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集
「秋是一个歌,但是『桂花蒸』的夜,像在厨里吹的箫调,白天像小孩子唱的歌,又热又熟又清又湿。」──炎樱
丁阿小 手牵着儿子百顺,一层一层楼爬上来。高楼的后洋台上望出去,城市成了旷野,苍苍的无数的红的灰的屋脊,都是些后院子、后窗、后衖堂,连天也背过脸去了,无面目的阴阴的一片,过了八月节了还这么热,也不知它是什么心思。下面浮起许多声音,各样的车,拍拍打地毯,学校摇铃,工匠搥着锯着,马达嗡嗡响,但都恍惚得很,似乎都不在上帝心上,只是耳旁风。
公寓中对门邻居的阿妈带着孩子们在后洋台上吃粥,天太热,粥太烫,撮尖了嘴唇咈嗤咈嗤吹着,眉心紧皱,也不知是心疼自己的嘴唇还是心疼那雪白的粥。对门的阿妈是个黄脸婆,半大脚,头发却是剪了的。她忙着张罗孩子们吃了早饭上学去,她耳边挂下细细一绺子短发,湿腻腻如同墨画在脸上的还没干。她和阿小招呼:「早呀,妹妹!」孩子们纷纷叫:「阿姨,早!」阿小叫还一声「阿姐!」百顺也叫:「阿姨!阿哥!」
阿小说:「今天来晚了──断命电车轧得要死,走过头了才得下来,外国人一定揿过铃了!」对门阿妈道:「这天可是发痴,热得这样!」阿小也道:「真发痴!都快到九月了呀!」刚才在三等电车上,她被挤得站立不牢,脸贴着一个高个子人的深蓝布长衫,那深蓝布因为肮脏到极点,有一点奇异的柔软,简直没有布的劲道;从那蓝布的深处一蓬一蓬发出它内在的热气。这天气的气味也就像那袍子──而且绝对不是自己的衣服,自己的脏又还脏得好些。
阿小急急用钥匙开门进去,先到电铃盒子前面一看,果然,二号的牌子掉了下来了。主人昨天没在家吃晚饭,让她早两个钟头回去,她猜着他今天要特别的疙瘩,作为补偿。她揭开水缸的盖,用铁匙子舀水,灌满一壶,放在煤气炉上先烧上了。战时自来水限制,家家有这样一个缸,酱黄大水缸上面描出淡黄龙。女人在那水里照见自己的影子,总像是古美人,可是阿小是个都市女性,她宁可在门边绿粉墙上黏贴着的一只缺了角的小粉镜(本来是个皮包的附属品)里面照了一照,看看头发,还不很毛。她梳着辫子头,脑后的头发一小股一小股恨恨地扭在一起,扭绞得它完全看不见了为止,方才觉得清爽相了。额前照时新的样式做得高高的;做得紧,可以三四天梳一梳。她在门背后取下白围裙来系上,端过凳子,踩在上面,在架子上拿咖啡,因为她生得矮小。
「百顺!──又往哪里跑?这点子工夫还惦记着玩!还不快触祭了上学去!」她叱喝。她那秀丽的刮骨脸凶起来像晚娘。百顺脸团团地,细眉细眼,陪着小心,把一张板凳搬到门外,又把一只饼干筒抱了出来,坐在筒上,凳上放了杯盘,静静等着。阿小从冰箱上的瓦罐子里拿出吃剩的半只大面包,说:「哪!拿去!有本事一个人把它全吃了!──也想着留点给别人。没看见的,这点大的小孩,吃得比大人还多!」
窗台上有一只蓝玻璃杯,她把里面插着的牙刷拿掉了,热水瓶里倒出一杯水,递与百顺,又骂:「样样要人服侍!你一个月给我多少工钱,我服侍你?前世不知欠了你什么债!还不吃了快走!」
百顺嘴里还在咀嚼,就去拿书包,突然,他对于他穿了一夏天的泛了灰的蓝布工人装感到十分疲倦,因此说:「姆妈,明天我好穿绒线衫了。」阿小道:「发什么昏!这么热的天,绒线衫!」
百顺走了,她叹了口气,想着孩子的学校真是难伺候。学费加得不得了,此外这样那样许多花头,单只做手工,红绿纸金纸买起来就吓人。窗台上,酱油瓶底下压着他做的一个小国旗,细竹签上挑出了青天白日满地红。阿小侧着头看了一眼,心中只是凄凄惨惨不舒服。
