,也是它的方针。要将三才之道落实于理、法、方、针各步,其最重要的一个原则就是“同气相求”。
同气相求是《易经》在法理上的一个重要概念。《周易》乾卦文言的九五曰:“同声相应,同气相求。水流湿,火就燥,云从龙,风从虎,圣人作而万物睹。本乎天者亲上,本乎地者亲下。则各从其类也。”到了《系辞》,孔子将这一概念表述成:“方以类聚,物以群分。”
“同气”的涵义相当宽泛,常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其实道的就是同气。同气自然相求。所谓相求,也就是相互给力,相互帮助,相互成就等。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这是同方同气相求;“水流湿,火就燥”,这是同性同气相求;“本乎天者亲上,本乎地者亲下”,这是同位同气相求。诸如此类,不一而足。
同气相求,要在有求必应。这是黄帝内针取穴定位的不二原则。取穴能否效如桴鼓,能否立竿见影,全在同气相求上。
在黄帝内针体系里,同气相求又叫“求同气”。同气求准了,自然是有求必应。同气求不准,往往石沉大海。所以,就整个黄帝内针而言,在法理上,明了同气相求是为了有应;在技法上,求同气就要精益求精。
求同气,就是求病证的同气,病证在哪里?在三才的哪一部?隶属于哪一经?这个能够确定后,那么治也就确定了。
治就是取同气,病证在哪一部位,治所取的穴就在哪一部位;病证在哪一经,治所取的穴就在哪一经。因此,辨证实际上是明气,施治实际上是求同,若能将各各不一的“同气”融会贯通,进而在在处处都能找到同气,信手拈来,便就是有求必应了。
那么,最后针要落到何处?落在同气,才能相求,才能相应,才会效如桴鼓。
中医除了讲经,还要识络,经为主干,络为网辅,或曰经为经,络为纬,共同经营脏腑内外、四肢百骸。学针灸者可能皆听过一句流传很广的口诀,大意是“宁可失穴,不可失经”。而在黄帝内针的体系里,需要改一改:“穴可失,经可离,同气不能丢!”
如果同气不失,即便离经离穴,它亦在经在穴;若是同气丢失,即便在经在穴,亦如离经离穴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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