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精制版50】苏珊娜·西格尔:《利维坦》| 社会契约论的奠基之作

【中文精制版50】苏珊娜·西格尔:《利维坦》| 社会契约论的奠基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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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1651年

作者:[英] 托马斯·霍布斯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中文文稿 

你好,在今天的节目中,我们请到了哈佛大学哲学系的苏珊娜·西格尔教授。她将和我们一起讨论的是十七世纪英国哲学家霍布斯的政治哲学名著《利维坦》。这部书探讨了人性、人类的心理机制与政治体制之间的关系。虽然很多人都不同意霍布斯的结论,但大家反复辩论这部书的内容,恰恰证明了它的经典地位。


我叫苏珊娜·西格尔,是哈佛大学哲学系的教授。我在哈佛从事教学工作大概有20年了,专门研究政治和精神哲学。



一,国王与议会的对立


1603年,查理一世登基,成为了英格兰的国王。他在任内推行了封建专制,鼓吹“君权神授”,认为国王的权力是不可违抗的。1628年,议会通过了限制王权的权利请愿书,因此触怒了查理一世。第二年,他解散了议会,以后11年都没有再召集国会。1637年,查理一世强行要求苏格兰的长老会在举行宗教仪式时必须采用英格兰教会的祈祷书,因此引起苏格兰人民的不满。1638年,苏格兰发动战争。为了给这场战争筹集军费,查理一世被迫于1640年召开了新的议会。


议会通过决议,处死了国王的宠臣,又通过法令,规定议会必须定期召集,国王不可以在未经议会同意的情况下将其解散。国王与议会于是陷入了对立的状态。查理一世在1642年离开了伦敦,并于当年8月宣布讨伐国会,挑起了内战。这就是《利维坦》的作者霍布斯所诞生和成长的时代背景。


霍布斯出生于1588年,死于1679年。他在英国出生,经历了英国内战,这一事件不断困扰着他。参战的两方主要的分歧在于保皇派认为国王应拥有更多的权力,相信议会的人则认为议会该有更多的权力。


在这场纷争中,霍布斯是站在保皇派一边的。1640年,霍布斯写了一篇名为《法的要素》的短文,从语言学和心理学的角度,陈述自己支持保皇派的观点。随着议会派逐渐掌权,霍布斯担心他的作品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于是,霍布斯像许多其他人一样,流亡到了巴黎。他对于英国内战非常关心,一直在思考怎样的政治制度才能够有效地管理整个社会。大概当一个人置身于政治动荡的时代,他就会开始思考一些政治哲学的核心问题:我们希望在怎么样的政治体制之下生活?为了探讨这些问题,霍布斯在巴黎开始写作《利维坦》。这本书最终于1651年出版。


“利维坦”的名字取材于《旧约圣经》,是一只巨大的怪獸的名字。霍布斯希望用这个名字来作比喻:他觉得利维坦就好像一个強势的国家一样,国家的主权是利维坦的“灵魂;官员和其他行政人员是利维坦的关节;用以连接拥有主权的人、推动每一关节执行任务的是利维坦的神经”。


虽然霍布斯是在英国内战期间写作这本书的,但《利维坦》并不是要针对某一具体的时间和地点做论述。它的目标最终是要探索人类的心理机制,也藉此探讨怎样的政治社会最适合我们。



二,为什么必须要有“政府”?


《利维坦》的首版封面由霍布斯本人与一位法国艺术家共同设计,上面画着一个头带王冠,手持利剑和权杖的巨人。这个巨人是《旧约圣经》中的怪兽利维坦的化身,他的躯干和手臂由三百多人组成,代表了霍布斯最重要的政治理念之一:“君权人授”。


《利维坦》的第一部分与心理学有关。如果读者只读这部分,他永远不会知道这本书其实是关于政治的。霍布斯选择这样论述,原因是他相信政治有情感基础。


对于任何政治结构,我们都可以提出疑问:什么样的思维习惯、心理状态、性格特点,或者说什么样的心理特征能促进政治结构的优化?反过来,我们也可以问,政治结构促成了什么样的意识状态?霍布斯感兴趣的正是这两个问题。


