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内容:
1.三权分立的思想源头来自哪里?三权分别指那三权?
2.立法部门的参众两院的成员怎么选拔,人数怎么规定的?康涅狄格妥协案为何被称为伟大的妥协?
3.1787《美国宪法草案》签署始末
4.《美国宪法草案》关于黑奴的投票权有何规定?当时是如何看待奴隶制的?
上集我们说到,1787年5月,美国十三州的代表在费城召开了制宪会议,也就是想弄一个新的宪法出来。在这次会议上,当觉得时机成熟之后,詹姆斯麦迪逊就抛出了自己的主张,即前面说的弗吉尼亚方案。
一
简单地说,这个方案主要部分就是以三权分立的形式,组建美国的政治体系。那什么是三权分立呢?这事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据说这老头儿提出了一个概念,那就是国家有三个权力: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如果这三个权力之间比较和谐,国家就稳定,否则就乱套。
我们说在君主制的时代,也就是有国王和皇帝的国家里,这三个权力是统一在一起的,也就是所谓的集权,权力集中。
后来是英国的哲学家约翰•洛克先提出了权力分开的分权概念,接着在1748年,也就是这次美国制宪会议之前的40年,由法国的孟德斯鸠明确地提出了“三权分立”这个概念,即立法,司法和行政这三个国家的基本权力要由不同的机构来掌管,而且三个机构不能有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
詹姆斯·麦迪逊就是按照洛克和孟德斯鸠的设想,准备让这个三权分立在美国实现,立法权归议会,司法权归法院,而行政权就是政府的菜。
二
在他看来,这首先解决了美国当时没有中央政府的问题,把行政权从州议会里分出来,那就必须建立中央政府。
其次呢,把司法和行政的权力从当时的州议会拿走,也大大降低了过度民主“多数暴政”的可能性,一句话,农名伯伯们想通过州议会为所欲为,基本上从此是别想了。
这种从老百姓手里夺权的想法,当然得到了大多数代表们的赞同,你要知道,这些家伙都是社会的精英和富翁,都是深受老百姓权力太大之苦的人。但框架没问题,不代表就可以实施,讨论具体条例时,麻烦就出来了。
按照詹姆斯的建议,三权里面最重要的立法部门要实行两院制,也就是分成上院和下院,下院的议员由老百姓选出来,而上院是由下院的这些议员们再次投票选出来。
这样做的原因就是立法部门很重要,再次拆分还是为了防止“多数暴政”,加一道保险。大家对这个建议也没有意见,可是对于议员的人数产生了巨大的分歧。
当麦迪逊说每一个州在下院里占多少名议员的名额,就根据这个州的人口数量来决定时,会场上立马是一片“NO!NO!”之声,为啥?因为这样一来,人数多的州就占了天大的便宜,而弗吉尼亚州正好是人数最多的州。
你想想,如果下院一共100个人,其中有60个都是从弗吉尼亚州选出来的,那么由此产生的上院议员人数必定也是弗吉尼亚占多数,这样一来,两个院子都是弗吉尼亚的天下了,以后弗吉尼亚就算是想上天去摘星星。
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全美国也必须一起上天去摘星星,其他州和傀儡一样了。当然,真实情况不可能这样极端,但按照这个方案,人数少的州以后在立法这事儿上无足轻重那是一定的。
三
危机马上就出现了,大家吵成一团,谁也不服谁,那些人数少的小州们就准备退出大会,俺不玩了行不行?关键时刻,大会主席华盛顿的威望挽救了这次会议,他说宪法不制定出来,谁也不能走,小州代表们还真就没敢走。
终于,康涅狄格州的代表罗杰·谢尔曼提出了一个折中的方案,这就是康涅狄格妥协案,也称作伟大的妥协。
具体来说,谢尔曼提议把下院改为众议院,也就是老百姓的院子。根据每一个州的人数来分配代表的名额。
同时,上院改名为参议院,英文叫做Senator,意思就是古罗马的元老院,这个机构就要适当地脱离老百姓,不按照各州的人数来确定代表数量了,而是实行各州平等,每个州两人,参议院的代表也不能由众议院的代表来选举,而由各个州的议会自己选举产生。同时参议院还拥有对政府官员的审批权,等于是参议院的权力延伸到了政府部门。
(图片来自网络)
这个方案的好处有两个,它在人数少的州和人数多的州之间平衡了权力,同时它增加了参议院的权力,这就让“多数暴政”发生的可能性又降低了,因为参议院不是老百姓选出来的,是州议员们选出来的社会精英阶层。
所以,我们一直说,美国的这个制宪会议实际上就是限制民主的大会。
四
结果就是,这个康涅狄格妥协案最终被大家接受了,一直用到今天。
接下来,整个大会围绕着新的秩序如何建设讨论了很多问题,包括政府里的总统如何选举,行政权是应该由多人共享还是一人独占,对逃亡的奴隶应如何处置,是否禁止奴隶贸易,法官是由立法还是行政部门指派等等,感兴趣的同学可以自己找资料看一看。
几乎每一个问题都和立法部门的人数之争一样,充满了激烈的辩论和妥协,说实话,我们确实应该佩服这些代表们,他们足足开了110多天的会。
那是没有空调的炎热的夏天,代表们为了体面,还要穿着厚厚的礼服,戴着假发,在紧闭门窗的房间里反复论证某一项措施是不是妥当,真的很不容易。
到了后来,那就是拼体力了,麦迪逊和汉密尔顿这样的小伙子就占了优势,他们可以滔滔不绝说上一天,那些老头子们只能一边擦汗,一边说NO或者YES,没办法,人家年轻啊。·
五
值得一提的还有投票权的问题,妇女,小孩和无产业的流浪汉没有投票权是天经地义的,大家都没有异议,问题是,大量存在的南方的黑奴应该怎么算?
