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1. 发电机的异常运行、故障及事故的处理
27.1.1. 事故情况下,允许定子线圈和转子线圈短时间过负荷运行,具体规定如下:
定子事故过负荷表:
过负荷倍数I/Ie
1.1
1.2
1.3
1.4
1.5
允许时间(秒)
178
85
54
39
30
转子事故过负荷表:
过负荷倍数IL/ILe
1.1
1.2
1.3
1.4
1.5
1.6
2.0
允许时间(秒)
142
68
43
31
24
19
10
27.1.2. 系统事故引起定子过负荷的处理:
现象:
1)定子电流超过额定值;
2)有定子过电流报警;
3)周波、电压下降;
4)定子温度升高。
处理:
1)首先检查发电机功率因数和电压;
2)密切监视运行,注意过负荷时间。正常运行时定、转子线圈温度较高的发电机,应适当缩短过负荷时间;
3)允许时间一到,减负荷。若系统有功不足,应降低励磁减无功;若系统无功不足电压低,应减有功。减无功时注意不得使发电机和厂用电压过低。
27.1.3. 系统事故引起转子过负荷的处理:
现象:
1)转子电压,电流超过额定值,定子电流升高;
2)转子过负荷报警;
3)转子温度升高;
处理:
1)按转子过负荷表监视运行,注意过负荷时间。正常运行时定、转子线圈温度较高的发电机,应缩短过负荷时间;
2)允许时间一到,降励磁。
27.1.4. 定子三相电流不平衡,超过允许值8%的处理:
现象:
1)三相电流表指示不一致;
2)转子温度上升快;
3) “负序过负荷”报警。
原因:
1)系统负荷不平衡;
2)线路断线或开关故障出现非全相运行。
处理:
1) 检查网控有关系统负荷及线路情况,若不平衡电流由系统引起,报请中调处理;
2) 检查表计有无故障,机组是否正常;
3) 若非全相运行所致,保护拒动,应解列发电机;
4) 不平衡电流按下表控制时间。若时间已到,应降低定子电流,直至不平衡电流减少到允许值8%以内。
不平衡电流允许持续时间表
不平衡电流与额定电流之比(%)
15
20
30
40
50
60
允许持续时间(S)
444
250
111
62
40
27
27.1.5. 发电机电压超出允许值的处理:
1)若电压高于额定电压10%(22kV),应减励磁降无功。
2)若电压低于额定电压10%(18kV),应加励磁增无功,但注意转子电流不超过额定值。当系统周波正常,而无功不能再加大时,经中调同意,可适当减有功增无功。
3)处理过程中注意维持厂用电母线电压在正常范围。
27.1.6. 发电机空载升不起电压的处理:
现象:
1)定子电压表无指示,转子励磁电流有指示;
2)转子电压表、转子电流表均无指示或转子电压表有指示而转子电流表无指示。
处理:
1)立即停止升压操作,退出升压操作;
2)检查发电机出口ΡT回路是否正常;
3)检查转子回路是否开路;
4)检查转子回路表计是否正常;
5)测量励磁变是否正常,检查碳刷接触是否良好;
6)检查励磁调节器各部件、各单元是否正常;
7)通知检修处理;
27.1.7. 发电机温升过高,超过允许值的处理:
现象:
1)各部温度指示升高;
2)进出风温差增大;
3)氢冷却器出口温度升高。
原因:
1)定子、转子过负荷;
2)冷却系统故障(氢压过低,氢冷水不足等);
3)表计指示不准。
处理:
1)检查发电机负荷电流,不平衡电流是否超过允许值;
2)检查冷却系统;
3)联系热工人员核对温度表;
4)若无法解决,应降低发电机有功及无功负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