在霍布斯创作《利维坦》的年代,人们一般认为人类的本质是“至善”。但霍布斯不认同这种概念。他从人类的欲望出发,认为“至善”的本质不可能存在。在没有“至善”的前提下,他在书中提出了一个对政治哲学和政治理论产生巨大影响的问题。他要我们考虑一下:如果没有政治制度,我们的生活会变成什么样?这种“没有政治制度的生活”就是所谓的“自然状态”?


在这种“自然状态”下,没有人会说:“这是必经之路,不走不行。”也没有一个有组织的群体会说:“我们要发展成这样,我们要在这里发展,我们要这样分配它。”社会没有发展的方向,没有保障安全的法则,没有财产权,也没有分配资源的方案。有的只是个体之间的多种互动,并且这种互动是不受任何规则指引的。


霍布斯开始设想,在这样一种“自然状态”下,人们的生活会变成什么样?按照他对人性的理解,他得到的结论是人类会陷入“战争状态”。


提到“战争状态”,我们可能立刻会想到国家之间的战争。但在“自然状态”下,这个世界并没有国家这政治制度。其实,他所说的“战争状态”不一定是真正的战争,而是一种不稳定与不确定的倾向。


他在书中花了许多篇幅论述人类的心理机制,试图证明人类彼此之间会有暴力、不敬、冒犯的倾向。同样重要的是,他认为人类也有合作、团结的倾向,只是如果没有政府措施的保障,我们无法确保合作和团结倾向的稳定性。


假如说,有人确定要攻击你,这肯定非常可怕。但当你不确定他会不会攻击你时,你同样会感到不安。如果我无法预知你如何对待我,我就会从自然状态变成战争状态。那我就有理由先发制人,夺走你的东西。这时候大家都没有财产权,但都有日常会使用的物件。比如大家都有自己睡觉用的枕头。我可能要抢你的枕头,你也可能要抢我的枕头,那我不如先抢了你的。


虽然霍布斯没有社会心理学实验室,也做不了实验,却有一些影响深远的洞见。有一个观点我个人觉得最有启发:他认为人们很容易觉得自己在某些方面有优越性。比如说,在读中学或高中时候,你听说有人觉得你不够好,这时你肯定会质疑这种看法。但你一般不会说:“不,我们是一样的,没什么好不好。”你更可能会说:“你什么意思?她以为她比我强?我比她强好不好!”你会以针锋相对的方式回应,霍布斯认为,这种情绪的作用极其强烈,冤冤相报的循环就是这么来的。


自然状态下理性或非理性的人们,一旦采取暴力形式解决问题,就会发生像黑手党电影中的情形,“你杀我兄弟,我杀你表亲”。这种复仇没有止境,没有任何方法可以结束它。在我看来,这一观点很有洞察力,解释了人际交往与政治中都有可能出现的情况。


所以说,如果你有意要破坏社会稳定,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对某人说:“你知道吗,有些人看见你受苦高兴坏了。”或者说:“他们都觉得自己比你强。”听到这种话的人一定会被刺激到,也不管你说的是真是假,他们都迫切地想报复。


在自然状态下,没有什么可以使个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因此,如何避免“自然状态”变成了政治思考的核心。


“如果没有某种权力之威慑敦促人们遵守各种自然法则,诸如正义、公道、谦谨、慈爱以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信条,就会导致人们走向偏私、自傲、复仇之类的自然激情。”“假如没有权力或权力不足以保障人身安全,每个人就会愿意并能够合法依靠自己的力量和计谋去抵抗他人。在当时氏族部落生活的所有地方,互相抢劫不仅是正当职业,且绝对不会被当成违反法律,结果就成了赃物抢得越多的人越光荣,人们不再遵从法律,而去追逐这种虚荣。”


