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3节 全新的“矛盾对立律”

第一章,第3节 全新的“矛盾对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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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全新的“矛盾对立律”

    对于宇宙事物的“不矛盾”属性,传统的形式逻辑“三大定律”已经做出了清楚的表述,那么又应该采用什么样的定律来表述宇宙事物天然具有的“矛盾”对立属性呢?

令人遗憾的是,自古以来人类压根就没有提出过一条真正的“矛盾对立律”来。(特别指出:从前有一些人将“不矛盾律”误称为“矛盾律”,这是一件“搞笑”的事情。由于“不矛盾律”所定义的是宇宙事物的不矛盾属性,凡是单一借用“不矛盾律”来解释和定义矛盾对立关系的做法显然是不对的。)

因此在这里,我们特别给出了全新的“矛盾对立律”。

全新的“矛盾对立律”如下:

一、由于矛盾对立关系天然地具有两种形式:相互矛盾,自相矛盾。因此“矛盾对立律”也包括了“相互矛盾律”和“自相矛盾律”两种形式。

1、“相互矛盾律”的内容是:在同一时间,同一条件下凡确立一个矛,必会出现一个盾;两个相反对立的判断都为真,其中没有一假。

相互矛盾律的公式:A∧B。A对称于B,或有A必有B。(注:符号“∧”代表对称、并列、对立的意思。)

(广义的表述:A∧非A。A对称于非A,或有A必有非A。)

比如:有正就有反。有黑就有白。有大就有小。有矛就有盾。

相互矛盾律就是说,对两个相互矛盾的命题能够同时肯定,但不能否定其中的一个;因为一旦否定其中的一个,另一个也就不能够成立。

2、“自相矛盾律”是“相互矛盾律”(A∧B)的一个变种。“自相矛盾律”的内容是:在同一时间,同一关系下对同一对象所做出的相互矛盾的两个判断都为真,其中没有一假。它要求在同议论中把相互矛盾的不同属性归于同一对象,即既断定某对象是什么,又断定某对象不是什么。

自相矛盾律的公式:A=B。A即B,或“既A既B”。

(广义的表述:A=非A。A即非A,或“既是A又是非A”。)

比如:人既是物质的同时又是精神的。量子既是波同时又是粒子。

自相矛盾律就是说,对同一事物“既是这样又是那样”的属性、关系、行为能够同时肯定,但不能否定其中的一个方面,因为一旦否定其中的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也就不能够成立。

“矛盾对立律”(包括“相互矛盾律”、“自相矛盾律”)的含义就是说“一切事物总是矛盾对立的”,矛盾是一切事物本身的必然属性,违反这一要求的逻辑错误,可以称为“失去矛盾”。

(简单地看,一旦把矛盾对立律用于表述不同事物之间的矛盾关系就能够得到相互矛盾律,而把矛盾对立律用于表述同一事物自身的矛盾关系就能够得到自相矛盾律。)

依据“矛盾对立律”,还衍生出了“不同一律”和“不排中律”。

二、“不同一律”:不同一律是指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不同的思想能够和自身保持同一。A是非A。(或者,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思想可以和自身保持不同一。A≠A)。

比如:物质是指无机物同时也是指有机物。人是指男人同时也是指女人。

三、“不排中律”:不排中律是指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不能同假,而必然同真。A又非A,“既A既B”。

比如:既有上又有下。既有冷又有热。既有生物又有非生物。

以上“矛盾对立律”、“不同一律”、“不排中律”是与传统形式逻辑“三大定律”相反对立的逻辑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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