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邓小南:文官制度:权力机制与制衡

12.5∣邓小南:文官制度:权力机制与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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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讲第五个题目,就是“宋代的文官制度”,这里面特别会涉及到当时的权力机制和制衡方式。


政治制度史分期问题 

讲到宋代政治制度史的时候,经常会涉及到分期的问题。宋史学界也有很多老师先后讨论过宋代政治史的分期,提出了不同的分期方式。我个人觉得,历史分期的问题,主要是取决于研究者从后面往前面看的时候,他自己选择的这个认识脉络,反映着不同的观察视角。


有些学者从政治事态的发展这个角度来观察,以宋代所面临的挑战、变革作为一个主线。比方说以北宋为例,会把北宋的历史分成为前期、中期、后期这样三段。前期基本上是太祖、太宗、真宗这三朝,中期是仁宗、英宗这两朝,后期是神宗、哲宗、徽宗、钦宗这四朝。这样的分期方式,跟北宋时期《国史》的顺序(前三朝是《三朝国史》,中间有《两朝国史》,后面有《四朝国史》)其实是吻合的。


也有一些学者在讨论北宋政治的时候,以士大夫政治的发展脉络作为主要的观察点。从这个角度来看,他就会想士大夫政治面临着什么样的形势和任务,以这个作为主线,可能前期是从太祖到真宗的这三朝,中期放在仁宗、英宗、神宗、哲宗这四朝,后期是徽宗和钦宗两朝。


如果从官僚制度史的主线来看,也就是说从宋代官僚制度的演变来看,那么大体上就是分为两个阶段,北宋前期我们指的是元丰官制改革之前那一段,北宋后期我们指的就是元丰官制改革之后那一段。南宋时期的官僚制度,应该说基本上延续了北宋中期元丰改制以后形成的那种局面。

(宋神宗)


中央的官僚制度 

(1)元丰官制改革之前

我们首先来介绍一下北宋前期的中枢机构。我们在说到北宋前期中枢机构的时候,经常会说它是“二府制”。二府也称为两府,实际上就是指当时在皇帝之下的两个最高核心权力机构。


我们知道皇帝在当时都是高高在上的,在皇帝底下会有一些官僚机构围绕皇权进行运转。宋代皇帝会参与“御前会议”,这是当时最高的议政机构,所谓的“御前”就是在皇帝面前,所谓的“会议”是指重要的事情在这里讨论。参加御前会议的,有当时的二府,其中一府是宰相的办事机构,在当时叫作“中书门下”,也可以称之为政事堂。宰相的办事机构主要是处理行政事务的,当时的宰相全称叫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这是中书门下的首长,副首长叫作“参知政事”。跟他们几乎并列的另外一府,在当时叫作“枢密院”。枢密院的首长是枢密使和枢密副使,枢密院是负责当时的军政事务的。这二府就是当时最核心的权力机构。


在二府的周边,还有一些其他的机构,比方说主管财政的三司、负责监察的御史台。这样一些部门,包括二府、三司、御史台,其长官都由皇帝直接任命,他们也都直接向皇帝负责,所以当时的“二府制”可以说是一种分权基础上的集权。宋代官僚制结构的分布方式,相对来说是比较扁平的。它不是金字塔状层级非常多的那种。从唐代后期以来官僚制度的变化,在宋代前期得到了整理,整合为这样的一种二府制度。这是元丰改制之前的情况。


所谓的“元丰改制”,是在宋神宗时期。我们知道他有两个年号,前面一个叫熙宁,后面一个叫元丰。在元丰三年到元丰五年,也就是公元1080年到公元1082年这个时段里面,有一次重要的官僚制度的结构性改革。

(元丰改制前主要职官隶属简表)