(托马斯·霍布斯,《利维坦》,陆道夫、牛海、牛涛译。北京:群众出版社,2019,页69。文字经撰稿人修改。)


霍布斯认为理性的人一定会想方设法去规训“自然状态”。这就为政治统治带来了合理的依据。在正常合理的政治统治下,人们会主动放弃自己的一部分自由,服从于统治者的权威。作为交换,统治者会保护这些人其它方面的权利,维护社会秩序。这样一来,即便承认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没有天生的不平等,但人们都会在保护自己的前提下,接受统治者的决策。


随之而来的一个问题是:究竟应该是君主负责治理国家,还是应该由集体选出来的议会来决定国家的未来?


在某个委员会中工作过的人可能都想过这样一个问题:“如果只有一个人来做这件事,会使事情变得更容易吗?”这个问题非常重要。当然,如果只有一个人决策,事情肯定会比较简单,那人也能避免一些政治问题,毕竟他不用去费心权衡不同建议的优点和缺点。


我们把这个问题放到英国内战的背景去看。从霍布斯的角度说,集体决策带来的问题和困难确实无法解决;而在另一方面,让民众自由选择政体也有不合理的地方,因为自由选择势必会带来政治动荡的风险。因此,唯一能发挥作用的就是一个拥有绝对权力的独裁统治者,这虽然不是最好的,但却是唯一有效的。


霍布斯专门论证了为什么让一大堆委员会来执行决议是不可行的。他说:“假如他们没有一致同意谁来在不同意见之间拍板,那该怎么办?”但肯定又得有人拍板。所以他觉得委员会制度这只会带来混乱。尽管他没有将这个问题概念化为民主制度的问题,但他提出的问题确实是民主制度要面对的。如果不要独裁,而尝试建立一个有投票权的民主制,即代议制民主制,那么有时候“我方”会占上风,有时则会占下风。


假设当“我方”输掉后,作为个体的“我自己”又该如何继续在这个政治制度中寻求身份认同呢?我怎样才能有动力继续参与政治呢?如果“我方”总是输,那我只能说:“好吧,算了。我们就是赢不了。”但如果今天的政治对手是明天的潜在盟友,那么我就可以容忍对手的存在。但假设我方觉得获得了统治权的对方是不合法的统治者,那民主制度就会瓦解,因为这会让一部分人毫无政治的参与感。


霍布斯虽然是保皇派,同意英国的国王拥有绝对的统治权,但他的理论已经不再以“君权神授”为标准,他认为君权的合法性源于人们都想避免“自然状态”的出现。


当我这个个体把权力让渡给君主时,君主的行为就体现了我的意志。所以我没有理由抱怨他,因为实际上他做就等于是我在做。君主的形象是全体臣民的集合,而不是一种对立的状态。霍布斯想表达的意思其实是“君权人授”。


从这个角度来说,如果我在这个政治制度中受到了伤害,其实不是其他人在伤害我,是我伤害了我自己,因为我是全体的一部分。对于霍布斯来说,在国家出现之前没有政治统一体或共同体。是先出现了“国家”这个概念,之后才出现了“政治共同体”的概念;是先有了“国家”的概念,后来才有了“民族”的概念。“政治共同体”和“民族”的概念都是发源于国家的。



三,政治结构的情感基础


霍布斯认为自然的政治不平等并不存在,这其实是说,人们在政治生活中的方方面面都是平等的,人们都是同样脆弱的。我们都会被愚弄,而我们也都不想被愚弄。我们都觉得自己更优越,而我们也都会因别人觉得自己比我们优越而想要回击。他认为,从与政治相关的情感来看,人们都是平等的。换句话说,对政治而言,真正重要的是处理它的情感基础。


霍布斯认为人类普遍有一种傲慢的情绪。这种情感在自然状态下会激发无休止的暴力和争斗,引发社会的不稳定。他提出,要想有效地应对这个情况,最好的办法就是利用人的恐惧来压制人的傲慢。


