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于谦是一位杰出的英雄人物。他曾以《咏石灰》为题的诗,表述自己的志向:“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骨碎身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他光明磊落的一生,忧国忘身,口不言功,平素俭约,正如他诗中表述的那样,名垂千古,受人敬仰。《明史》称赞其“忠心义烈,与日月争光”。他与岳飞、张煌言并称“西湖三杰”。
于谦一生都在家里恭恭敬敬地供奉文天祥的遗像和牌位,就像供奉自己于家的祖先一样,甚至比供奉自家的祖先还要虔诚。据传于谦出生前的那个晚上,他的父亲于仁做一个梦,梦见一个绯袍金幞的神对他说:我感动于你们于家对我的供奉,也感动于你们于家一门忠义,所以我文天祥打算转世投胎,来做你们于家的子嗣。 于仁听了这话,大吃一惊,赶快口称逊谢,说不敢当。但梦中那位金神说完转眼就不见了。于仁醒来不久,于谦就出生了。而于仁之所以给孩子起名叫“谦”,就是“以志梦中逊谢之意”。就是说对于文丞相的盛意,他心里还一直惴惴受之不安。
中考加分是每届考生及家长迫切关心的问题,中考多加一分就意味着可能上一所名校,一分之差就可能导致你不能进入理想的学府深造。不过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加分政策。
中考加分规范:
(1)区县级先进对象(先进对象包括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下同)不再加分。但市教委规定,在毕业学年获这些奖励称号的学生若符合推荐条件,且学生愿意被推荐的,学校应优先推荐。
(2)市级先进对象加分分值调整为5分。
(3)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降分录取分值调整为10分。
(4)知青子女、少数民族学生、华侨和华侨子女、台湾省学生、归国留学生等人员在规定的语言适应期的子女降分录取的分值统一调整为5分。
(5)烈士子女降20分录取政策不变。
(6)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的军人子女,因公牺牲、一至四级残疾、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照顾中考总分的5%。
(7)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照顾10分: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侨眷高知子女、台湾省籍青年;
因公牺牲、一至四级伤残人民警察的子女。
(8)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的农村独生子女照顾10分:
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为农村户口;
父母终身只生养一个子女;
考生本人为农村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