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欢迎收听《水滴语文》,我是高老师。今天,我们继续来讲《左传》当中的《郑伯克段于鄢》。昨天,我们讲到了郑庄公的母亲,她生庄公的时候难产,她就特别不喜欢庄公而喜欢她的小儿子,而且屡次的请求他的丈夫想把君位给他的小儿子,但是她的丈夫并没有同意。今天,我们接着往下讲。
及庄公即位,为之请制。公曰:“制,岩邑也,虢叔死焉,佗邑唯命。”请京,使居之,谓之京城大叔。祭仲曰:“都城过百雉,国之害也。先王之制:大都,不过参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今京不度,非制也,君将不堪。”公曰:“姜氏欲之,焉辟害?”对曰:“姜氏何厌之有?不如早为之所,无使滋蔓!蔓,难图也。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公曰:“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
等到了郑庄公即位的时候,他的母亲姜氏就为他的弟弟共叔段来请求要制这个地方。这个时候,郑武公已经去世了,制就是虎牢关,大家都知道虎牢关三英战吕布,就是那个地方,是在河南省荥阳县的西北,这是一个非常险要的地方。然后郑庄公就说:“制,岩邑也,虢叔死焉。”岩邑,“岩”就是险要的,而“邑”是指地方,郑庄公就说这个制它是一个特别险要的地方,东虢国的国君就死在那儿了。当时,春秋时期有很多小的诸侯国,大的吞并小的,这也是当时的一个潮流。所以说,郑国就把东虢国吞并了,东虢国的国君就死到了制这个地方。“佗邑唯命”,“唯命”就是唯命是从,别的地方我就听你的了,但是制不能给。他母亲的请求,其实郑庄公就拒绝了。然后,他母亲说,你就把京那个地方给他吧,“请京使居之”。京,现在河南省荥阳县的东南,离制也不远,庄公就让他的弟弟共叔段居住在京那个地方,大家都把他弟弟称作京城大叔。
庄公手下有一个大臣叫做祭仲,这个“祭”就是祭祀的祭,但是这里当姓的时候,咱们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是个特殊的读法。祭仲就说了:“都城过百雉,国之害也。”都城的“都”,是指比国都低但比一般等级高的城市在那个时期叫“都”。就相当于我们现在的上海、天津、重庆这样的城市,它不是首都北京,但是它比其他的城市要高一些,因为它是直辖市。百雉,中国古代的城墙,长一丈、宽一丈、高一丈为一堵。我们今天说墙还是一堵墙,三堵为一雉,也就是长是三丈的墙就一雉。“过百雉”,也就是说它的城墙已经超过了300丈。祭仲就说他的城墙超过了三百丈,其实就是国家的危害。按照先王的这种制度,大的都城它不能超过国土的三分之一,而中等的是不能超过五分之一,而小的是不能超过九分之一。但是,今天京这个地方它不符合这种法度,“非制也”,它不是先王定下的这种制度,“君将不堪”,就是国君您,郑庄公你要受不了了,你管不着他了。这个时候,郑庄公就说:“姜氏欲之,焉辟害?”
大家看一下,庄公其实是对他母亲有意见的,称他母亲为姜氏,而不称母亲。他说,我妈妈老姜太太她想这么做,我怎么能避免这种危害呢?我总不能不听我妈妈的吧。祭仲就回答说,“姜氏何厌之有?不如早为之所,无使滋蔓!蔓,难图也。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姜氏何厌之有”,这里的“之”是宾语前置的标志,姜氏有何厌,你妈妈有什么满足的呢?啥都满足不了她,你不如早给你弟弟安排个地方。“为之所”,这是一个双宾语,“之”是代共叔段的,这个“所”是地方,你要早点给他找个地方,不能让他在京待了,不要让他滋长蔓延,“无使滋蔓”。说如果一蔓延的话,那你就难以除掉了。然后,他用了一个比喻的修辞,说蔓草尚且还不好除,何况你亲爱的弟弟,你那个受你妈妈宠信的弟弟。这个时候,郑庄公就说了“多行不义,必自毙”,现在已经成为一个成语了,说你多做不义的事,你必定自己会垮台。这个 “毙”,它的本意是倒下去,在这里是指垮台,到汉代以后,“毙”还有死的意思。说一个人你总做不应该做的事,总做不义的事,一定会自己垮台。“子姑待之”,这个“子”是对对方的一个尊称,说你姑且等一等。这是郑庄公和祭仲之间的这种对话。
这里,我们能看到这样几个问题,第一个就是在他母亲的这种娇惯宠信之下,共叔段他确实做了很多出格的事。第二点,郑庄公他对他母亲和弟弟采取了一种隐忍的态度,他母亲要什么,只要不太出格的,他就同意,而对他的弟弟是非常放纵、纵容的。这个其实就为后来的这种兄弟之争埋下了祸根。庄公在这个过程当中有没有错误?其实,我们客观地说,一定是有错误的。如果他要像祭仲所说的,早点儿把这个问题解决了,可能兄弟二人最后就不会打起来。
下文涉及到了两个人战争的问题和战争之后的结果,我们明天来接着讲。(182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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