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 法援故事--无知大学生上演情杀悲剧

04 法援故事--无知大学生上演情杀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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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知大学生上演情杀悲剧

法援情理兼顾挽救两家庭

 

案件类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指派单位: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

承办单位: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律师

承 办 人:任大昕律师

 

恋情破裂当街遇害  雪上加霜求助法援

2014年220日早上,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任大昕律师接到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翻开卷宗,里面除申请资料外,并无其他案件信息。他按常规与受援人取得了联系,约受援人当日上午到事务所了解案情、办理委托手续,但案情的复杂性却让他始料未及。

上午10时许,受援人张伟(化名)在弟弟陪同下来到律师事务所,任律师随即开始做接案笔录。原来,受援人是商洛市商南人,家庭生活贫困,属于农村五保户。与妻子刘丽(化名)生有三女,除大女儿张茜(化名)智力正常外,其余两女均为智障无行为能力人,刘丽患病还在住院。全家主要靠政府救济、务农及大女儿张茜在西安打工的收入维持生计。

然而,一场晴天霹雳,让这个生活极度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2013723日晚,在交大口腔医院做临时护士的张茜,因恋情破裂向同乡男友周鹏(化名)提出分手,被周鹏一气之下当街杀害。得知女儿惨死后,原本患病的母亲刘丽一度病危,在医院抢救了一个多月才得以生还。当时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即将开庭审理此案,但张伟等原告没有文化、缺乏法律常识,不知道如何维护合法权益,经法官告知,才申请了法律援助。

任律师意识到,这是一起大学生因情感问题当街杀人的案件,社会影响大,同时被告人、被害人均是商南农村人,家庭经济困难,赔偿极有可能落空,被告人无法取得受援人的谅解,很可能被判处死刑。根据20131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受援人请求赔偿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的诉讼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所得赔偿微乎其微。如果这样的话,此案的审判结果就不会产生好的法律效果。被告人的赔偿能力与原告的期望值之间的矛盾等一系列问题困扰着任律师。如何将这起案件办理得让当事双方都能接受,带来社会正能量,成了他需要考虑的首要问题。他首先向受援人分析了案件的几个焦点问题,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告知受援人能得到什么赔偿,赔偿金额是多少等,同时表示,将在收集、查阅相关证据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为受援人争取赔偿。

当日下午,任律师前往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查阅本案全部卷宗,并复制了相关材料。初步了解案情后,任律师与本案承办法官进行了首次沟通。承办法官提出:第一、无论赔偿多少,被告人都将依法判刑。第二、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的请求不会得到法院判决的支持,医疗费、交通费等实际花销要提供有效票据,否则难以得到支持。第三、如果双方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部分调解,赔偿范围即赔偿总额不受限制。但是同时法官提醒,即使你们付出大量精力、时间也不一定能调解成功。

迎难而上深入调查  庭前调解相持不下

从法院回到事务所后,任律师开始拟定诉讼方案、调解方案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并收集了全国各地一些类似的代表性案例,进行诉讼前的准备。

三天后,受援人张伟向任律师提交了家庭成员的户籍证明、商南县政府出具的受援人农村五保户证明,二女儿、小女儿的残疾证明,配偶、二女儿、小女儿无劳动能力的证明,以及医院病历、死亡证明等证据材料。经审查后,任律师发现还缺少被害人张茜工作单位对其工作岗位、工资、居住地等方面的相关证据。他随即前往张茜生前工作的交大口腔医院调取相关证据。

医院办公室负责人及张茜生前同事李某介绍,张茜20126月通过某医疗服务公司推荐,到该医院从事导医工作。由于工作认真加上有护士执业资格,20136月她获得医院正式聘用。工作期间,周鹏多次来医院找张茜,两人有过争吵。张茜曾对同事表示,自己与周鹏相恋过,在周鹏考上了云南某大学后,她觉得两人分歧越来越多,已经提出分手,但周鹏始终不同意,还多次恫言威胁。任律师又前往某医疗服务公司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并从该公司取回了张茜的个人物品。

经过认真地调查取证,任律师全面掌握了被告人周鹏与被害人张茜的恋爱经过,对周鹏的性格、犯罪心理进行了分析。201433日,本案法官主持被告人周鹏父母与原告人张伟进行庭前调解,周鹏父母表示目前仅筹措到3万元,可以继续筹集,其辩护律师表示最多只能赔偿10万元。受援人张伟情绪激动,一再表示不要被告人周鹏赔偿一分钱,只希望法院对其判处死刑,一命抵一命。由于双方意见相差巨大,任律师分别给被告人周鹏的父母做了情理、法理的解释,希望他们不要生硬地套用法律规定,若想两家人化解矛盾,取得受害人家属的谅解,挽救被告人周鹏,做父母的一定要尽最大努力,积极筹集赔偿款。

