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绘画史中,有三幅是公认的名作中的名作,被称为世界三大名画,一幅是“怪爷爷”达芬奇的《蒙娜丽莎》,另一幅是西班牙画家委拉斯开兹的《宫娥》,还有一幅叫做《夜巡》,它的作者是一位叫做伦勃朗的荷兰画家。
这幅名画中的名画,也是荷兰人的国宝。不论多牛的展览馆,想要借这幅画去展览,抱歉,除了不行还是不行。可见这幅画在荷兰人心中的“宝贝”程度。但正是这幅画,不仅没给作者在世时带来任何名利,反而将他拖入生活的黑洞。被吸入黑洞的伦勃朗,从此再也没能逃出命运的诅咒,最终在贫民窟中凄惨离去。
但所幸,时间才是最终的、也是最公平的审判官。不管积落的灰尘有多厚,时间总会将他们吹散,让金子的光芒重新闪耀。
出名要趁早
1606年7月15日,伦勃朗出生在荷兰一个叫做莱顿的城市,这里是一个大学城和毛纺中心。他的爸爸是一名磨坊主,妈妈也并无显赫的家世,外祖父母以做面包为生。伦勃朗作为家中的第6个孩子,想必童年也多半是在平凡中度过的。
转眼从儿童成长为少年,14岁的伦勃朗被父母送入莱顿大学学法律,“知识改变命运”的道理似乎在全世界都是通用的吧。但实在是因为没有太大兴趣,伦勃朗最终说服父母退了学,转而找到一位当地的画师开始学习绘画。
学了3年后,他从莱顿跑到当时荷兰的首都阿姆斯特丹,在18岁那年成为了历史画画家彼得·拉斯特曼的学生。虽然在彼得大师手下学习的时间只有6个月,但对伦勃朗未来对历史题材的把握却是关键性的,对于这一点,没有人会否认。
紧锣密鼓的,15岁才入行的伦勃朗,在从彼得大师那里结束学习之后就回到了莱顿,他开始挂牌画画,同时还招学生,教他们素描、版面和油画。那年他才19岁,入行不过4年。生逢其时,再加上老天爷“赏饭吃”,年轻的伦勃朗干得风生水起。
说到这,不得不提当时17世纪的荷兰。就在伦勃朗出生的那几年,荷兰终于实现了独立,并开始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经过十几年的发展,荷兰已经基本拿下了欧洲几乎一半的奢饰品订单和几乎全部的运输生意。处于“黄金时代”的荷兰,国家富强,人民富裕,不论是官员还是商人,都希望给子孙后代留下自己的伟岸英姿和“光辉形象”,也因此催生了庞大的肖像画市场。
可以说,伦勃朗的第一桶金,就是靠创作肖像画赚来的。他的肖像画,不仅细节精美,注重人物内心的探索,而且采用了他独创的“光影大法”,一时间轰动了整个画坛。23岁,伦勃朗的“伯乐”出现。当地名流康斯坦丁·惠更斯发现了他与众不同的才华,成了他的赞助人,并将他引荐给荷兰的达官贵人。之后,伦勃朗重新杀回了阿姆斯特丹,这一次,是以画坛新星的身份。
“光影大师”爬上人生巅峰
在开始伦勃朗的阿姆斯特丹“奇幻漂流”之前,不妨先让小童给大家讲讲“光影大师”的光影大法,究竟妙在何处。
当时的不少画作,基本上都是“满堂亮”,光影作为一种艺术语言,并没有发挥多大的讲故事或者表达情绪的功能。伦勃朗,改变了这一点。他不仅强调通过灯光与明暗来引导人们读懂画作中的故事,对我们今天的生活似乎影响更为深远的是,他独创了一种尤其适合自拍的打光法。
简单说,这种打光方法就是,在被拍摄人物的45度放一盏灯,因为人物面部大部分在阴影中所以比较显瘦,但五官却又显得很立体。这种打光法,在500年后的今年仍在使用,被称为伦勃朗光。最简单的辨认方法就是,在不受光的那半边脸上你能找到一个倒三角形。
说回伦勃朗的故事。这种打光法在500年后的今年仍受热捧,可想而知当时带来的画坛震动。不夸张的说,当时伦勃朗的各种订单接到手软,就凭他一个人的两只手那是完全顾不过来的,于是他在去到阿姆斯特丹后,就创办了自己的画室,当时共有至少50名学徒帮忙完成他的订单,俨然就是一个画画工厂。不断的订单,意味着不断的财富,在伦勃朗的黄金时代,他任性地买买买,大到买豪宅,广到买各种收藏品。
这一时期伦勃朗自画像,请注意耳朵上炫富的名贵耳环
不仅个人肖像画,当时在荷兰还有一种绘画形式非常流行,那就是团体肖像画,大家排排坐或者队队站,整齐排布在画作中,至于费用嘛,当然也是大家平摊。原来,现在大热的“众筹”,在当时就已经被玩得很溜了。
不过,伦勃朗哪里肯屈尊做一般画家,他彻底改变了这种枯燥的排列和构图,不再死板,不再沉闷,通过更具戏剧性的人物表情和细节,成功地为团体肖像画中的各位加了不少戏。1632年,伦勃朗绘制的《杜普尔教授解剖课》,被看作是那一时期的巅峰之作。
