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私募基金全部清算后,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会被注销吗?

94:私募基金全部清算后,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会被注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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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私募基金行业朋友问我,他所在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都清算了,近期也不打算新募集备案基金,担心时间长了没有备案新基金,其基金管理人资格会不会被中基协注销。这确实是很多私募基金管理人关心的问题。

从目前监管规定和行业自律规则中找不到私募基金全部清算后,私募基金管理人多久不备案新基金资格就会被注销的规定。能找到的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注销的规定是: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第十条:经登记后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基金业协会应当及时注销基金管理人登记。

还有就是《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普通合伙人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报告,基金业协会应当及时注销基金管理人登记并通过网站公告。

也就是说只有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情形下才会启动注销程序。

但是,在2017年8月30日国务院法制办关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的第十三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私募基金全部清盘后,12个月内未备案私募基金的,基金行业协会应当及时注销基金管理人登记。

虽然这个暂行条例到目前尚未正式颁布施行,但是从改善从业机构展业能力、节约社会资源等角度考虑出台相关注销规定是极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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