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变(下)

婚变(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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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当地晚报的浏览,我们选择了大石西路的一家开业不久的私人医院。红红向她母亲撒谎说要去双流同学家玩两天,她母亲也没多想就同意了。我们一前一后走出旅社的大门。


惯例的检查之后,红红被一个护士带领着走进了手术室。在手术室的双开门就要关上的瞬间,她回过头看了看我。她的眼神里充满了恐惧。而我给她的回报是一脸佯装的轻松。我在走廊里来来回回的踱步,引起了路过的医生护士们暧昧的眼光。我顾不上这些。人生总是充满着太多的误会。手术进行得非常成功。她在医院里住下来。我成为她的保姆。从前与和清在一起,都是她在照顾我。我每天面对的都是病人滔滔不绝的对病情的控诉和痛苦不堪的面容。现在我的身份发生了转换。我既感到新奇,又从心底产生了一种与同情和怜悯无关的责任感。红红身体单薄,体质虚弱,刮宫对她而言,就象一场无法回避的灾难,她躺在床上连说话都很吃力。时间已经临近中午,我和红红还没有吃早饭。医院对面有一家邛崃奶汤面馆,我准备去给她买一碗鸡汤。我先在满地乱扔着废纸、空气中弥漫着呛人烟味的铺面外侧坐下来。里面的人还不少。我还得等待一段时间。我给自己要了一碗清汤面。我不知道什么是奶汤面,但听名字觉得怪吓人的,还是清汤面简单实惠。就在我无所事事东张西望的时候,我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在和面馆的老板交谈。我转过头向里面张望。我居然看见了我正在竭力寻找的那个律师的身影。我喜出望外,顾不得我的位子可能会被后来者占据的危险,起身就向目标走去。但是屋子里的人实在太多,我让过了几个进进出出的人,在赶到应该赶到的位置,结果我的目标已经从另外一道门消失了。我站在人来人往的街旁,紧张地向四周寻找,他那西装革履衣冠楚楚的身影,始终没有出现。


我端着鸡汤回到红红的身边。红红已经睡着了。我的响动把她惊醒。我把她扶起来,帮助她喝下去。我的脑子里还浮现刚才的一幕。我失望之极,不觉叹了一口气。红红停下手中的纸质碗,用关切地眼神注视着我。我不想告诉她。她就急了。


对去起。是我耽误了你的时间。我很快就回去。我不该请你来照顾我的。


不是的,你多虑了。我说。为了不让她误会,我只得讲述了我最近生活里发生的一系列事情。在说到和清车祸之后,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的时候,红红的眼睛里居然流下了伤心的泪水。她的举动触发了我一个多星期以来压抑在心中的无助和绝望,我再次沉浸在失去妻子的痛苦之中。我们象一对天涯沦落人,被无尽的悲痛所笼罩。她把我的头抱在胸前。我象一个委屈的孩子失声痛哭。病房里光线暗淡,此时没有其他人,我听见我们尽量压低的啼哭声回荡在空空的房间里。良久,她把湿润的嘴唇放在我的额头。我准备闪开,但被她更加用力地抱紧了。


你是一个好人。你不用担心。他一定就住在附近,也可能就在附近工作。你不是说他跟老板说话吗?说明他和馆子的人很熟。你明天再去看看,我相信你能够等到他的。我们都恢复了平静。她说的是那个律师。


我能够帮你什么忙吗?最后她说。我和你一起去找那个姓丁的家伙。


我摇摇头。明天你就回家去。免得你妈妈着急。我是体会过寻找亲人的痛苦。我不能让你掺和进来。


第二天上午红红就出院了。她恢复得很好。毕竟年轻,又是第一次。她的情绪看上去比来的时候喜悦了很多。我送她上了公交车,自己留下来在附近转悠,打算中午的时候争取逮住那个律师。由于昨晚为了照顾红红,我没有离开她的病床,就伏在床边睡了一晚囫囵觉,早晨起来,才发现腰酸背痛,在走廊里活动了半天也不见好。我不敢走远了。多年的家居生活把我沦落为一个路盲。然而让我特别生气的是,当我多次经过面馆旁边的一个小区的时候,被门口一个左臂戴着红袖章的老头给盯上了。他一脸正气地向我走来,责问我是干什么的。我说过我从来就惧怕政府的人,这包括大盖帽和红袖章。他这么一问,我的表情就显得不自然,吱吱唔唔答不上话。这情形更让他坚信我不是什么好东西。他伸出强健有力的右手,一把捏住我的一只胳膊。