(2)元丰官制改革之后

改革之后,从原来的二府体制,改成了“三省+枢密院”的体制。这个三省+枢密院体制,是二府体制的一种变体。也就是说,原来的宰相机构中书门下分成了三个部门,这三个部门就是中书省、门下省和尚书省。这三个部门基本上是效仿《唐六典》里面描述的唐玄宗时期官僚制度的基本模式,也就是说,这个三省制是仿效唐代前期的官僚制度结构而设置的,但是跟唐代的制度有一个重大的不同,就是仍然保留了枢密院。原来的二府里面,中书门下分成了三省,而枢密院仍然是存在的。这样的结构方式,到了元丰改制以后,仍然有人称为二府制,就是因为中书、门下、尚书这三省是由原来的中书门下一府分别形成的。这样一种设置方式的调整,带来了政务运作方式的不同,由原来的中书门下一府分成了三省,在制衡方式上,应该说比以前更加严密了。


因为各省都有自己负责的重点事务,而且有自己审核政务的立场,这样的制度设计下,各个部门彼此都会相互制约;但是也正是因为这个制约层次的繁复,所以造成了有一些政务运转反而不如前期那么有效率。因此在元祐年间,也就是宋哲宗的时候,司马光等人就反复建议要有所修订。在南宋初期的时候,因为军政事务非常繁忙,要求政府高效率地运作,所以事实上三省后来逐渐合一,也就是向北宋前期的二府体制回归。

(元丰改制后主要职官隶属简表)


宋代政务文书的运行 

在中国古代,很多的制度运行都依赖于政务文书的运行。现在我们要了解中央的政策会有很多的途径。但是在中国古代,几乎只有一个途径,就是通过政令文书。文书的下达,包括书面的下达和地方口头的传达,都是帝国行政系统的体现。那个时候,地方上向中央汇报也是要通过文书的,因此政务文书的上行下达,就构成了帝国基本的行政信息网络,这样的一个行政信息网络,在当时有很多的重要渠道。


这样一些重要渠道从全国的四面八方,从都城里面的各个官司,各类内容会汇总到中央,汇总到两府。在两府这个地方,一些一般的行政事务得到处理,一些重大的事项就会报到皇帝面前,在御前会议上得到处理。以往我们会认为皇帝出口就是圣旨,但是实际上,我们在很多材料里面看到,宋人会说“事无巨细,非经二府者不得施行”,也就是说,不管是来自皇帝的什么样的命令,都要经过二府讨论,然后才能施行。他们也会说“凡事必与大臣佥议”,就是要和大臣一起商议,“方为诏敕”。如果没有经过大臣商议,只是从皇帝那儿发布出来的,外廷可以不承认是圣旨,可以不承认是正式的命令。


我们要关注当时的制度,它的结构性的基本关系。日本学者平田茂树曾经做了一张“宋代行政文书流程图”。在这个流程图里面,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他把“言路之官”单独列出来了,在政务文书向上面传递的时候,当这些文书进入二府的时候,一些监察官员就有机会看到这些文书,对于文书里面提出的要求、建议,他们在第一时间就能够有所了解。对于从皇帝那儿批示下来的,或者二府批复下来的文书,这些监察部门也有机会提出他们的意见,这样就使得这个监察是一个全过程的监察,而不是说一件事情已经搞砸了之后,才有人返回头来进行监察,进行弹劾,因此当时的这个制衡,实际上是一种全方位的制衡。

(宋代行政文书流程图)


宋代有行政部门,也有监察部门。它的监察部门一个叫御史台,一个叫谏院。宋代有一种说法,把御史台和谏院都称之为“言路”,就是向皇帝进言的道路。谏院基本上是给皇帝提各种各样的建议,包括对皇帝进行各种各样劝诫的这样一个机构。当年欧阳修曾经在谏院任职,他曾经说,谏官的地位虽然很低,但是它的作用几乎是可以和宰相同等的。欧阳修举例说,天子可能说什么事情“不可”,谏官可能说这个事情“可”;天子说这个事情要做,谏官可能会说不行。在庙堂之上,谏官是可以和天子互相争论的。天子对什么事情肯定,谏官可能会否定;反过来也是一样,天子说“必行”,谏官可能说“必不可行”,这件事情一定不能做。谏官是站在皇帝的殿陛之前,能够和皇帝争是非的。所以在那个时候,皇帝虽然是高高在上的,但是下面的行政体制、监察体制,可以说跟皇帝构成了一个三角形,宰相的行政系统与监察系统彼此之间有制约,而这两个系统的宰相、监察官员对于皇帝那一端也可能是有所制约的。


