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我父亲死时,我母亲只有二十三岁。我父初娶冯氏,结婚不久便遭太平天国之乱,同治二年(1863)死在兵乱里。次娶曹氏,生了三个儿子,三个女儿,死于光绪四年(1878)。我父亲因家贫,又有志远游,故久不续娶。到光绪十五年(1889),他在江苏候补,生活稍稍安定,他才续娶我的母亲。我母亲结婚后三天,我的大哥嗣稼也娶亲了。那时我的大姊已出嫁生了儿子。大姊比我母亲大七岁,大哥比她大两岁。二姊是从小抱给人家的。三姊比我母亲小三岁,二哥、三哥(孪生的)比她小四岁。这样一个家庭里忽然来了一个十七岁的后母,她的地位自然十分困难,她的生活自然免不了苦痛。
结婚后不久,我父亲把她接到了上海同住。她脱离了大家庭的痛苦,我父又很爱她,每日在百忙中教她认字读书,这几年的生活是很快乐的。我小时也很得我父亲钟爱,不满三岁时,他就把教我母亲的红纸方字教我认。父亲作教师,母亲便在旁作助教。我认的是生字,她便借此温她的熟字。他太忙时,她就是代理教师。我们离开台湾时,她认得了近千字,我也认了七百多字。这些方字都是我父亲亲手写的楷字,我母亲终身保存着,因为这些方块红笺上都是我们三个人的最神圣的团居生活的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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