我再问你一句你是干什么的?他义正言辞地说。


我我我找人。


你找谁?叫什么名字?在哪个小区几单元几号?啊——


找人就找人干吗在这里东晃西晃的,啊——


我早就盯上你了我告诉你别想在这里打歪注意这里是精神文明示范街你懂不懂,啊——


他一边说一边把我象拎小鸡一样往街上推。快点给我走不然把你弄到派出所去,啊——。他随后把我一扔,象扔掉一块腐烂的垃圾,拍拍手转身回去了。


我只好把自己的活动范围稍微扩大。


终于等到了中午,大约十一点左右。我重新回到邛崃奶汤面馆,还不忘伸出头查看那个讨厌的红袖章是否还坚守岗位。上天保佑!已经没了他的人影。我放下心,慢条斯理地等待着我的面条,两只眼珠不放过任何一个走进面馆的面孔。


目标在十多分钟之后出现。他从对面穿过街道走过来。我赶紧低下头,不让他看见。我不能打草惊蛇。我已经计划好了。我所要做的不是当面上前质问他事情的真相。因为那样反而会把事情弄糟。他完全可以当众抵赖而我拿不出证据,最后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我一定要沉住气,要等他用餐之后跟踪他的住所。不管是上班的场所还是居住的地点,都是一个人最不愿意发生纠纷的地方。对于处于弱势方面的我来说,这都是开展正面交锋的理想之地。


他很快吃完了他的午餐。我远远地尾随着他,让他不至于从我的视线中消失。他没能发现我。他拐过大石西路,进入一条车流汹涌的大街,钻进了一幢约有二十多层高的大楼。和一些同样衣冠楚楚的人进入了电梯。我赶到的时候电梯门已经关上了。我在短暂的失望之后,重新理顺了我焦急的大脑。我站在大厅的指示牌前,用目光搜索着印有律师字样的公司的名字。这里面的企业虽然不少,但我不用吹灰之力,就在密密麻麻的名单中找到了唯一一家律师事务所。我真幸运。它在十三楼。我坐电梯上去。我终于找到它了。


门口坐着一个长相丑陋但很自信的女孩。她问我找谁。我答不上来。因为我不知道律师的名字,就给她比划着他的模样。她似乎明白,又问我有什么事。我假装说他刚才在电梯里掉了东西,我捡到了给他送来。女孩说东西呢。我说我要亲自交给他。她于是进去了。过了一会儿她又出来。随后出来的正是我跟踪的目标。


他一看见我,脸上露出惊讶的神色。我很得意,心想你没想到吧,别小瞧咱们乡下人。我也算读过几年书,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世上无难事只怕肯登攀,我不过就是多费点精力而已。


你找我什么事?他回头看了看身后的女孩,把我拉在一边。


你说我找你什么事?没事我怎么会找你呢?我找你肯定是有事的。你说呢?你把老婆弄到哪里去了?我当然得理直气壮。


我不明白你说什么,许先生。我们的事情已经结束了。你应该回到你的镇上去。


结束了?我还没有找到我的老婆。什么就结束了?我故意把音调提高。


你老婆已经死了。你不是已经看见了吗?再说,你找老婆干吗找到我这里来了。


我不找你找谁?是你打电话让我来看我老婆的。我来了你们又把她弄走了。你们这是在干什么?我说着眼泪都快要掉下来了。你把我的老婆还给我。


许先生你听我说,这件事情已经结束了。你回去吧。


我无论如何也不罢休。我抱着他的膀子生怕他溜掉,眼泪簌簌而落。


唉——,他叹了一口气,把我拉到过道靠窗的地方。我也不能告诉你什么,这是丁总的住址,你还是找他吧。他会告诉你事情的原委。他掏出钢笔在一张废纸上写下了一长串汉字。


在离开的时候我最后问了他,我的老婆是不是真的死了?