这样我们就会看到,一方面,当时的机构设置比方说像二府、监察机构、三司财政机构,都是直接向皇帝负责的,这些机构之间都是相互制衡的。另外,外朝的官员、这些臣僚,对于皇帝的权力,也是有所制衡的。


仁宗是北宋的第四个皇帝,他当时经常在正常的文书之外批出一些条子来。我们知道历朝历代都有这样的事情,就是皇帝想要绕过宰相的办事机构,因为有一些事情不容易通过,那么他就写一些条子,派一些官员,直接送到某个相关的部门,直接要求那些部门去执行,这个在历朝历代都是有的。在当时有很多臣僚给宋仁宗提意见,反对他这样做。仁宗当时也有一个表态,说我以后批出来的条子,如果各个部门看着内容不合适,可以“执奏”,退回来,跟我报告条子里面批的事情不能执行。皇帝虽然做了这样的表态,但是官员敢不敢呢?

(宋仁宗)


我们看到,仁宗庆历年间,有一个官员叫杜衍,杜衍是那个时候的枢密使,当时皇帝批的好多条子都送到他这儿来。据史籍里面说,杜衍“率寝格不行”。他把这些条子摞在这儿,来一个条子摞在这儿,再来一个条子摞在这儿,攒了十几个以后,他把这些条子封在一个口袋里,给皇帝拿回去,说你这些都不行。这对皇帝来说,当然也不是特别有面子的事情。当时有一次谏官欧阳修“入对”,跟皇帝私下见面的时候,宋仁宗就问他:“外朝的人知道不知道杜衍把这些条子都封在一个口袋里给我送回来?”皇帝就跟欧阳修解释,其实好多人都到我这儿来求,有的人想让皇帝给自己提个官,有的人想让皇帝给个赏赐,很多人围着皇帝来讲这些事,都希望皇帝批一个条子,绕过外朝的正常系统。皇帝说:“他们来找我的时候,每次我都跟他们说,我给你写了也没用,杜衍那儿过不去,所以在我这儿已经止住好多了。”皇帝说这话的意思,当然是一种自我解释,但是我们也会看到,外朝官员的抵制对于皇帝的权力确实也构成了一种制衡的作用。

(宋朝宰相杜衍)


以上是说“中枢”,就是中央核心机构的基本情形,下面我们简单说一下地方上的制度。


宋代地方机构设置 

北宋内部疆域分成了很多路。“路”可以说是州一级上属的单位,但是宋代的路其实是中央派出去的监察机构。宋太祖的时候,就把当时控制的疆域范围分成13个道,宋太宗在这个基础之上分成了15个路,到宋徽宗时期最多有24个路,路的划分逐渐地细化,逐渐地增多。当时宋代大体上全国是二百多个州一千多个县。