霍布斯认为,唯一可以控制傲慢的就是恐惧,对更强大的他者的恐惧和忌惮。一个令人望而生畏的君主,他无法胁迫人们抛弃优越感,但他可以让人们不敢沉溺于自己的优越感而影响做事。如果一个人执意沉溺于自己的优越感,他就会受到他人的反制。这也是为什么霍布斯认为绝对君权比民主制度更好的其中一个原因。君主之所以会让人害怕,因为人们把自然状态里的不确定性转移到了君主的意志中。也就是说,人们无法揣测君主的意志,不确定他要怎么做,只能希望他做的事不会带来太多伤害。在君主制中,人们无法根据规则来约束君主,因为这种规则根本不存在。


在霍布斯的构想中,人类在“自然状态”下没有必要遵守道德。因此,我们需要政治秩序使我们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这样我们才能为道德善恶等价值搭建一个讨论的框架。


我们用“承诺”这件事来举个例子吧。一个愚蠢的人承诺去做一件事,他可能会在心里想:假如我不管这个承诺去做别的事情,这可能会对自己更好。霍布斯的观点是,如果处在自然状态下,很多人确实会这样做。但是他知道这样造成的结果是不好的。霍布斯认为,需要先有政治制度,我们对彼此做出的承诺才有效,我们才能做出所谓道德正确的事。


没有政治制度的保障,道德其实不会有机会发挥作用,我们甚至不会有遵守道德的动机。霍布斯这种看法也许有些奇怪,因为,你可能会觉得,先要有道德出现才能有法律,法律与道德紧密相关,并需遵守道德规则。但对霍布斯来说,情况恰恰相反。



四,霍布斯的局限


从我们今天所处的时代来看,霍布斯对于人性的理解,以及他对“自然状态”的描述可能都有偏颇之处。但他提出的思考对于今天的人来说,仍然具有启发意义。


霍布斯的创见在于他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人们在理性思考的情况下会达成什么样的共识?如果政治体制来自于理性的共识,如果它可以替代自然状态,那么这种政治体制就是合理的。霍布斯提出的问题对后来欧洲的哲学家有很大的影响;卢梭、罗尔斯、洛克以及后来的许多哲学家也使用了相同的方法论,他们得出了各不相同的结论,与霍布斯的结论也不尽相同。


毕竟霍布斯设想的情况在实际中是不存在的。假设真的到了人们彼此不信任的地步,又经历了“财产被偷、亲属被杀”这种暴力情况,这时大家就会意识到需要改变现状。人们会觉得“我们需要不同的东西。”从历史和心理的角度看,霍布斯所描述的情形确实是很不可信的。


霍布斯只是从假想的情况推论,这样的推论不一定有助于我们改变现实社会。毕竟用抽象的方式询问什么方法可以解决政治问题,很少能对特定的社会提出什么确切的方向。


历史上在哥伦比亚、南非,甚至在美国、德国的一些地方,曾长期存在过针对特定群体的、有组织的暴力活动。就算我们问“假如能从头开始,我们该怎么办”也是没用的,因为有具体的历史存在,我们根本无法从零开始。


霍布斯的理论是不完美的,但却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他的很多理念,特别是他提出的问题和他探讨这些问题的方法论,都渗透到了之后几百年的政治体制和国家决策的过程当中。


霍布斯写作时有时像历史学家,有时像宗教思想家,有时却又是反宗教的,还有的时候他很像一个哲学家。现在我们以后人的视角看,可以循着各个线索去理解他。他对后世几百年影响巨大,我想不出还有哪位思想家对现代政治哲学产生过比霍布斯更大的影响,因为霍布斯实际上是开启了“社会契约论”的传统。


“社会契约论”主张,一个人在融入社会时,他必须同意遵守社会共同的规则,接受相应的义务,社会则可以保障那个人的安全,可以不受暴力和其他种类的伤害,并拥有一定的权利。


