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单位的演变历程如下:
质量单位的量值在不断的变化,楚国一斤约合250 g。秦始皇统一度量衡,经历了改进和完备,逐渐形成了统一的度量衡体灶碧制,每斤约合256.3g。西汉每斤约合248g,东汉每斤约合220g,唐代每斤约合661g,宋代每斤约合634g,元代每斤约合633g。
唐代人们感到十钱为一隐庆举两比二十四钱为一两便于差让计算,于是约定成俗地出现了一个新的单位钱。宋朝又将十进位的分厘代替了钱以下的累黍,这样除了十六两为一斤,一百二十斤为一石外,其他单位都采用了十进制。
近代,东方列强用军舰和大炮打开了中国的大门,同样沿袭几千年的度量衡也发生了变化。通商条约规定,质量折算方法有英制和法制。英制:中国一百斤合英制133.3磅,折合一关平斤604.8克。法制:中国一百斤折合法制66.453千克,折合一关平斤604.5克。
1906年清末,向万国权度公局定制了于1875年通过米制公约会议的铂铱千克原器,以千克原器为1千克,但未实行。1927年,国民政府成立,采用市制单位的质量单位,即1公斤(千克)=2市斤。
某物理研究性学习小组在探究物体所受重力大小与物体质量关系时,实验数据记录如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