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的婚俗是在青年男女婚恋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食品是糯米饭。湖南城步的苗族把画有鸳鸯的糯米粑作为信物互相馈赠。
在举行婚礼时,苗族新娘新郎要喝交杯酒,主婚人还要请新郎、新娘吃画有龙凤和奉娃娃图案的糯米粑。
在苗族地区,以往婴儿出世一般由房族长辈妇女接生。
孕妇生产后,先煮甜酒鸡蛋补身,到婴儿出世的第三天早上,才请房族中辈分较高的妇女为婴儿穿新衣,抱出房间与家人及亲戚见面,让婴儿触摸器具,男婴让其摸笔墨纸张、犁耙、柴刀之类物品,女婴让其摸绣花针线、剪刀、菜篮等之类物品,婴儿的爷爷或父亲则捉鸡杀来敬供祖宗,然后宴请房族亲友。前来祝贺的多为女宾 ( 均携带鸡蛋相送 )。
酒席开始前,先由爷爷或父亲为婴儿取名,尔后通知婴儿外公家、舅舅家及其他亲戚 ( 如婴儿姑姑等 )。得到通知后,外婆邀约数名妇女前来看望,除携带鸡、鸭、鱼、肉、蛋、酒之类的礼品外,外婆还带早已准备好的送给外孙的新衣、背带,其他亲戚也陆续携带礼品前来庆贺,主人都杀鸡杀鸭备酒款待。
婴儿未满月前,产妇不准出门,不做家务,只坐规定的一个板凳,产妇不准坐其他板凳,其他人也不能坐产妇的板凳。满月前或满月后,择吉日由婆婆陪产妇抱婴儿到房族叔伯家,苗语称“dlax lob”, 经过走客的程序以后,产妇就没有什么禁忌了,恢复以前的生产生活。
苗族是一个历史悠久,分布面广,文化多彩,以富反抗精神而著称于世的跨国民族。全世界苗族共1200多万,其中中国就有900多万。可以说,从首都北京到祖国大西南边陲,从太平洋东岸到西岸,从亚洲到世界各大洲,到处都有苗族人民生活、劳作的足迹和身影。
云南楚雄等地有“姑娘房”制度,以便择配良偶。也有父母包办婚姻的,一般通过亲友撮合,讲门当户对。苗族妇女有婚后“不落夫家”的习俗,特别在黔东南至今仍有保留。有的地区苗族还有“还姑娘”、“转房”、“妻姊妹婚”等习俗。居住于贵州省黔西南州境的苗族约25万人,其婚俗礼仪,热烈庄重又诙谐幽默,充满了浪漫与神秘感,可谓别具一格。
三大方言苗族传统婚俗礼仪虽大体相同,但又有其各自不同的特点,总体而言,凡正常完整的婚姻都应履行“提亲、“订亲”、“催婚”“交礼”、“接亲”、“送亲”、“入门”、“拜堂”、“回门”等等仪式,其中的许多礼规礼节要求极为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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