你别想错了,不是黑奴有没有投票权的问题,他们肯定天经地义没有投票权。争论的焦点是,拥有大量黑奴的白人农场主有多少选票?
有些农场主有上千名奴隶,根据要求,这些奴隶也要上税的,如果这个农场主只有一票,那他肯定觉得很亏。
最后妥协的结果是,黑奴按照五分之三的人来计算,也就是如果农场主有五个黑奴,他就格外多了三票,这个吧,从人体的生理结构来说,很不科学,但当时,那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最后就是如何对待奴隶制,几年前的《独立宣言》铿锵有力,“人人生而平等”,但是现实是,到会的55位代表,有25位是大奴隶主,尤其是南方的各个州,几乎家家有奴隶,种植园经济,没有奴隶咋干活?
可是如此赤裸裸的言行不一,确实让大家多少感觉有点羞愧,商量的结果是,国会可以在20年以后拥有裁决国际奴隶贸易的权力,也就是最早也要到1808年才可以讨论是不是废止奴隶交易。在这之前,国会被禁止讨论奴隶问题,换句话说,大家手里的这批奴隶至少还可以使用20年。
六
会议一直开到1787年的9月份,才总算是在与会代表间达成了基本一致,最后的结果是39名代表,加上一位秘书作为证人,在《美国宪法》草案上签了字,用华盛顿的话来说,就是“我们十一个州加上汉密尔顿上校,共同制订了这部宪法”。
你要是问,北美不是13州吗?为啥华哥说十一个州?
这事儿是这样的,那个最小的,最民主的罗德岛州根本就没派人来,岛上的农民伯伯认为这个会纯属多余,修改啥《条例》,现在人民完全当家作主不是很好吗?
除了罗德岛,纽约州也出了幺蛾子,他本来有三名代表,可是中间有两名代表因为家里有事儿,中途退会了,这样一来,纽约州代表只剩下亚历山大•汉密尔顿自己。
根据纽约州议会的规定,只剩一个人的时候,汉密尔顿同学是不能代表纽约的,虽然这哥们在会议上唾沫横飞,雄辩无敌,提出很多建议,甚至还有一个方案,但那都是他自己的激情,他没有任何权力代表纽约在草案上签字。
如果我们现在来高度概括一下这个宪法草案,那就是两句话:
第一,为了减少多数暴政,将司法和行政权力从议会里拿出,建立有行政权的中央政府。
第二,美利坚合众国新的国家制度是三权分立,由立法、司法和行政三部分组成,立法部门是两院,参议院和众议院,行政部门是政府,它的老大是总统,而司法权力归于法院,三者彼此独立,相互制约。
但是草稿就是草稿,这玩意到底一步登天,成为神圣不可侵犯的宪法,还是要再次扔到垃圾筒里,还需要看当时美国十三个州的州议会是不是承认它。
我们说麦迪逊之所以被称为宪法之父,并不是仗着年轻力壮,和一群老头儿吵了四个月就得到了这个头衔,他和他的两个战友们接下来的行动才是重要而有意义的。
我是枫落白衣,我们下集再聊。
要听很多很多遍
易中天的《费城风云》把制宪会议写得非常生动,值得一读。
说实话!虽然不喜欢美国!但美国这些政治家一样伟大!
三丫家的丫 回复 @十方天黑: 准确的说应该是这些开国国父很伟大
讲得太好了!
《美国史话》有书出版吗?想买一本
涓涓细流cpj 回复 @放下1986: 已经出版了
历史就是历史,掺杂太多个人情绪
听到东北方言,走了
和谐真君 回复 @QQ幻想药师: 你不是听内容?
超赞,谢谢主播的分享
听第三遍了,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