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调音乐是与主调音乐相对应的概念。
1)主调音乐织体是由一条旋律线(主旋律)加和声衬托性声部构成的。复调音乐是由若干(两条或两条以上)各自具有独立性(或相对独立)的旋律线,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同时结合或相继结合)出现,协调地流动,展开所构成的多声部音乐。
2)专业复调音乐是由欧洲发展起来的。公元九至十五世纪是它的孕育期和发展初期,是由教堂的宗教活动促进了这种多声部音乐的发展,十六至十八世纪复调音乐由(意大利作曲家帕里斯特列那,比利时的拉索,德国的巴赫)等推到一个光辉的发展时期。
3)复调音乐在我国早就存在于民间音乐中。如以西南地区少数民族(侗,瑶,壮,苗,毛难等)为代表的多声部民歌,还有传统音乐中的戏曲,曲艺音乐,宗教音乐和江南丝竹等都存在着大量复调音乐形态(有其以衬腔式支声复调为多见)。二十世纪以来,在东西方文化的交融中,欧洲复调音乐作品及其技术理论体系逐渐传入中国,中国作曲家将这一理论体系与民族音乐文化相结合,创作出许多表现中国社会风貌的作品,形成了自己的新音乐传统。
4)复调音乐的类型:
(1)对比式复调音乐:结合在一起的不同的旋律线,在音调,节奏,进行方向的起伏,句逗 的划分以及音乐形象和性格的表露等方面,彼此形成对比或存在差别,就构成了对比式复调。
(2)模仿式复调音乐:同一旋律(或具有主题意义的旋律首部)在不同声部中先后出现(完成相同旋律或加以变化),再依次展现的音乐材料中间,便形成了前起后应,层次分明的模仿关系。
(3)衬腔式复调音乐:(或称支声复调)同一旋律不同变体的展开,便会产生一些分支形态的声部,这些分支声部与主干声部在音程关系上时而分开,时而合并;节奏上时而一致,时而加花装饰或删繁就简。
(4)在音乐作品中,对比式和模仿式二者的结合是复调音乐的基本样式。
(5)主调音乐和复调音乐结构的对比: 主调音乐旋律
5)复调音乐旋律、结构方整
结构非方整,相同音型或主题因素的重现。很少重现相同音型,周期性律动的节拍循环。周期性节拍重音的回避 乐句停顿分明,界线清晰 ;句逗停顿的短暂和隐蔽。
6)复调音乐是由若干独立意义的旋律声部的结合,也被称作“对位”,即点对点,音对音的意思.所以复调音乐的技术理论就被称作“对位法”。
7)音程性质分类:从听感可分为协和,不协和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