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组专家解读《政府工作报告》:加强失业保障有哪些举措?

起草组专家解读《政府工作报告》:加强失业保障有哪些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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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失业保障有哪些举措?


                                                              王 存 宝

        近年来我国一直保持较低的失业水平,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今年2月份以来城镇失业人数增多,带来了城镇调查失业率明显攀升。如何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是对政府治理失业、促进再就业工作的重大考验。

(一)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是失业保险最基本的功能。截至2019年底,全国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为2.05亿人,占城镇就业人数的47%。按照现行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对象主要有两类,分别是参保的城镇失业人员和参保的失业农民工。对参保满1年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城镇失业人员,根据其累计缴费年限确定可领取失业金的期限,按月发放失业保险金,最长不超过24个月;对连续工作满1年的参保农民工,失业后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目前有7个省份统一了政策,实行农民工和城镇职工同等缴费、同等待遇。去年底和今年初以来,国务院已先后出台了3项措施加大失业保险保障力度:

一是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金期限。对领金期限届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城镇失业人员,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退休年龄。

二是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这里不符合领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是指参保缴费未满1年或者缴费满1年但个人主动离职的城镇职工,不包括参保不足1年的失业农民工。

三是阶段性提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从今年3月至6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的失业人员,发放双倍的价格临时补贴。截至今年3月底,已经向230万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93亿元、向6.7万名失业农民合同制工人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4.1亿元,发放价格临时补贴6亿元。在实施好上述已经出台的政策措施基础上,今年继续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将参保不足1年的农民工等失业人员都纳入常住地保障,按相关标准发放临时生活补助。通过这次扩围,将使失业保险保障扩大至城乡所有参保失业人员,真正实现全覆盖。

(二)提高申领失业保险金便利度。失业金申领更加便利,可以使更多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获得保障。2019年,全国共有460多万人领取不同期限的失业保险金,但也有大量符合领金条件却未申领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其中有的是因为很快找到新工作不用领,有的担心领金记入档案后不好找工作而不敢领,还有不少人是觉得手续麻烦、标准太低或顾及面子而放弃领。为此,要进一步畅通申领渠道、优化经办服务等事项,失业人员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就可以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经办机构认定失业人员失业状态时,应通过内部信息系统进行比对审核,不得要求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在全面实现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申领程序,便利失业人员。同时,各地不得要求失业人员转移档案,更不得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况记入职工档案。

(三)推进失业保险省级统筹。随着城镇调查失业率上升、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扩大、申领手续简化,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数将会大幅增加,基金支出压力明显加大。近年来,我国失业保险基金一直处于收支相抵略有结余的状态,截至2019年底,累计结余4600多亿元,总量是比较充足的,完全可以满足失业保险金发放、援企稳岗补助、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支出需求。但同时也要看到,我国失业保险基金分布很不均衡,结构性矛盾突出。目前,全国共有900多个失业保险基金统筹地区,统筹层次较低,大部分是市级统筹和县级统筹,只有少数地方实现了省级统筹。不同统筹单位基金结余差距也比较大,有的省份备付期限达10年以上,少数地方备付能力不足、收支压力较大。根据有关部门部署,要加快推进失业保险省级统筹,提升基金互济性和支撑能力,最大限度保证失业保险保障扩围等政策落实落地。失业保障任务重、基金支出压力大的地方,要充分考虑当地基金结余情况,把握好政策实施力度和节奏,必要时调整基金支出结构,优先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支出。

(四)以保民生助力失业人员再就业。加大失业保障力度,为失业人员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是失业保险的重要功能。在保生活的前提下,要帮助失业人员加快转换角色,积极参与求职就业。但多数失业的劳动者,靠自身努力实现再就业本身较为困难,疫情冲击导致就业机会减少,他们在劳动市场上的竞争劣势进一步凸显。要强化就业援助,加大对企业招用登记失业人员的政策激励,对吸纳失业人员就业并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向企业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多招用失业人员的要加大激励力度。对失业人员中的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帮扶仍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就业的,加大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各地要因地制宜开发一批临时性公益岗位,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纳入岗位安置范围,给予一定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让他们先就业再择业。对从事公益性岗位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适当延长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等政策享受期限,有效减轻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经济负担。对年龄大、技能低、滞留在常住地的农民工、城镇长期失业青年等失业人员,要加大针对性的帮扶。对有创业意愿的,在加大民生兜底基础上,为他们提供项目对接服务及场地、技术、公共服务等支持,帮助更多失业人员在逆境中化危为机,以创业带动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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