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七事件(又称小金门屠杀难民事件袜衡)发生于1987年3月7日,为一台湾军队屠杀越南难民的事件,事件中搭乘难民船的19位越南难民全部被杀死亡。
1987年3月7日,小金门的一五八师南塘营区(四七二旅)步一营步三连东岗"4"哨附近发现有不明渔船靠近,经回报后按战备程序实施警告射击,接着又实行驱离射击,但渔船仍然上岸。
渔船被火箭筒射击炸毁后,有三名男子先后企图跳下船,大声以华语沟闹好芹通却遭射杀。
三名男子遭射杀后,连长奉派率兵上船检查,发现全是手无寸铁的越南难民,船里伤亡狼藉液毕,其中还有四名妇女(含一位孕妇)及六名儿童,无论死活都被搬上岸集中,再搜索船舱,夹层里又有一人。
之后被集中在沙滩上的尸体与幸存者,次日由营部连卫生排的士兵奉令就地掩埋,奄奄一息被活埋的,挣扎哭喊的被命令以圆锹击杀,并焚毁船身后掩埋。
事发后,南塘守备区各单位军心浮动,为了防止哗变,旅部由旅部连派出部分军士官兵接管营部连,然后师旅部封锁现场,对金防部战情以例行驱离匪船结报。
事后一五八师及金防部隐瞒不报,金防部司令赵万富也佯装不知。
事件曝光后,经过郝柏村面报蒋经国,决定将金防部司令赵万富及政战部主任张明宏调职。
一五八师师长龚力、该师政战部主任及涉及滥杀之旅长、营长、连长等交送军法侦办。
蒋经国并问郝柏村外界对该事件的反应。
郝柏村在日记中记载,"...(该案)不会立即烟消云散,仍是处理棘手,且看半年后能否平息。"
现场的钟姓旅长被依教唆杀人罪判刑一年十个月、刘姓营长被依共同连续杀人罪判刑一年十个月,李姓连长与张姓连长则被依共同杀人罪判刑一年八个月,但都被缓刑三年,关几天再回役或退役,薪水照拿。
高层则全都没事。
谢历迹早肢雀州败谢
把文件夹类型换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