他点点头。就埋在龙泉的真武山。


当我再问他是不是真的出了什么车祸的时候,他却再也不愿张口了。


 



我没有立即去找丁志新。和清的确已经去世了。这令我愤怒,更令我疯狂。我相信律师的话。从他的言谈举止来看不象是说谎。但除此之外他什么都没有再告诉我,从他的语气里我可以感觉到事情不是那么简单。也许死亡根本不是车祸所至,而是另有原因;或者即使发生了车祸,那也不是一个看上去单纯的车祸,里面肯定隐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但不管怎样,可以肯定的是,丁志新一定是害死和清的凶手。否则他何必去隐瞒,又何必匆匆去掩埋和清的尸体呢。我看着纸条上的那个地址,居然就是我去过的那个工地。难道一个地方还有两个同名同姓的人?真是巧得离谱。我觉得要对付象丁志新这样有钱有势的人,我必须有所准备。连律师都不敢对我透露事情的真相,可以想象丁志新的势力有多么的强大。我现在必须弄清楚丁志新究竟对和清做了什么,在和清去世这件事情上他要承担多大的责任。更重要的是,我必须为和清报仇,不管丁志新多么地令人可怕,我也要为和清讨回一个公道。


我马不停蹄地赶往最近的一个文具店,精心挑选了一把匕首、两只弹簧刀。我不是说我一定要使用它们。它们主要是用于震慑对方。但在关键的时候,也就是说,如果丁志新承认的确是杀害和清的凶手,也不排除我将用它们刺进对方的胸口。我把弹簧刀分别藏在两边裤兜里。又买了一条结实的橡皮筋,套在脚腕处,把匕首插在里面,让它紧紧地贴着我的肌肤,也让我随时能感受到它冰凉的寒光。这些动作我都是在附近的一个公共厕所里完成的。顺便说一句,我为什么要准备这么多凶器?这完全取决于我做事谨慎的原则。如果我中途遗失了一只,或者被对方抢夺了一只,那么我的备用武器还能派上用场,不至于让我空手而归。我兴奋不已,感到一件伟大的不同寻常的事情在等着我去执行,内心升起了神圣而光荣的自豪。


我从公共厕所里走出来,往四周看了看。没有人注意到我异常的行为。我走了几步,觉得脚腕很别扭。橡皮筋往下面掉,快要超过脚踝了,匕首的刀刃正好敲着脚踝,让我觉得很危险。我只好重新回到厕所里,把匕首移到脚后跟的位置。谁知又没走上几步,刀尖竟然刺穿了我的皮肤。一阵钻心的疼痛。我只得又回去把它取出来。我反复几次出入同一个公共厕所,不仅引起了看守人的注意,最终还是没能解决问题。我只好把匕首也放在一边的裤兜里。但它很快又刺破了裤兜划过我的大腿。我担心出现象脚后跟那样的危险,最后忍痛割爱地将它扔进路旁的一个垃圾筒里。


我又去不远处的一家大药房买了一张创可贴,把我的新伤口给缚上。我原本是打算先用酒精消毒的,但问了问药房,才知道没有这种服务,必须去医疗机构处理,想想很麻烦,也就算了。


准备工作总算是做完了。我再一次来到印有“宏达开发公司承建”的工地门口。戴着安全帽的那张熟悉的面孔又向我走来。我告诉他这次我是找另外一个丁志新。他明白我的意思后,也不好意思地向我笑了笑。


你原来是找丁总啊!我们经常给我们这个小丁开玩笑,说他有福气,取名字都跟老总一样。但那天看你的扮相,我还以为是找小丁的。


他说着递给我一支烟。你是丁总的朋友?老乡?但是他今天没在工地上,已经很多天没来工地了。你还是去总部问问看。


我一听更觉得不对劲。你们总部在哪里?


内双楠。他见我不抽烟,自个儿点燃了。117号。


我向他道谢辞别。


地方不远。我走了二十多分钟就到了。那也是一幢商务楼。我在布局千篇一律的大厅里找到了宏达开发公司的名字。我没有直接上楼,而是坐车回到了新南门旅社。经过一天的折腾我现在有些疲惫了。我要好好休息,养足了精神,以充沛的精力在明天和那个家伙短兵相接。反正他是逃不掉的,不是没在工地吗,那一定就在总部躲着呢。


我回到旅社倒头就睡,直到一泡尿把我涨醒。窗外已经华灯初上。淋浴室里没有人。我正好可以洗澡。通过刚才时间不长的休息,我的精神几乎恢复到良好的状态。我嘴里哼着小曲,享受着雾状的水从皮肤抚摩而过的感觉。我情绪不错,决定洗完澡后好好犒劳犒劳自己。


