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配与小三争财产 财产归谁?

原配与小三争财产 财产归谁?

00:00
09:30

现实生活中,小三和原配是不容水火的关系。经常发生男方配偶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作为遗产继承给小三。此时,男方的行为是否合法?小三是否享有合法继承权?小三和原配之间的财产继承权到底归谁?

刘强与张丽经人介绍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了两个女儿。因性格不合,夫妻俩从1996年开始分居,期间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分居后,刘强与刘雯庆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期间两人没有生育也没有收养子女。2015年4月,刘强病故。纠纷也因刘强留下的房产归属而产生。原来早在2006年刘强所在单位组织职工集资建房,其先后交纳集资房款9万余元。于2010年与单位签订购房协议,2015年办理了该房屋产权权属证书。为了预防日后的争议,刘强于2013年11月6日自书《遗书》,对此房产的归属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

  刘强病故后,刘雯庆协同张丽处理完刘强的身后事,便与张丽及其女儿商量房屋的事,但她们不做正面答复。鉴于刘强有一封《遗书》,里面详细说明,由于该房产是和刘雯庆共同出资,50%的产权都由刘雯庆所有。如果一方有任何意外,该房产产权由另一方全部所有。为此,刘雯庆一纸诉状将张丽及其两个女儿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刘雯庆提出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不予支持。对刘雯庆依据《底压证据》主张其与刘强共同出资购买本案讼争房屋,因其没有提供具体的支付房款的票据凭证,依法不予支持。

本案属遗赠继承纠纷,首先应当确定遗赠人刘强生前立下书面遗嘱将其财产赠与刘雯庆是否具有合法性和有效性。

  遗赠是公民以遗嘱的方式将个人合法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并于死后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赠人刘强立遗嘱时虽具完全行为能力,遗嘱也是他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形式上合法。

更多婚姻家庭法律问题,一定要关注每晚九点准时上线的《智慧女人如何保护自己》!

如果遇到了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微信咨询15588875320!

以上内容来自专辑
用户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