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决定权是指国家权力机关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权力。各国法律规定不一。在我国,行使决定权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定权作为人民代表大会四类职权之一,是最能表现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特征的一种职权,反映了人民代表大会权力的广泛性。具有鲜明的法定性、人民性、权威性、强制性。同时,能起到补充人民代表大会其他三类职权、协助其他三类职权行使的作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例1:11月份销售货物100元,但没有收到货款。记了应收账款。按照权责发生制就确认为11月份的收入。如果按收付实现制就不能确认为11月收入,什么时候收到款什么时候确认收入。
例2:比如预交了3个月房租,虽然实际支付了现金但是由于是预交所以尚未将该项权利享受完,就不能在第一个月就全部作为费用支出,而应该分3个月分期确认费用。
例3:你收到了别人预交来的货款,由于你并未发货给别人,就没有履行完自己的义务这就不能在收钱的时候确认收入,而要在发货之后你的义务履行完毕,才确认收入。
例4:某企业销售产品一批,价款20000元,产品已经提供,那么不论货款是否已经收到,按应计基础要求,均应该作为该月收入入账!
扩展资料: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区别:
在于对收入、费用入账时间的确认不一样。
权责发生制:权责发生制指凡是在本期内已经收到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一切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收到或付出,都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反之,凡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在本期收到或付出,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通俗的的说,就是收益与支出要配比。
收付实现制,又称现金制或实收实付制是以现金收到或付出为标准,来记录收入的实现和费用的发生。按照收付实现制,收入和费用的归属期间将与现金收支行为的发生与否,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换言之,现金收支行为在其发生的期间全部记作收入和费用,而不考虑与现金收支行为相连的经济业务实质上是否发生。
通俗的的说,就是以前款的实际收付确定收入或支出。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权责发生制将引发一场预算会计制度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