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事二则原文及翻译

2023-12-11 23:09

2023-12-12 03:27

苏轼事二则原文及翻译如下:

苏轼担任钱塘太守的时候,有一个百姓前来诉苦,说卖扇子的人欠了自己两万银子,便抓来了那个卖扇子的人,卖扇子的悲伤地说:“长时间下雨,并且天气一直严寒,有扇子又卖不出去,不是(我)不肯偿还债务。”

苏轼就叫他拿二十把扇子过来,便拿起桌上的办案时所用的毛笔随意地写了行书,草书的字,并画了枯木和竹石就交付给他。(卖扇子的人)刚刚出门,人们竟然用一千元钱买一把扇子,原本卖不出去的扇子全都卖光了。

后来卖扇子的人也把所欠的钱全部还清了。

【原文】:

东坡为钱塘守时,民有诉扇肆负债二万者,逮至则曰:“天久雨且寒,有扇莫售,非不肯偿也。”公令以扇二十来,就判字笔随意作行、草及枯木、竹石以付之。才出门,人竟以千钱取一扇,所持立尽。遂悉偿所负。

写作背景:

苏轼,嘉祐二年(1057年)进士。累除中书舍人、翰林学士、端明殿学士、礼部尚书。曾通判杭州,知密州、徐州、湖州、颖州等。元丰三年(1080年)以谤新法贬谪黄州。后又贬谪惠州、儋州。宋徽宗立,赦还。卒于常州。追谥文忠。博学多才,善文,工诗词,书画俱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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