才把咖啡煮了,大银盘子端整好了,电话铃响起来。阿小拿起听筒,撇着洋腔锐声道:「哈啰?……是的密西,请等一等。」她从来没听见过这女人的声音,又是个新的。她去敲敲门:「主人,电话!」
主人已经梳洗过,穿上衣服了,那样子是很不高兴她。主人脸上的肉像是没烧熟,红拉拉的带着血丝子。新留着两撇小胡须,那脸蛋便像一种特别滋补的半孵出来的鸡蛋,已经生了一点点小黄翅。但是哥儿达先生还是不失为一个美男子。非常慧黠的灰色眼睛,而且体态风流,他走出来接电话,先咳嗽一声,可是喉咙还有些混浊。他问道:「哈啰?」然后,突然地声音变得极其微弱:「哈啰哦!」又惊又喜,销魂地,等于说:「是你么?难道真的是你么?」他是一大早起来也能够魂飞魄散为情颠倒的。
然而阿小,因为这一声迷人的「哈啰哦!」听过无数遍了,她自管自走到厨房里去。昨天「黄头发女人」请客,后来想必跟了他一起回来的。因为厨房里有两只用过的酒杯,有一只上面腻着口红。女人不知什么时候走的?他那些女人倒是从来不过夜的。女人去了之后他一个人到厨房里吃了个生鸡蛋,阿小注意到洋铁垃圾桶里有个完整的鸡蛋壳,他只在上面凿一个小针眼,一吸──阿小摇摇头,简直是野人呀!冰箱现在没有电,不应当关上的,然而他拿了鸡蛋顺手就关了。她一开,里面冲出一阵甜郁的恶气。她取出奶酪、鹅肝香肠、一只鸡蛋。哥儿达除了一顿早饭在家里吃,其余两顿总是被请出去的时候多。冰箱里面还有半碗「杂碎」炒饭,他吃剩的,已经有一个多礼拜了。她晓得他并不是忘记了,因为他常常开冰箱打探情形的,他不说一声「不要了,你把它吃掉罢,」她也决不去问他「还要不要了?」她晓得他的脾气。
主人挂上电话,检视备忘录上阿妈写下的,他不在家的时候人家打了来,留下的号码;照样打了去,却打不通。他伸头到厨房里,漫声叫:「阿妈,难为情呀!数目字老是弄不清楚!」竖起一只手指警戒地摇晃着。阿小两手包在围裙里,脸上露出干红的笑容。
大段的上海话没有必要吧?完全听不懂,再原汁原味也要考虑到听众中99.99%的人不懂上海话吧?
南风知我意2333 回复 @赵洋_h2: 我觉得主创很用心呀,上海方言也很有韵味。一个四川人也没听过上海方言,联系上下文,连蒙带猜能够懂百分之八十。
喜欢里面的上海方言,这是只读文本读不到的韵味。
有欣艺工作室 回复 @西坡师妹: 是的,方言也是精华,真希望更多人懂得我们给自己找麻烦的这种用心
里面的对话本身用了很多方言词汇,如果硬要用普通话读出来,只能觉得奇怪。主播处理挺好的。非要用普通话读的话,得改掉张爱玲的原文了。
有欣艺工作室 回复 @lilywang0512: 谢谢您能接受
喜欢上海话,真是很有味道
一句话,一半上海话,一半普通话,有点不伦不类,好不别扭
嗯嗯阿阿对对 回复 @野生苋菜: 上海人是这样讲话的
真的有点方言要韵味可以接受 好多纯上海话真听不懂 本来就是听书 如果非得看文案才能明白什么意思 有点本末倒置 主创心意可以理解 但也要考虑大部分非上海人
有欣艺工作室 回复 @爱猫的猫猫: 也就这么几句了,再多也没了
这声hello笑死我了
有欣艺工作室 回复 @彼岸的豆豆花: 洋气不
上海话可以增加这部小说的韵味,但是因为听不懂,又破坏了对小说的理解 ,所以说方言也是一把双刃剑
有欣艺工作室 回复 @Jasmine妹妹: 所以只是部分作品尝试没想到大家反应这么大~~~也是。。大意了
民国时代,市民读张爱玲;现在市民读霸道总裁的网文
6:45阿小对百顺的话里有一个词“触祭”,我不明白,自己查了一下,分享给大家。
香远益清情 回复 @糖糖_0gh: 谢谢啦,学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