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您,我在学习初期一个困惑:上善若水,水利万物,既然水几于道,为什么海啸会剥夺很多人的生命?雷锋一直利人利他,也符合道,为何生命却遭意外?
这个问题我过去也遇到过,一是我自己问自己这样的问题,后来也遇到有朋友问我这样的问题。我个人的认识是这样的:
水善利万物而不争,有水的地方就有生命。没有水,就没有生命。水几乎等同于生命,是生命的最重要的核心资源。
水有自己运动的规律,只是人的智慧还没有办法完全把握,所以就会遭遇洪水、海啸而丧命的情况发生。很显然,这是在人不明白水的一种特殊规律并与之发生冲突之后所遭遇的惩罚。
水最接近于道,大道就是既滋养了生命,又在人违背大道时让人付出代价,这是对人进行调理的天道之作为。留下合于道的,淘汰违背道的。
雷锋利人利他,是符合道的,所以他在短暂的生命现实中达到了最高峰。
关于意外的发生,有的人觉得好人应该有好报,恶人要有恶报。怎么那么好的人也会遭遇意外呢?实际上,全世界每天都会有很多意外发生,人们希望这种不幸的意外发生在坏人身上才是合理的,那如果这么认为,恐怕就不能叫意外了,而是人为的。在雷锋的时代,也有很多其他的意外发生,只是当事人没有雷锋那样知名和受人们关注,所以,人们要么不知道,要么也没有注意到。人们希望好人长寿是一种善良的愿望,但很多英雄为了别人献出了生命。
人们还有一种常见的心理,就是希望积德能够长寿。对此,中国文化并非这样简单的直线逻辑。一方面做善事不当回事,一方面遇任何事都能心态平和,这才是关键所在。若是行善积德也带着私心,遇到不同意见的人就火冒三丈,那恐怕是无法长寿的。禅宗中一个典型公案就说了梁武帝与达摩祖师对话关于功德的问题,梁武帝做了很多学佛拜佛和促进佛教发展的事,但达摩祖师认为他没有功德,搞得梁武帝还很不高兴,最后,梁武帝冻饿而死。
老子在道德经中反复告诫人们“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功成而弗居,功成身退”,这一玄德的模式。
中国道家看待生死是很豁达的、通达的。不会像我们普通人那样把死亡看的那样吓人。庄子看待生命之死是很典型的,他的妻子去世后,庄子“鼓盆而歌”。庄子中还写了这样一段故事:老聃死了,他的朋友秦失去吊丧,大哭几声便离开了。老聃的弟子觉得这像是应付差事,没有真正的悲痛。秦失就批评了他们,认为人们这种喜生恶死是违反常理、背弃大道的,说他们都忘掉了人是禀承于自然、受命于天的道理。人都是应时而生,最终又顺依而死。安于天理和常分,顺从自然和变化,哀伤和欢乐便都不能进入心怀,这就叫做自然的解脱,如同解除倒悬之苦。通俗来讲,像人被倒挂着一样,比喻处境极端困难。
我们大部分人关心生命的长度胜于关心生命的高度,想想看,如活上一千年也只是吃喝拉撒睡这样一些个人的生理活动,最终又因疾病缠身而生不如死,这样的活着有价值吗?诗人臧克家为纪念鲁迅曾经写过《有的人》这样一首诗,总结了两种人、两种人生选择和两种人生归宿,讴歌了鲁迅先生甘为孺子牛的一生,抒发了对那些为人民而活的人们由衷的赞美之情。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骑在人民头上的,人民把他摔垮;给人民作牛马的,人民永远记住他!把名字刻入石头的,名字比尸首烂得更早;只要春风吹到的地方,到处是青青的野草。他活着别人就不能活的人,他的下场可以看到;他活着为了多数人更好活的人,群众把他抬举得很高,很高。
所以,简单把意外事故和雷锋的利他联系在一起去做无谓的思考,并无多大意义。如果利他就是为了长寿或者长生不死,那这个利他的真诚与纯洁和它的价值,就要大大折扣了。实际上,按照生命的长度来计算生命的价值,本身也是贪欲和贬低生命价值的表现。我们不能仅仅拿生命的长度评价生命,更要拿生命的高度来看待生命的价值。
道德经好像是就在阐述 人和社会的自然现象
生命不在长短,而在于活出高度和价值,此生足矣。当后世提及此人,无不称颂,比如秦末汉初的张良,虽然博浪沙刺秦失败,但最后依然留名青史,被誉为千古谋圣。
这一节,老师是否可以用佛家的生命观来解释呢?这也是佛家的规律,呵呵
感恩齐先生的解读。
北宋邵雍曾说:老子善用阴柔。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水处众人之所恶,故近于道。这都是借此以表达柔弱胜刚强的个人观点。
还不如一句话,道是说不清楚的,道是复杂的
道理是永远也说不完的
人性中多了还要再多 就是一种自然规律 !
讲的好
道法自然 道是实现自己想法的道儿!依循自然规律 或者顺着来 或者反着来 最终好来达到自己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