出门的时候意外地遇见红红提着一捆棉絮从外面回来。她得知我要去吃晚饭,就扭着一定要陪我去吃,还说自己今晚也没吃饱,要顺便搭一嘴。我见她母亲不在,就答应了。


我们在稍远一些的一个名叫皇城牛肉馆的地方坐下来,点了一荤一素一汤,边吃边聊。她问我今天事情的进展。我把不仅找到了律师,还将丁志新藏匿的地点都弄到手的消息告诉了她,却把购买武器的事情隐而不说。她既感到高兴,又为我伤心。高兴的事就不用说了,伤心是因为听说我老婆的噩耗。见她难过的样子,我反过来安慰她。人死不能复生。我说。关键是要报仇。


报仇?你怎么报仇?她瞪大了双眼,不明白我的意思。


我为自己不经意说漏了嘴而感到惋惜。也不是什么报仇,就是要查明事情的真相。


你是要找到丁志新吗?


那当然。


你找到以后会怎么办?揍他一顿?你能打得过他吗?你会让他赔钱吗?


我不知道该怎么对她说。我埋下头,不住地往嘴里扒饭。


他那么有钱,一定有保镖,你对付不过他。你应该报警才对。


报警!我从来不相信警察。警察和有钱人是蛇鼠一窝。再说,警察破案不知要拖多久。不过,关于这些我都没有说出来。


我想想看。


我们回去之后,她又在我房间里坐了一会儿,意外地发现我出门的时候忘了收拾的弹簧刀。她吓了一跳,并隐隐感觉到它们的用意。她关上门,回到我的面前。


许大哥。她神色慌张,伸出双手一把把我抱住。你不要做傻事啊。要坐牢的。


我后悔我的疏忽给她带来的影响,但事到如今恐怕是瞒不过她了。我相信她是值得信任的人,也就把我的决定如实地和盘托出,并让她放心,不到万不得已我是不会乱来的。


你是好人许大哥。你不会做出这种事情的。她几乎面带哭腔地说。


我也把她紧紧搂在怀里。


那天晚上我一夜无眠。我想到了自己的童年。我那舍己为人的父亲一生多灾多难,他做梦都想成为读书人但直到去世也大字都不认识几个。他最为敬重的就是教书人和行医人。他称他们为先生。在他把我送到师傅那里去之后,他心里的一块石头总算落了地。在我还在学徒的时候,他逢人就宣传他的儿子已经成为赵大夫的门生,无意中提早地为我做起了广告。他最后死于心肌梗塞,这种城市里的知识分子容易患上的病症,意外地出现在他的身上。医术再高明的大夫也未能拯救他的性命。他去世的时候我没有在他身边。我赶回去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晚上。我在灯光暗淡的灵堂里匆匆和他见了最后一面。早就等得不耐烦的掘墓人大呼小叫地送他上了路。然后我又想起了和清,我一生中唯一依恋的女人。我无比后悔当初答应和她离婚。如果我坚持我的立场,她就不会离开我,从而逃过此劫。她的突然辞世一定会让我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不知所措。我不知道以后的生活该如何进行。我甚至都不明确我活下去的方向。我泪流满面。在晴朗的深夜里,在皎洁的月光从南窗照进来的时候,我从墙上那面椭圆形的镜子里看见了自己悲痛不已的面容。我从床上下地,推开玻璃窗。一棵枝繁叶茂的梧桐伫立在无风的静夜里,一片树叶正好从空中落下,在到达地面之前,它晃动的身躯不断碰到了建筑的墙体、旁边的塑料雨棚和玻璃,发出“喀喀喀”的响声。从它的声音判断,它应该是干枯得过了头的树叶,在已经进入初夏而不是春天的季节才从枝头划落,可以看出它的存在是多么顽强。即使早已失去生命,还要在这个世上呆上一段时间。远处大街上还有车辆急驰而过。这是一个永远都不会进入睡眠的城市。


 


 



天色微亮,我已经出门了。让我没有想到的是,红红在门口拐角处等我。她手提一只塑料口袋,里面装着两个大馍馒头。看见了我她迎上来,扑进我的怀里。我费了好一阵功夫才把她劝住。她说他要陪我走到公交车站。


