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常识:人贩子梅姨“罪不容诛”,群众不愿意了?

文学常识:人贩子梅姨“罪不容诛”,群众不愿意了?

00:00
01:00

最近,一个关于人贩子“梅姨”的画像刷爆朋友圈。人民群众对拐卖儿童的犯罪分子当然恨之入骨,有不少媒体挖出了“梅姨”的许多犯罪事实,说她“罪不容诛”。

 

结果人民群众不乐意了,这种人贩子还不够死刑?媒体就会乱用词语!

 

人家媒体这回还真没犯错。“罪不容诛”,不是说“罪行没有达到被杀的程度”,恰恰相反,指的是“罪大恶极,杀了也不能抵消所犯的罪过”。

 

这个成语出自《汉书·游侠列传》。汉武帝时期,有一个著名的黑社会头子,叫郭解。他势力很大,上下花钱疏通,希望免自己的死罪。御史大夫公孙弘说他犯的罪太多,“罪不容诛”,最终汉武帝将其满门抄斩。



以上内容来自专辑
用户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