在这样的结构底下,在地方上有不同层级的机构设置。朝廷派出一些官员分布到各个路,每个路基本上都设有四个部门。四个部门并没有从属的关系,而是并列的。这四个部门,第一个是安抚使司,安抚使司负责军政,负责路内部出现盗贼需要调集地方军队去处理这一类的事情,负责地方的稳定;第二个是转运使司,主要负责财政,负责钱谷;第三个是提点刑狱司,是负责司法狱讼的;第四个是提举常平司,负责常平仓,包括灾荒时期的赈济这样的一些事务。这四个司并列,当时有一种说法,叫作“帅漕宪仓”,“帅”指的就是负责军政的安抚使,“漕”就是负责粮草转运的转运使,“宪”就是负责司法事务、刑狱事务的提点刑狱,负责赈恤事务、负责常平仓的这个司就叫作仓司。这四个司里面,转运使司、提点刑狱司、提举常平司,除了本司的事务之外还要负责对整个路地方官员的监察事务,所以这三个司并列,被称之为“监司”,就是负责监察的部门。在路底下的级别,叫作“府州军监”,实际上就是州级,州相当于现在的地级市,一个州底下会有若干的县。府是比较重要的州,军相当于地位比较低的州,监是有一些官方经营矿冶、养牧这样一些专门机构,相当于一个小的州,有的相当于一个县。在府州军监这一级下面就是县,县这个层级是比较稳定的。州这一级别的长官叫知州,副长官叫通判;县这一级长官叫知县,或者是县令。大体上这就是宋代地方机构的设置。

(宋代地方机构设置)


这一讲我们是讲权力和制衡,讲官僚制度。我们首先介绍了中央的官僚制度,包括元丰改制之前和元丰改制之后的,后面我们也简单介绍了地方的行政层级和它的机构设置。应该说,在宋代的地方机构方面,也实行了分权基础之上的集权。


第五讲复习课 

你好!邓老师第五讲结束了,我们一起来复习一下。


北宋前期,皇帝之下有“二府”,即中书门下和枢密院。中书门下是宰相机构,枢密院负责军政事务。二府是最核心的权力机构。此外还有主管财政的三司、负责监察的御史台等部门。二府制是一种分权基础上的集权。


元丰官制改革后,中书门下被分为中书、门下、尚书这三省,枢密院被保留。制衡更为严密,但也造成行政效率低下。从南宋开始三省逐渐合一,开始向二府体制回归。


政务文书的上行下达构成了帝国基本的行政信息网络。一般行政事务由二府处理,大事报给皇帝,在御前会议上处理。御史台、谏院等监察部门可随时提出意见,而不是事情搞砸后再弹劾问责。行政系统、监察系统与皇权相互制约,形成对权力的全方位制衡。


宋代地方机构设置基本上是“路-州-县”三级。


路是中央派出的监察机构,设有四个部门:负责军政的安抚使司(帅司)、负责财政、钱谷的转运使司(漕司)、负责司法狱讼的提点刑狱司(宪司)、负责常平仓的提举常平司(仓司)。四部门没有从属关系。其中漕、宪、仓三司还负有监察地方官员的责任,并称“监司”。


路之下是州,长官叫知州,副长官叫通判。有的州不叫“州”,重要的州叫“府”,地位低的州叫“军”,一些官方经营矿冶、养牧的专门机构,相当于小州或者县,叫“监”。


州下面是县,长官叫知县或者县令。


宋代的地方机构实行了分权基础之上的集权。


以上就是本讲的主要内容,感谢您的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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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Linda_小岛

    讲得老好了,这么大密度的知识网,老师讲的这么清楚

  • 1394053npxh

    大学非有大楼,有大师之谓也

  • 王亚萍_b1

    非常清晰,历史小白十分感谢老师的讲解

  • AlbertShaw

    邓先生循循然善诱人

  • 听友43384159

    古代比现在民主多

  • 来福小宝

    北宋前期:二府制,分权从基础上的集权。 元丰官制改革后:三省制,制衡更严重,导致效率低,后南宋又回归二府制。 政务文书:二府处理,大事报上。御史台谏院监察。对权力全方位制衡。 地方机构:路州县

  • 灰跳跳

    邓老师是宋史大家,而且常年在一线教书育人的优势,在这张专辑里显得尤为突出。邓老师讲课条理清晰,善于提炼重点。说白了,相对其他老师,邓老师更知道该给大家讲什么,怎么讲更清楚。赞!

  • 偏爱牛仔

    有没有整个专辑的文稿版啊,有的话想要一份!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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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蘅苑清芬

    👍

  • 幸福暗恋李杜骏

    讲得好清晰,谢谢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