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眼狼 白眼狼—形容人无情无义,心地凶狠,是忘恩负义的代名词。由来: 故曾有“自寿词”句云;“一生不戴乌纱帽,半路常逢白眼狼”,实非虚语。狼以生性凶狠著称,一直被作为凶残冷血的象征,也就是不通人性,而在狼群中尤以长着“吊白眼”的狼最凶狠。白眼,是说没眼珠看不到眼前的东西,瞎眼,把这两个词放在一起,就是说瞎眼睛的,没人性的意思。吊白眼—指外眼角上吊,眼球黑少白多,望之凶光炯炯。 如:他真是个白眼儿狼,受了人家的恩惠却不知报恩。中山狼指恩将仇报的人,白眼狼指的是无论你对他怎么好,他都一直是要害你的人,比中山狼尤坏。哈哈 笑死我了其实很简单 白眼狼就是狼心狗肺的那种类型 你第一开始帮他吧 他就开始怎么样计算你,从你身上得到好处。
法律分析:二次创作构成了侵权,二次创作,又称再创作,是指利用现有的文学作品、图像、电影、音乐或其余艺术作品。这些作品被称为“二次创作物”。如果未经原作者许可,对原著进行了较大程度的修改,其行为可能构成对改编权的侵犯,并可能被原作者追究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陪葬概况
茂陵的四周遍布嫔妃、宫女、功臣贵戚的陪葬墓,至今尚存封冢墓20多座,其中有卫青、霍光、霍去病、金日碑等人的陪葬墓。在这一带发现有众多的文物,如精美的青玉兽面纹铺首、错金银的云纹钢犀尊,以及朱雀纹、龙纹、几何纹等大型的空心砖和文字瓦当。1981年在茂陵东陪葬墓中发掘出鎏金铜马、鎏金鎏银竹节熏炉、提链铜暖炉等珍贵文物230余件,都是极为罕见的艺术珍品。茂陵陪葬墓和其他汉陵的陪葬墓的奇异之处在于都有“象征”的说法和意义,例如李夫人墓、卫青墓、霍去病墓等。
李夫人墓
李夫人墓,享皇后葬制,史称英陵。其墓冢高大,状如磨盘,上小下大,中间有一道环线,俗称磨子陵。《磨子陵的传说》是一个向善而动人的民间故事。李夫人美丽到“倾城倾国”,为汉武帝至爱,她红颜薄命,早逝。汉武帝为其作长赋《伤悼李夫人赋》:“呜呼哀哉,想魂灵兮!”
卫青墓
卫青墓为汉武帝刘彻茂陵陪葬陵墓。位于汉武帝陵封土东北1公里处,东面紧邻霍去病墓。陵墓封土远望如一座小山,线条柔美。《汉书·卫青霍去病传》载:“起冢象卢山”。
卫青陵墓的封土为二层台覆斗形,是茂陵陪葬重臣中最大的一座,墓底部东边长113.5米,南长约90米,北长72.6米,西长107.2米,高约25.5米,顶部南北15、东西6米;高25.5米;占地面积 8064.55平方米,体积94412立方米。西北角凹进一部分,而西南角凸出一部分,遥望如一小山,南面坡陡,北面坡长缓,中腰有平台。
霍去病墓
霍去病墓,“为冢像祁连山”。象征霍去病生前河西大捷,墓上石刻是中国迄今发现时代最早、保存最完整、最具有艺术价值的大型石刻群。其雕刻手法简练,借石拟形,浑然天成,生动逼真,意气盎然,有出神入化之妙,被视为人类艺术之瑰宝。在国际上享有极高的声誉,素为艺术大师所赞赏。原全国美协主席、艺术大师刘开渠先生观看石刻留言:“茂陵石刻为我国古代美术最伟大的作品之一,亦是最优秀的传统,应继续发扬光大,以创更新的美术品。”
霍去病17岁随卫青大将军出征,讨伐匈奴,屡战屡胜。特别是在河西走廊,祁连山一带,纵横驰骋,决战千里,将匈奴主力横扫无遗,从而彻底开通了通往西域的丝绸之路。为汉武王朝巩固、开拓西北边疆立下辉煌战功。武帝爱才,待霍去病情同父子。
不幸,霍去病英年早逝,汉武帝非常悲哀,决定为其建造一座“冢像祁连山”的大墓,以表彰他的不朽功勋。一道“为冢像祁连山”的圣旨,可就忙坏了茂陵工地的指挥官、设计师、工艺师、雕刻家以及各类能工巧匠。于是在一个月之内就造起了这座祁连山墓,又在一两年之内,创作出巨石群雕兽像,置于墓冢上下,这样从静态到生态就真像祁连山了。
霍光墓
霍光,是霍去病同父异母的弟弟。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去病率师抗击匈奴,返回时,路过河东郡老家,将其弟霍光带到长安。后来,霍光颇得武帝信任,委以国政,成为西汉王朝惟一的“三代重臣”。霍光逝世后,宣帝、太后亲临光丧,以帝礼陪葬于茂陵东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