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要来给大家讲一个故事。
有一次,一个法官向一个死刑犯进行宣判。
法官告诉他:他会在接下去的一周的工作日的某一天中午被绞死。但是,具体的日子对他来说,将会是出乎意料的。他不会知道他什么时候被绞死,直到行刑人那天中午来敲他的门。
这个死刑犯心里很害怕,就把法官的话翻来覆去想了好几遍。最后他得出了一个结论。他认为,他可以逃过一死。
大家想,这个死刑犯是不是贪生怕死到了极点,所以出现了幻觉。
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个死刑犯的推理过程:他心想, 被处以绞刑的日子是“出人意料的”。这是法官说的,这是一个大前提。还有,执行绞刑的时间是工作日,也就是从周一到周五。
那么,他一定不会在周五被处死。
因为,如果到了周四,他还没有被处死,那么就只剩下周五了。所以在周五中午行刑人来敲他的门之前,他就已经知道了。这样就和法官所说的矛盾了。这样周五就被排除掉了。
好了,按照这个推理,他同样不会在周四被处死。因为,如果到了周三中午,他还没有被处死的话,周四执行对他来说就不再是出乎意料的。
法官的大前提同样遭到了挑战。
这样同理重复,也不会是周三,也不会是周二,也不会是周一。似乎一周当中工作日的每一天都被排除掉了。
于是,这个死刑犯乐滋滋地在想,我不会被处死了。但是到了下周三中午,行刑人来敲了这个囚犯的门。他被处死了。
这个悖论是瑞典的数学家艾克博姆,在二战期间提出来的。
另外一个版本的说法,将绞刑替换成了学校里的考试。把法官替换成了老师,囚犯替换成了学生。
老师说,下一周的某一天,我们将进行一场“出乎意料”的考试。学生们和囚犯一样,进行了推理,认为下周的任何一天都不会进行考试。结果,考试就在周三进行了。
其实,囚犯从一开始就无法逃避绞刑,学生也没法办法不考试。不过你能够看出来他们推理当中的漏洞了吗?
其实,他的推理看似很严密,但是忘记考虑了一些重要的前提。
如果,绞刑不会在周五执行,那么需要首先确定,它没有在周四执行;而没有在周四执行,需要首先确定,它没有在周三执行。以此类推。
这些前提,恰恰是囚犯通过推理想要证明的结果。所以说,囚犯的推理包含了明显的循环论证。
我们可以把法官宣判简化一下,把可能执行绞刑的日子从五天改为两天。就会发现囚犯所犯的错误了。
例如,法官说,你要么周一,要么周二被绞死。
情况一:如果,周一执行绞刑,那么囚犯在周日晚上是不知道的。
情况二:如果,是周二执行,那么囚犯在周一晚上是不知道的。
而囚犯的推理中假定,到了周一的晚上,如果他还活着的话,它将明确地知道情况一和情况二为真。但是,他其实是没有充足理由知道的。
当然,很多人会说,法官你宣判就宣判了,能不能不要那么吓人。给人一线生机,再把他处死,是不是很残忍?
其实,可以有另一种说法,法官在宣判的时候可以说:绞刑将在出人意料的时间执行。
你猜是什么时候呢?就是现在!
Surprise!surprise!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其实很多逻辑学家发现,法官表述中有一个十分模糊的地方,就是“出乎意料”这个词。
大家可以进一步思考,出乎意料究竟模糊在什么地方呢?
出乎意料,是现在出乎意料,还是如何时候都出乎意料(包括周四晚上)。 要是任何时候都出乎意料,囚犯的推理就是对的
出乎意料的前提是意料,而它本身就因人而异。
换一个角度来看,假设死刑犯算准了至少周五他不会死,然后法官周五还是处死了死刑犯,这让周四晚上没有被处死的他,一下子觉得很意外。法官可以没有任何逻辑性的选择一天处死死刑犯。联想到了一个信息论里的一个概念,其实要解决这类问题的一个途径是引入信息,如果罪犯人缘还比较好,从他人那里了解到以前死刑犯的执行时间,或者有什么途径可以了解法官的偏好,如果引入信息,对这个问题的推测会更加精确。
既然出乎意料了那还想啥呢
如果每次把某一天当作出乎意料事件的话,那么所有时间发生的概率可以算出,那么以此类推每一天的概率,每天发生此事件概率的分母都是一样的?或者说出乎意料和事件发生是互斥事件,与事实根本没有关系?
西西弗的良质 回复 @西西弗的良质: 算概率要是没有客观的大前提的话,就算有再多的小前提也没有用
法官说,既然你预料任何时候我都不能杀死你,那我任何时候杀死你都是意料之外,overru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