洛克、卢梭和罗尔斯都继承了社会契约论的主张。他们共同思考的一个问题是,什么样的政治制度是最合理的、最能被人们认同的?这就是所谓“理想理论”的传统。在霍布斯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到抽象的论述。它的优点在于可以回答一些问题,如“什么样的政策是我们真正需要的?”这可以帮助我们搭建起一个思考的共同基础,让我们跳脱出个人的利害关系,进一步思考大众的利益。他让我们可以权衡政策的利弊,思考如何建立一个完善的制度。


如果从美国的政治思想来看,在霍布斯以外,我们还有其他的传统。比如非裔美国人的政治思想,集中在特定时间和地点所发生的事情上。这种政治思想非常具体。他们会写小册子,控诉着自己不被当人看的悲惨案例。按照霍布斯所描述的“社会契约论”,很多非裔美国人都同意遵守社会的规则,但却没有得到社会相应的保障。所以,从他们的角度说,霍布斯的理论其实是遥不可及的空话。


霍布斯的想法有很多不切实际的地方。他所拥护的绝对君主制,在历史上也受到了很多的质疑。但是,从长远来看,霍布斯还是切中了民主制度的许多关键问题。


从长期来看,民主制度其实非常脆弱。虽然从美国和欧洲的统治阶层的角度来看,民主制度似乎是胜出了。但我们现在已隐约可以看到,民主制的胜利其实是个幻觉。


既然霍布斯根本是错的,为什么我们还要读他的书呢?这是因为他有意无意地强调了民主制面临的主要问题。虽然他没有直接表达出他的疑惑,但他非常敏锐地发现了许多问题:为什么广泛的政治参与如此难实现?为什么社会进行理性的讨论那么困难?为什么我们很难在政治上得出一致的结论?在某个时候,社会是需要当机立断的,什么样的机制可以做出迅速有效的决策?这种机制真的稳定吗?从这一点看,你可以说霍布斯是对的。集体决策的机制很难才能实现,而且很不稳定。似乎只有民众持续的政治参与,才能支撑民主制度。


霍布斯的《利维坦》提出了一系列值得思考的核心政治问题:如果完全没有权力机构,生活会变成什么样?建立权力机构实际上是人们尝试改变世界的方式。而当人类开始寻找合理的政治模式,就一定会遇到问题,因为这是一个需要不断努力、不断修正的过程。从这个角度来说,霍布斯开创的政治思维方式对于我们今天仍然具有积极的启发意义。


本期教授推荐书单:


对于刚入门希望多了解政治哲学的人,西格尔教授推荐大家阅读《史丹佛哲学百科全书》中有关卢梭和霍布斯的词条。另外,大家也可以阅读卡尔·施米特的短文《政治的概念》,里面提到国家是政治的统一体。这统一体永远是借着界定敌人而存在的。约翰·杜威的《公众及其问题》和约翰·罗尔斯的书都很值得阅读。


另外,西格尔教授特别喜欢丹妮尔·艾伦(Danielle Allen)的《与陌生人对话》(Talking to Strangers),因为这本书融合了政治哲学与历史,从1954年美国法院宣布公立学校的种族隔离政策违宪谈起,说明了建立互信的困难和方法。


本期节目由喜马拉雅制作播出。本节目中文版由牛津大学博士后研究员许止峻撰稿、编译。英文版由Zachry Davis, Galen Beebe 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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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三更有Dream

    能让人思考和讨论的即是经典,这无关结论。

  • 京漂6号

    我们以前可能误读了《利维坦》,权力的游戏,无论君主制还是民主制,都有可能其根本缺陷,不加制衡,都可能导致暴政。

  • 京漂6号

    人类从暴力不受约束的状态,到暴力受到约束的契约社会,其进化的奥秘,值得一次次思考,一次次重新认识。

  • 17629527miq

  • 春儿_rC

    自然状态,民主政治统治的效率,契约精神,受保护的权利

  • 春儿_rC

    2位主播的声音很好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