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是劳动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或按劳动合同约定,向用人单位提供一定量的劳动而获得的相应的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约定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所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如果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的内容,按质按量地完成了生产任务,用人单位就有义务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劳动者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并使劳动者享受依法应当享受的各种福利待遇。
用人单位若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一、民事责任。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法》四十六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若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的,可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二、刑事责任。若用人单位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涉嫌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立案追诉:
(一)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二)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偷工减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