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节】精神分裂症及相关精神障碍病与非病的三原则

【第三十一节】精神分裂症及相关精神障碍病与非病的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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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身边的心理专家,带你摆脱心理束缚

张老师讲述《如何摆脱心理疾病》,每周二、四、六晚10点更新


主讲人 张尧      巴黎七大临床心理学硕士,法国châteauroux国立医院7年心理咨询师经验。从事心理精神医生职业4年,16年回国。尤其擅长心理异常人士的心理疏导,对于抑郁症、强迫症的心理辅导工作。具有良好的与求助者沟通能力。希望为减少心理疾病患者痛苦尽一份力。


本节内容:

        大家好!在心理精神疾病中,其适用于医治的理论并不多。你可以看一下,市面上关于精神疾患的书虽然很多种,但每一本的理论干货知识并不占几页,反倒是所举的案例,一般占据了书的七八成左右。刨除大量例子,其实需要你用心听懂的内容并不算多。而我们开设此课的目的,也只是希望大家对于心理精神疾病有大致的了解后,可以掌握对付它的办法。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

        好了,我们言归正传,继续讲精神分裂症的主要常识。

        我们已经知道,精神分裂症包括思维上的障碍、情感障碍、意志行为障碍。它的病与非病判断三原则是:主客观是否一致,心理活动是否协调,人格是否相对稳定。在这三条原则中,只要出现主客观不一致,或心理活动不协调,或人格相对不稳定,有其中任何一条,我们就可以认定他患上精神分裂症及相关精神障碍疾病。

        主客观不一致,是指在现实状况中不存在的事物却被病人感知到。比如各种幻觉、妄想。这一条还包括了自知力,指患者知不知道自己有精神病。病人是无自知力或有部分自知力的。病人刚刚出现问题时,他也会意识到是哪里不对劲了,可能会主动求医,这个时候,医生不能以为其有自知力而认为他病情不严重。

        在医治过程中,患者度过急性治疗期,从坚信自己所认为的事情到怀疑,承认自己的想法不符合事实,最后认识到是自己患上了精神病,需要治疗,这是病人恢复的一个过程。举个例子,一位30多岁的女性患者,一天中午吃了要来的外卖,晕倒在地。她认为是有人在食物里下毒想要害她,强烈要求警察为她验血辨毒。住院10天后,我问她:“你还有觉得人要害你吗?”她说没有,但可能投毒误伤到她了,也可能是食物中毒。她的两个“可能”,说明其对于从开始时的坚信,变成了有其它的可能,她的思维动摇了,虽然还没有恢复全部自知力,但是情况有了好转。

        心理活动不协调,这种情况下常见的是感情淡漠。一个30岁的男性,与其父相依为命,但是在听到他父亲病死在医院的消息时,他只是简单地答应了一声,接着继续蒙头大睡。这是他对事故没有心理体验。

        人格不稳定,许多教材关于这个症状的例子大多是这样的:一个本不大方,甚至有些吝啬的人,突然之间花钱大手大脚。并没有其它原因引起,只能说,他的人格改变了。我在医院见过这样一个女人,27-28岁,未婚,她对一个50多岁的男演员极其关注。据说当年李连杰的《少林寺》,本来是要他扮演男主角的,后来当然不知道什么原因换人了。现在不管在哪里,不管有多远,只要有这个明星的粉丝招待会,她都会去参加。现在,她的生活重心全是围绕这颗老“星”。尽管如此,她还是非常讨厌别人说她是追星。她可能认为追星是小女孩的幼稚行径,不想别人这么看待她。仅凭这些,不能就断定说她患有精神病。但是在向其家属了解情况后,知道她原先整洁的闺房现在乱七八糟,她也躺着不去整理。过去穿什么衣服出门一定要精挑细选,可现在,妈妈丢过来的衣物看都不看,穿上就走,就由这两件事情,我们可以判定,这姑娘原本细致的人格变化了,她生病了。

        好了,今天关于精神分裂症的病与非病三原则,就讲到这里。谢谢大家收听,我们下期再见!


张老师与你一起赶走心理阴霾,拥抱阳光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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