我们默默地往前走,分别啃着一个馒头,脚步不由得放慢了。很长一段时间双方都找不到话语。她知道我此行的目的,想要我放弃,又知道我是铁了心。我对她虽然有些依依不舍,但已经决定了的事情临时变卦,就不是一个男人的所为。因此我们索性缄默不语,让清晨的微风与我们拂面而过。大街上行人稀少。赶着上早班的人都急匆匆地蹬着自行车。站台上居然没有一个人影。我们并排而立,心照不宣地往公共汽车驶来的方向张望,其实我们内心都在盼望着汽车最好晚一些到达,甚至最好永远都不来。当然这种想法非常幼稚。公交车还是来了,但如我们所愿,它的确来得很晚。在车影出现在我们的视线之前,红红终于控制不住内心的冲动,突然转过身抱着我的头,对着我的嘴亲吻起来。我并没有迎合她的动作,虽然我的内心多少还是有一点与她同样的冲动,但我是一个善于克制自己的人。我知道如果我主动迎上去,意味着让她明白,我的心门是向她敞开的。我不能这样做。我不能将我们之间的关系提升到一个不应该的层次。我立即将她推开,并用双手把她控制在离我一尺的距离。你回去吧,我感谢你来送我。我对她说。办完事我就离开成都了。红红,我在枕头底下给你放了一千块钱和一张纸条。我知道我离开后你会给我收拾房间。你把钱藏好,别乱花。以后有什么困难我都帮不上忙了。


她的泪水夺眶而出。我头也不回地上了车,连一个再见的手势都没给她做。因为我不敢再看她的样子,我怕我的眼泪也会不争气地流出来。我要给她一个绝望的印象,免得她心存侥幸再次跑过来要求我留下。


这座城市的空气是多么的浑浊啊,即使在人影稀疏的清晨,空气里始终弥漫着一股汽油和垃圾混合而成的怪味。我在这里呆了短短的几天时间都感到不习惯,居住在这个城市的人们如何能够生活一辈子。天色一点点亮起来。车厢里不断有人上下。我看见他们大部分是上学的孩子,背着各种花色的厚厚的书包,手里拿着一个面包和一盒牛奶。有的孩子睡眼惺忪,不断仰天打着哈欠,有的干脆靠在铁椅上来一个回笼觉。我想起我小时候,和他们一样,在睡眠不足、食不果腹的清晨,肩挎绿色的军用小书包,脚踏大雨之后田坎上的泥泞,去几里之外的村上那间破败不堪的教室里上学,有一次实在挺不过去,索性在路旁的草丛里美美的睡了一觉,醒来后太阳已经老高了,不敢去学校,就在田间地头和蚂蚁蚱蜢们呆了一天。那是多么自由、多么令人心旷神怡的一天啊。似乎后来就再也没有过。


我之所以这么早起床,是想在丁家伙上班前在门口拦住他。因为我知道要想应付前台接待小姐的盘问而进得门去,那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我顺利地通过大厅保安的身边。他没有过问我。我直接进入电梯,根据事先了解到的情况,到达了第二十五楼。这是这座楼的倒数第三层。丁家伙所在的公司就在这最高的三层楼上。在内双楠繁华地段,在如此华丽的大厦,能够卖下或者租下整整三层楼作为办公室,足以说明这家公司的实力。当然,这些都是红红告诉我的。她是土生土长的成都人,见证了这些年来这个城市的变化,对这里的情况还是蛮熟悉的。印有“宏达开发公司”字样的招牌下面,大门紧闭。看样子离上班还有一些时间。我侦察了周围的地形,发现容身的地方实在太狭小,估计也就二十多个平方,而且完全没有遮蔽物。有了在小区被红袖章误会的经历,我必须提高自身小心谨慎的能力,以免在目标出现之前又被别人逮住,从而半途而废。我后来选择拐角处楼梯口的位置。人们大多是从电梯出入,再加上楼梯口这里没有灯光,是适合隐蔽的唯一处所。我于是在楼梯口的木制门后面躲起来,目光正好从宽大的门缝里落在紧闭的宏达公司的玻璃门上。


由于我右脚的脚后跟伤口未愈,保持一种姿势的时间一长,伤口就隐隐作痛。这时候我想起了我的两只弹簧刀。我把它们从裤兜里拿出来,再次试了试它们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刀片进进出出几次之后,一只弹簧刀手柄上的钢化玻璃被震掉了。原来它是用胶水给粘上去的,怪不得质量如此低劣。他奶奶的!我骂了一句文具店的那个售货员。这只弹簧刀看来也无法使用了。我总不能找一块破布把它的手柄象绷带一样缠好去行刺吧。但愿剩下的我唯一的武器不要再出什么事情。阿弥托佛!


