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未成年人保护法诞生,让我们为法律顺应民声的“加速更新”点赞!

新版未成年人保护法诞生,让我们为法律顺应民声的“加速更新”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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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未成年人保护法诞生,让我们为法律顺应民声的“加速更新”点赞!

10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亮点颇多,其中部分法条在审议阶段就已受到公众广泛关注。例如,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应当负刑事责任;同时,修改奸淫幼女犯罪,对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等严重情形明确适用更重刑罚;此外,新法还完善了学生欺凌行为的处理程序,并增加规定: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随着我国的高速发展,社会环境不断变化,信息传播技术日益发达,民众发声渠道和参与社会治理的诉求变得多元而丰富。如同信息技术面对受众需求必须不断迭代更新一样,法律面对现实的突飞猛进同样需要加速更新。当前,新问题伴随着新环境同步出现,对法律的精细化和与时俱进的速度提出了更高要求。正是基于此,近年来国家不断对相关法律法规作出调整,以更好地保护公民权益,严惩违法行为。
不仅是未成年人保护法,近年来公众关切的很多社会热点问题,都在法条的调整中有所体现:

今年9月,针对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正当防卫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对于符合正当防卫成立条件的,坚决依法认定,切实矫正“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倾向,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

今年10月公布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中提到,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至此,一直为大家所声讨的冒名顶替上大学问题的解决进一步实现了有法可依。

面对现实产生的新环境、新问题,相关法律如果保持原封不动,不能及时作出改变和调整,就会让法律的适用产生空白或漏洞,可以说法律的停滞不前,其本身就是一种退步。要做到法绝不向不法让步,就必须与时俱进,不断对法律法规进行完善。

实际上,不仅是涉及生命安全、教育等重大社会民生领域的法条在不断完善,像“碰瓷”这样发生在不少人身边的常见问题,也逐渐有了相关法规进行制裁。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办理“碰瓷”违法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下简称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惩治“碰瓷”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适用,公检法部门间的分工配合,以及定罪量刑等问题。指导意见既规定了通过“碰瓷”实施诈骗、敲诈勒索等常见犯罪行为的定性处理,又明确了实施“碰瓷”所衍生犯罪行为的定性处理。

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必要保障。我国法律法规的与时俱进为有法可依提供了必要保障,同时,也给民众带来了更多安全感。国家对法律法规的及时修订顺应了时代发展和人民诉求,值得点赞!

来源:半月谈新媒体

半月谈评论员  杨建楠

监制:孙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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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婉祎

校对:郝娴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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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别熬夜了啊

    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文案对了,反倒讲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