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6) 董事会的4项独立职权(总第26期)

第6章(6) 董事会的4项独立职权(总第2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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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期  董事会的4项独立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3.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4.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相关链接】公司董事会的6项附属职权:①召集股东(大)会会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②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③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④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⑤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⑥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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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小四川_xn

  • 小森林_summer

  • youanmilin

    顶礼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