那一年,伦勃朗也才不过26岁。同样的年纪,“怪叔叔”梵高还在苦闷当着助理牧师,大胡子爷爷马尔蒂斯也还在一遍遍临摹着卢浮宫的藏画、在巴黎街头的咖啡馆写生。
市场的大获成功和业界的一致好评,让伦勃朗决定将这种风格继续探索下去。1642年,当时阿姆斯特丹的城市自卫队员“众筹”向伦勃朗定制一幅团体像,这就是文章开头提到的那幅《夜巡》。
《夜巡》成就了艺术史的璀璨,但却成为伦勃朗一生的转折点。500年后,读到这里仍让人唏嘘不已、五味杂陈。
从巅峰狠狠摔下去
这幅画虽然叫《夜巡》,但其实当时画的是“日巡”,是城市自卫队在白天集结出发前的一个场景。因为伦勃朗当时的光影设计,把主要的灯光打在了最前面中间的自卫队队长、副队长以及中间乱入的一个小女孩身上,所以整个大背景整体是比较暗的。而且过了多年之后,颜料颜色逐渐加深,看起来画得像是夜晚,索性后来的人就给它起名叫做《夜巡》。
为了这幅“众筹”的团体肖像画,参与的16个人每个人平摊100盾的费用。现在,100荷兰盾相当于人民币300多块钱,在17世纪,100盾应该也是不小的一笔钱吧,要不然这些自卫队成员后来也就不会跟伦勃朗那么拼命了。
无论是之前的肖像画还是团体画,伦勃朗从未失过手,巨大的成功让他决定在自卫队的肖像画中将自己的探索推向极致。自卫队长微张的嘴,好像刚发出命令,副队长衣服精美细致的勾边,满足了细节控的癖好;就算是暗影中的人,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表情和动作,戏份满满。但在当时,画中的人看到这幅画,估计除了前排最中央的队长和副队长,每个人心中都是大写的不!满!意!
大家费用平摊,为什么有的在明处,有的只能在暗影中;为什么别人是全身像,而我只能露半张脸;还有中间乱入的那个小女孩,她付钱了吗,腰中别的那只鸡又算是几个意思?
没有任何防备,这幅画先是要求被修改,伦勃朗不从,继而要求被退款。不仅如此,这些人还到处说伦勃朗的坏话攻击他,口水飞溅下,更多人跟风抹黑他、诋毁他,让他没法在阿姆斯特丹再继续混下去。
上到贵族,下到普通人,都在笑话他,虽然那些贵族的家里还挂着“来自莱顿的伦勃朗”给他们画的肖像画。人倒霉,那副画也跟着倒霉,那副现在根本借不出的荷兰国宝,当时却被烟熏、被水泡甚至被泼过硫酸,因为这幅画实在是太大,不太好摆放,当时四个边还都被切割过。
1642年,他成了阿姆斯特丹最大的笑话。同年,曾经带给他灵感与财富的妻子也因病去世,留下一个仅1岁的孩子。
天使飞走了,恶魔却驱赶不走。
虽高处不胜寒,但仍要不走寻常路
没有订单,而且由于不善于处理财务等问题,伦勃朗的生活开始遭遇危机,更多人的上门讨债,豪宅被抵押了,家里的收藏品也被拿去抵债。从前阿姆斯特丹城里呼风唤雨的人物,最后只能去贫民窟里遮风挡雨。
没有富人的订单,没关系,那就画普通人。伦勃朗把那些底层的普通人,那些和自己一样为吃住发愁的人,请到自己的平民窟里,给他们画肖像。虽然之后遭遇了破产,遭遇了中年丧子,但他从来没有否定过自己,从来没有质疑过自己的艺术探索,在他中年和晚年给自己画的肖像画中,虽然眼看着他日渐苍老,皮肤松弛,头发开始花白,衣服也变得日益破烂,但你看他的眼神,永远都是那么坚定地注视着前方,不躲不闪,不避不散。
而且就算是在破产之后,身份和地位都一落千丈,他仍旧创作了不少的佳作,比如《琼德曼医生的解剖课》、《克劳丢斯·西菲利斯的密谋》等等。
说到《克劳丢斯·西菲利斯的密谋》,小童想要多说几句。这原本是来自阿姆斯特丹市政府的一个订单,想要找人绘制一幅讲述古荷兰历史英雄西菲利斯起义的巨幅画作,到时候挂在改建的市政大厅。最后这个任务被交给了伦勃朗,也被认为是他东山再起的最后一次机会,因为当时的他已经53岁了。虽然《夜巡》的“光影大法”宣告失败,或者准确的说不被接受,但他决定这次继续不更改画法。
不出所料,倾注了伦勃朗大量心血的《克劳丢斯·西菲利斯的密谋》,被嗤之以鼻。不仅没有雄伟壮阔的战斗场景,而且领袖的独眼就那么赤裸裸的正面出现在眼前,这是那帮政府官员所不能接受的。最后,伦勃朗亲手把这幅巨大的画作剪成小片,希望有人能买走一片半片,这已经对一个画家最大的打击和惩罚了,但依旧没有来买。
在精神和物质的双重打击下,伦勃朗像一只被加速燃尽的蜡烛,慢慢地熄灭了。那是1669年,享年63岁。一生与庸众抗争,一生与自己较真,时间最后宣告了胜负。
伦勃朗生命最后一年的自画像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