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醉亡,同饮者的你可能要担责!

喝酒醉亡,同饮者的你可能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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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杯期间也好,还是节假日聚会也好,亲朋好友欢聚一堂,一起在饭桌上喝点酒、聊聊天是一种很好的联络感情的方式,这也让很多每天都忙于工作的人有了一个放松的好机会。但是,无论是劝酒还是请客喝酒都应适可而止,把握好尺度,因为一旦喝出意外,同桌当中就会有人承担责任。今天,我们就通过两个案例给大家提个醒:




案例一:20182月的一天凌晨1点多,浙江金华一家酒店大堂内躺着一男子,已经没有了呼吸。男子为40多岁的建德人曾某,系饮酒过量死亡。


曾某的家属在悲痛之余,认为曾某的死亡是因几位好友邀请聚餐喝酒造成的,双方就此产生矛盾。经过民警多次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参与聚餐的9人,因没有尽到劝阻义务,且没把醉酒的曾某安全护送回家,补偿曾某家属共计61万元。




案例二:类似案例一,陕西宝鸡一男子与12名同事参加周末聚餐,聚餐中,该男子喝了大量白酒,送医紧急抢救也未能挽回性命。


聚餐饮酒过量导致死亡,共同聚餐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纠纷案件,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意外死亡赔偿协议,12名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补助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34万元。




那么,问题来了,同桌一起喝酒如何避免担责呢?


大家既然坐到了一起,就应当有互相关照的义务,尤其是有人醉酒不省人事的时候。作为宴请的组织者应当做到善始善终,确保参加宴会的每个人的安全。如果被邀请的客人已经失控或者出现失控的迹象,作为宴请的组织者应当注意醉酒客人的情况。因为,此时酒宴的组织者因其请客的行为而产生了附随义务——也就是对醉酒者的照顾义务。如果醉酒者出现意外情况,请客者会因为没有尽到这种照顾义务,而承担相应责任。




在喝酒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同桌一起喝酒者会承担适当责任。但如果做到以下4点,酒友则不需要承担责任:


一是不强迫性劝酒,无论什么场合,什么情况,对方什么身体状况,均是不劝酒,随意最好;


二是在明知对方身体有疾病或者对方已经明确表示身体不适的情况下,劝对方不饮酒,如对方自愿要喝,要做到劝阻少饮,尽到提醒和照顾义务;


三是将醉酒者安全送达。对于酒友醉酒的,清醒酒友应当预见到醉酒者已经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在无人照顾的情况下存在危险,因此,清醒酒友应当将醉酒者安全送达,避免担责;


四是酒后驾车及时劝阻。对于醉酒的酒友要驾车驶离,其他人应当劝阻其不得驾车,如果未加劝阻则有可能承当相应责任,但是如果已尽到劝阻义务,而对方不听劝阻的情况下,酒友是可以适当免责的。同样,在明知一方喝多、神志不清的情况下,要游泳或者其他剧烈运动的时候,酒友也应及时予以劝阻。在能够进行劝阻时却没有劝阻,以致出现意外的,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后要提醒大家,光做到了上述四点还不行,最好能够录音录像以证明自己确实尽到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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