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2节 矛盾(包括自相矛盾、相互矛盾)

第一章,第2节 矛盾(包括自相矛盾、相互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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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矛盾(包括自相矛盾、相互矛盾)

但是,宇宙一切事物自身除了具备“不矛盾”的属性之外,还天然具备了“矛盾”对立的属性。比如:量子既是波又是粒子。人既是物质的也是精神的。宇宙既是整体同一的也是万事万物局部对立的。另外,还有正与反,黑与白,左与右,前与后,生与死等等相反对立的各种矛盾关系。

    因此说,“矛盾”也就像“不矛盾”一样,同样是无处不在的。

在中国古代曾经有一则故事:一位楚国小贩手里拿着一只矛,叫卖道“我的矛是天下最锐利的,可以戳穿任何盾。”紧接着另一只手又拿起一只盾,叫卖道“我的盾是天下最坚固的,任何矛也不能戳穿它”。旁边有人说“用你的矛戳你的盾,如何?”于是叫卖者哑然。这就是著名的“自相矛盾”故事。

    另外,若将这一则故事稍作改动成为两个商贩之间的相互对立冲突关系,一个人叫卖矛(是天下最锐利的),另一个人叫卖盾(是天下最坚固的),旁边有人说:你们两人可以比试一下,看谁的武器更厉害?这样就可以形成两个人之间的“相互矛盾”关系。

基于上述通俗的描述,矛盾对立关系就可以相应地划分成为“自相矛盾”和“相互矛盾”两种类型。请注意,自相矛盾是指同一事物自身的矛盾,相互矛盾是指相反对立的不同事物之间的矛盾。

日常一般情况下,人们可以拥有两种观察和认识事物的方式:一种是直接认识同一事物自身,另一种则是认识不同事物之间的相互关系。

在直接认识同一事物自身的时候,人们会发现,一旦将矛盾对立的关系纳入到同一事物自身来认识,就会形成这个事物自身的“自相矛盾”关系。比如在同一时间、对同一对象所做的观察中“量子是波,还是粒子?”“人究竟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宇宙是整体同一的,还是局部对立的?”等等。

值得注意,宇宙事物的这种同时性的“自相矛盾”关系看上去都是一个个“相反或不同关系的总合概念”。比如:“人”就是男人和女人的总合概念;“物质”就是无机物和有机物的总合概念;“量子”就是波和粒子的总合概念等等。在这种关系中,每一个总合概念必然同时包含两种相反对立(或不同)的特征、关系、属性、行为于一体。深入的研究表明,任何一个独立的同一性事物自身都包含着这样的无法消除的自相矛盾关系。

其次,当我们针对两个不同的事物之间的相反对立关系来认识的时候,就会看到不同事物之间的“相互矛盾”关系。比如正与反、敌与友、黑与白、冷与热、是与非、上与下、大与小、黑暗与光明、正义与邪恶等等。这些“相互矛盾”的关系既可以是彼此独立区分开的,但又是相互紧密依存的,每一个前面的概念(比如正)必须依赖于后面的概念(比如反)才能够成立。

正因为如此,所有相互矛盾的关系也都是彼此不可分割开的,是永远并行成立的,是缺一不可的,是一在俱在的。

另外随着深入研究和分析,我们还能够看到,宇宙万事万物的产生和消亡皆是由两种根本性作用力量来推动的:一种是同一事物自身的自相作用,另一种是不同事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可以说宇宙事物除此两种力量之外别无它力)

正是由于大自然本身所拥有的这样两种不同的自然作用(力)方式,因此就既能够产生出同一事物自身所包含的自相矛盾关系,同时也能够产生出两个不同事物之间的相互矛盾关系。

总之,无处不在的“不矛盾”属性与无处不在的“矛盾”关系,使我们清楚地认识到宇宙一切事物皆同时具备了两种极为重要的根本属性:不矛盾状态和矛盾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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