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意思是用瞪眼回击瞪眼,用牙齿咬人对付牙齿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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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汉语成语,读音是yǐ yǎn huán yǎn,yǐ yá huán yá,意思是用瞪眼回击瞪眼,用牙齿咬人对付牙齿咬人。指对方使用什么手段,就用什么手段进行回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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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成语(拼音:hàn yǔ chénɡ yǔ),是汉语言中经过长期使用、锤炼而形成的固定短语。源自古代经典著作、著名历史故事或人们的口头,意思精辟,往往隐含于字面意义之中,不是其构成成分意义的简单相加,具有意义的整体性。
它结构紧密,一般不能任意变动词序,抽换或增减其中的成分,具有结构的凝固性。其形式以四字格居多,也有少量三字格和多字格的,它的结构严整,形式简洁,含义深刻,表现力强,历来为人们所喜闻乐用。
不论讲话或写作,准确恰当地使用一些成语,会使话语或文章更加风趣生动,活泼有力。汉语成语为定型的词语或短语,一般都有出处·有些成语从字面上不难理解,如小题大做,后来居上等,有些成语必须知道来源或典故才能懂得意思,如朝三暮四,杯弓蛇影等。
引语:
成语跟引语不同:在古人的著作中有个别语句,如“勾心斗角”(见杜牧《阿房宫赋》)“水落石出”(见苏轼《赤壁赋》)等,因为时常被人们使用,后来就成了成语。
但如,“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是唐朝诗人刘禹锡的两句诗。这两句诗不是人们时常使用的,而是在文章中偶尔被引用了。因此这类语句应该称之为“引语”,不能看做是成语。
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出自《旧约全书·申命记》:“以眼还眼,以牙还慧培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
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出处
出处《旧约全书·申命记》:“以眼颂辩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
翻译:用瞪眼回击瞪眼,用牙齿咬人对付牙齿咬人。指对方野碧缺使用什么手段,就用什么手段进行回击。
近义词:针锋相对、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反义词:退避三舍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造句1、“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这样“还”下去是没有结局的。
2、你要小心你的对手。常言道,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吗?
3、我们应该原谅伤害过我们的人,不应该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4、尽量不再去埋怨别人,做不到以德报怨,也要努力地把“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从我的信条中剔除。
5、老师虽然没有批评,但是这招“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方式却彻底地把我制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