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人伤害了自己,还要给予他善的回馈?
对待受伤这件事的处理态度,来自于对“伤害”这件事的理性分析,简单地讨论原则与方法就很容易陷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逻辑困境。
“伤害”事件的讨论实际上是个很复杂的问题,涉及到许多因素,时间篇幅所限,我们只能圈定范围进行讨论,也就是日常生活工作中没有严重触犯法律而更多集中在低量级和主观感受方面的事件。
这就需要我们先把一些极端和特殊情况排除在外,因为我们讨论的只适用于一般生活中的那种“受伤害”的感觉。对于一方蓄谋的伤害、伤害已经触犯了法律、纯属意外、一方精神失常和犯罪团伙的集体围攻等,这些事件不适用我们下面的讨论。
从过程分析来看,生活中的“普通伤害”(很多时候限于心理感觉和少量的损失)事件通常是这样发生的:
第一,这是由双方一起来完成的,也就是老百姓所说的“一个巴掌拍不响”。但在这种事件的心理归因方面,受到伤害的一方往往会把全部责任推给另一方,而重新剪辑整个过程发生的过程,尽量剔除掉需要自己负责任的内容与环节。这个过程是人的自我防卫心理完成的。
第二,受到伤害的一方往往在社会舆论和道义方面占有优势,因为公众同情弱者,而受到伤害的一方自然会被并不了解全部过程的公众视为弱势一方。
第三,一旦形成这种局面,就会形成一边倒的舆论,指责对方、主张惩罚。注意,到了这个阶段,如果已经成为触犯法律的事件而不是一般性纠纷,将会由法律系统来处理。
第四,一旦法律介入,事情就会按照法律程序执行。也不用我们再进一步讨论是否要善待对方的问题。如果仅仅是一般心理感受性的,那就要考虑如何才能妥善处理。
第五,心理感受性伤害,如果不能从心理调节的角度进行良性处理,就容易让事件恶化,最终可能对双方的伤害都会加深。所以,让自己从受伤害的角色中走出来,宽容对方,善待对方,就可能会唤醒对方的良知,从而把关系调整到宽容与道歉的模式上来。
第六,如果一方的能力无法唤醒对方良知,那就面临两个选择:一是进一步激化矛盾,二是一方主动撤出。正所谓,跟不讲理的人讲理也是一种愚蠢。跟精神病讨论道理的是没有好结果的。但第一种不服输、不服气,一定要让对方屈服认错的行为,往往会酿成更大的灾难。
正因为如此,我们在普通生活中要坚持几个原则:
1、注意自己不要伤害别人,一旦出现及时纠正。
2、不要轻易发展不正常的、非常规的关系,否则很容易出现伤害。
3、出现问题时也要找自己的原因,一味责怪对方的做法,往往会激化矛盾。
4、普通生活事件,要主动改正自己,审视自己,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给与的好处。
5、不管如何愤怒,也别忘了“解决问题”才符合自己的利益。若是为了一句话的道理发生越来越激烈的争执,结果往往会让人后悔莫及。
6、及时地识别对方的状态,千万不要和恶人或者状态不正常的人继续纠缠,吃点小亏能够及时撤出,也是一种明智。
化敌为友、化恨为容,实际上也是对自己的一种解脱,事情过去了,就不要再做更多的纠缠,否则,伤害会扩大和持续。
思想停留在恩怨和报复状态没有任何积极意义。
开大智慧
问鼎喜玛 回复 @王媛_x6:
老师,那要如何理解“以德报怨,以何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呢?
以德报怨
讲的好
问鼎喜玛 回复 @cheng成c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