上班了。西装革履的人们频频从电梯里钻出来,象巨大的钻井口吐出的一个个下班的挖煤人,当然他们比起早贪黑的矿工无论从穿着还是其他方面,其形象都要抻展得多。没有人发现我。这让我无比惊喜。我仿佛回到了童年和小伙伴们藏猫猫的年龄,而我最终都没有暴露在大家的面前。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我的目标还是没有出现。我有点不耐烦。做大公司的老板是不是就可以不用天天上班?我很气愤。我一天不坐诊,我的病人就会跑到我的竞争对手或者卫生院去。这世界实在太不公平了。我决定主动出击,反正今天不见到姓丁的家伙,我无论如何也不离开这个地方。


我直奔玻璃门。嘴角上有一颗黑痣的接待小姐看见我,立即从转椅上站起来,露出彬彬有礼的微笑。她抬起细尖的下巴,等待我的询问。我也露出自以为迷人的微笑,谦谦君子一般地向她点了点头。


请问丁总的办公室在哪里?


先生,您是——


我是丁总的老乡,跟他事先约好了的。


她的眉头皱了一下但很快舒展开来。是吗?丁总他什么时候跟你约好的?


当然是今天啦。


她的微笑带有一丝不易觉察的轻蔑。不会吧先生。丁总已经有三天都没来上班了。他可能很长一段时间都不会来。


什么什么?他不来?他出差了?我惊得目瞪口呆。你是不是搞错了?


我没有搞错。先生,是您搞错了。


那他什么时候回来?


这个我就不清楚了。对不起。


我不相信。我绝对不相信。一定是那个律师事先通知了这个家伙。他躲起来了。小姐,你不要骗我了。我知道他就在里头。说完我准备硬着头皮闯进去。


你要干什么?她脸色骤变,象一只沙漠上饿了几天仍然找不到东西的穿山甲。保安!保安!


我已经冲过她弱小的防线,正在穿越大厅。我看见一排排整齐的方格里一双双吃惊的眼睛在看着我。我顺着通道往前跑。人们一时不知所措。反应快些的人上前将我拦住,我要么躲闪,要么将他们推开。我左冲右突,在铺着地毯的柔软的办公区域横冲直撞。我的身后是大呼小叫的追赶的人群。不断有人加入逮我的行列,不断有茶杯、书籍、办公用品、桌椅被碰翻和跌落的声音。在奔跑的过程中,我犯了一个不可饶恕的错误,我把我的弹簧刀从裤兜里拿出来。我本来是怕它跑掉才这样做的,但我的行为引起了众人的误会。有人高叫,小心!小心!有凶器!其实哪怕我再有胆量,也是绝对不敢在这种情况下行凶的。我的行径似乎持续了相当长一段时间,在我已经气吁吁体力不支的时候,才有两个保安将我扣下。我瘫坐在就近的一张转椅上,半天没缓过气。由于有很长时间没有这样跑步了,我觉得心脏都快要跳出胸腔。保安也累得不轻,张着嘴象晴天里晒太阳的北极熊。


一张很有身份的严肃的脸出现在我的眼前。他头发稀疏、眉清目秀,一看就知道是个明白事理的人。他用炯炯有神的目光盯着我看了一会儿,让保安把我带到一个狭小的会议室。他让保安出去,自己关上门,然后在我面前的沙发上坐下来,问我是怎么回事情。我不知道他的身份,急于找到丁志新的心情让我顾不上其它。我把我的情况向他和盘托出,并希望他告诉我丁志新的下落。


原来是这样。听完我的讲述,他把身子往后面一仰,很舒服地将整个人陷在沙发里。你和丁志新是仇人?很好。没想到他背后还有这样肮脏的事。天赐良机!


我不明白他的话是什么意思。你告诉我丁志新究竟在哪里?


你不用找他了。实话跟你说,他和你老婆一起出的车祸,现在还躺在医院里,估计三五个月下不了地。


把他交给派出所。他重新打开房门,把保安唤进来。要把他光天化日行凶的行为如实告诉警察。快去!


我就这样被莫名其妙地抓了进来。直到现在我都没能见到我的老婆和那个我寻找多日的报仇的对象。警察说我持刀伤人,其实我的弹簧刀自始自终都没有弹开,我更没有用它去作案。所以我是没有罪的。我跟你们不一样,我迟早是要出去的。我的诊所这么长时间没有开张营业,还有许多老病号在等着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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