他同时对被告人周鹏的辩护律师表示,从整个案情看,被告人周鹏并无法定从轻、减轻的情节,辩护人应当做好周鹏父母的工作,千方百计地筹款,给予受害人经济赔偿,尽最大努力争取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为被告人从轻处罚创造条件。被告人辩护律师和周鹏父母经过商议,表示愿意积极赔偿、继续沟通。

首次调解未果,任律师继续向受援人说明,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人周鹏罪行不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如果受援人不同意民事赔偿调解或对方赔偿能力达不到受援人的期望值,最终的结果很可能就是周鹏的命保住了,而法院只判被告人周鹏赔偿受援人不到3万元,而且这3万元受援人可能还拿不到手。如果这样,受援人的生活会更加窘迫,精神可能彻底崩溃。所以,他希望受援人回去与亲属商量,合理降低赔偿金额,尽快达成赔偿调解。

公开审判出现转机  再次调解达成协议 

3月11日上午9时,被告人周鹏涉嫌故意杀人一案,在西安财经学院礼堂公开审判。由于此案社会影响很大,礼堂聚集师生近300人,各路新闻媒体也蜂拥而至。任律师意识到这样的审理方式很有可能促使双方达成赔偿调解协议,但是也很有可能给调解带来新阻力。于是,他向被告人周鹏父母及被告人辩护律师再次征询赔偿金额,对方同意赔偿15万,而受援人提出的最低赔偿金额是60万,虽然双方相差甚远,但毕竟有所进展。他告诉被告人辩护律师,在法庭上的辩护观点一定要接近案件事实,不要给双方调解造成新的障碍,周鹏父母及被告人辩护律师都表示同意。

但开庭时,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周鹏不构成故意杀人罪,而构成故意伤害罪,同时有自首情节;被害人张茜对激化矛盾负有直接责任,存在过错等。这一辩护观点当即引起在场受援人家属的极力抗议,张茜家属情绪激动,庭审几次被中断。面对这种棘手情况,早有准备的任律师配合公诉人,对被告人辩护律师的观点逐一进行了反驳。法庭征询了附带民事原、被告人及其代理人的意见后,决定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庭后调解。休庭后,旁听人员对受援人一方给予了同情和关切,流露出对被告人周鹏的痛恨与谴责。此次庭审使被告人周鹏父母和受援人对附带民事赔偿调解的态度均有了转变。

3月19日,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又开始新一轮的附带民事赔偿调解。由于被告人周鹏父母从庭审中切身感受到其子罪行的严重性,若不争取受援人的谅解,周鹏将可能没有从轻、减轻的情节,会被重判,于是将赔偿款提高至25万元,受援人则把最低赔偿款降至50万元,但双方差距仍然很大。被告人周鹏父母向任律师表示实在难以增加赔偿金额,答应的25万元是要卖掉住房才能凑齐的。为核实情况,任律师于322日至24日前往商南县,了解到受援人张伟家庭生活确实困难,妻子刘丽身体尚未康复,需要进行二次手术,其他两个女儿都是患有精神疾病的无行为能力人。被告人周鹏父母自愿代子赔偿,确已将其居住房屋出卖。

之后的一个多月里,任律师多次给双方打电话、见面沟通,希望他们面对现实,换位思考,尽可能达成调解协议。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在任律师的不懈努力下,两家人的心结终于被打开,被告人周鹏父母尽最大的努力筹集了38万元的赔偿款,受援人也作出最大程度的让步,接受了被告人周鹏赔偿38万元的调解方案。最终,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签署了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

由于受援人在一定程度上谅解了被告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周鹏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周鹏并未提出上诉,受援人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已取得该全部赔偿款。

 

【案件点评】

本案被告人周鹏不能正确面对、处理感情纠葛,持刀当街行凶,故意杀害他人,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社会影响较大。根据201311日生效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诉讼请求因不在赔偿范围内,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代理律师接受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后,认真研究案情,及时掌握了案件背后的一系列事实,对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了缜密分析。通过努力,从实际出发,寻求双方平衡点,最终,本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通过调解方式得以解决,为受援人最大限度地争取了赔偿,彰显了法律援助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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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李少春_w2

    就凭你为老百姓做实事,给你点个赞!

    秦小援讲故事 回复 @李少春_w2: 职责所在!份内之事!

  • 听今生你曾唱的歌

    帮百姓解法律问题,赞。

    秦小援讲故事 回复 @听今生你曾唱的歌: 份内之事 谢谢你的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