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申请文件的组成、要求和遗传资源的来源纰漏要求)第4、5条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申请文件的组成、要求和遗传资源的来源纰漏要求)第4、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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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内容

春暖花开季,来听《熙·说》时。


各位亲爱的听众朋友们,大家好,欢迎来到《熙·说》,我是各位的老朋友杨熙。


本期节目,我们继续来解读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的第四款和第五款: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是针对于权利要求的条款。权利要求依据其保护对象的不可以分为产品权利要求和方法权利要求。产品权利要求保护对象包括物质、设备、机器等等。方法权利要求,我们通常把它叫做时间,有时间属性的权利要求。它的保护对象包括制造方法,使用方法以及产品的新用途等等。为什么方法权利要求有时间属性?它经常是步骤,步骤是有顺序的,它的这种顺序是有时间在其中约束的。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包括两个方面内容:第一,权利要求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就是说,权利要求应当得到说明书的支持;第二,权利要求应当清楚简要的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前者说的是权利要求和说明书之间的关系,后者说的是权利要求本身的要求我们常说权利要求是说明书的归纳总结,是说明书的一种浓缩。权利要求的内容不能和明书内容脱节,两者之间应该有一种密切的关系。专利法中把这种关系表述为权利权利要求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这句话的意思是指,每一项权利要求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在说明书中都应当有清楚充分的记载,使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从说明书公开的内容中得到可者概括得出该技术方案。由于说明书附图是说明书的组成部分之一,所以附图中可以明确辨认的技术特征,也属于说明书内容的一部分,可以作为知识权利要求的依据。


由于权利要求的作用就是确定专利的保护范围。作为权利人来说,他希望保护范围起大越好,所以其撰写的权利要求,特别是独立权利要求。一般都是对说明书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概括,而不是说原样照抄说明书中披露的具体的方案。这种概括是允许的,但是要恰当。权利要求要求保护的范围不应当过宽,以至于于发明人作出的技术贡献不相称。如果权利要求的概括包括申请人推测内容,但是效果没有办法去确定和评价,就应当认为这种概托是不恰当的,没有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一般来说,说明书中记载的具体的实施力越多,允许做出的概括的程度也就越多,所以我们强调,在说明书中一定要多举例子,多写实施力,权利要求才有可能写得更宽,有可能得到说明书的支持。权利要求应当清楚包括三种含义:第一,权利要求所要求保的主题名称应当清楚明确,使人知道申请人要求保护的对象是一种产品还是方法。第二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各个技术特征以及各个技术特征之间的关系清楚,不能采用含糊不或者产生歧义的措施。第三,权利要求的引用关系应当清楚正确。权利要求应当简要包括两层含义:第一,权利要求应当采用构成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来限定保护范围。除了技术特征外,不能写入发明的原理,发明的目的,商业用途这种表述。第二从权利要求书的整体撰写来看,权利要求书的数量应当合适。不能出现重复限定的情况,就是对于某一些保护范围相同的内容进行重复限定,是不被允许的。


来看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五款,就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请求遗传资源的直接来书中予以说明,并填写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制定的表格。专利法所源,是指获取遗传资源的直接渠道,申请人要提供该遗传资源的时间地点、方式和提供者的信息。专利法所称的遗传资源的原始来源,是指遗传资源所属的生物体在原生环境中的采集地。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提供采集该遗传资源所属的生物体的时间、地点、采集者等信息。申请人声称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必要时要提供有关证据。


好了,亲爱的听众朋友们,我们本期节目到这里就结束了。春暖花开季,来听《熙·说》时,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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