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回:西游记里是怎么出警抓人的?

第九十五回:西游记里是怎么出警抓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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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一:原告起诉

 “失状”,就是指告发偷盗、抢劫案件的状纸,还得附上财物清单。佘自强《治谱》 “盗后立案”:


凡一村之内,有一家被盗,保正人等,星夜报官。失主即补失状。


有的失主不敢告,怕强盗报复,这时就需要地方保正出面,督促失主写失状上报。失状的内容包括:


入门出门形状,描述强盗进门后一直到出门都干了什么。

劫去赃物的清单。

金银首饰,需要说明式样。

衣服器皿,需要说明颜色、新旧。

银子,要说明大锭还是散碎银两。

要说明是打劫的还是偷盗的。


所以这里寇家的失状写道:“唐僧点着火,八戒叫杀人。沙和尚劫出金银去,孙行者打死我父亲。”正是失状要求的“入门出门形状”。


也有编造失状的,《治谱》里就记过,有个人和别人斗殴,不小心把对方杀了,就写了一张失状,说死的这个是强盗,因为抢钱才把他打死的。这里的寇家失状,也是编造的。所以,失状虽然是一手的资料,但地方官要格外注意。

要点二:公堂告状

《西游记》里写刺史姜坤三坐堂问案。


当时坐了堂,发放了一应事务,即令抬出放告牌。这寇兄弟抱牌而入,跪倒高叫道:“爷爷,小的们是告强盗得财杀伤人命重情事!”


这里的“放告牌”,就是官府用于接受民众告状的牌子。元明杂剧老爷坐堂,经常有“抬出放告牌去”这样的话。牌置于衙门外,告状者抱牌而进,方可受理。余自强《治谱》卷二“置放告牌”:“凡告衙门人首衙门弊者,抱此牌进,余仿此。”


据弘治《常熟县志》记载,县衙里的这种放告牌只有一面,就有点像今天立案大厅取号机。只有抱着牌子上公堂,老爷才会问案。有人抱进去了,后面再来的人就不能再抱,只能等着这一起审完,放出来,放告牌才能重新使用。

要点三:老爷抓人

《西游记》里的姜老爷,接到状子就马上下令抓人,抓来就一通打。其实根据《治谱》,凡告失状后,还有一个查看现场的环节。要么自己去,要么委派捕盗官去被盗地方,先审街坊四邻,问清楚,是明火执仗,还是暗进暗出,邻居们知不知道,是偷抢了一家还是多家。这些都得和原告的诉状对得上才行。否则怎么判断是不是编造的?当然《西游记》不是侦探小说,可以不在乎这一点,一些无关大雅的刑侦环节省略过去也就得了。


在明代久经官场的人都了解:真正知道强盗底细的,其实是衙门里的捕头。所谓“捕役,盗之窟穴也”。每个资深的捕头,除了那点工资之外,每月都有一笔“月钱”,这钱是哪里来的?当然是惯盗们孝敬的。这种惯盗,捕头们都是门清门清的,就是用来养着收孝敬的。所以《治谱》说了这样一段话:

凡属真正惯盗。此辈(指捕头)岂惟不拿,且从而庇护之。养为赚钱之资。甚至有泄机于彼,而使远逃潜踪。地方大盗生发,失财果多,待失主递失状后,有司宜差着实人乘夜呼唤积年老捕。老捕家如有踪迹可疑之人,一便擒来审问,甚至有随身之赃一时并获者。


遭了盗抢,第一时间竟是去资深公安干警家里抓人,往往一抓一个准。说实话,贫道看到这,不得不给这位陕西巡抚点个赞,这就是工作经验!

但是,如果在这种老捕头家抓不到人,就每三天一催。只要人赃俱获,就拿赃款一半赏捕头,这就是所谓:


每三日一比(催逼),如拿获真盗,起获真赃,即将失主获赃分半给赏,吩咐谆切,着实力行。


 

要点四:强盗收监

老爷审了案,不管有没有结案,嫌犯要收监。《西游记》这段写得极真实:

可怜把四众捉将进去,一个个都推入辖床,扣拽了滚肚、敌脑、攀胸,禁子们又来乱打。三藏苦痛难禁,只叫:“悟空!怎的好?怎的好?”行者道:“他打是要钱哩。常言道:‘好处安身,苦处用钱。’如今与他些钱便罢了。”三藏道:“我的钱自何来?”行者道:“若没钱,衣物也是,把那袈裟与了他罢。”三藏听说,就如刀刺其心。一时间见他打不过,又要得紧,无奈只得开言道:“悟空,随你罢。”


这里的辖床、滚肚、敌脑、攀胸,都是古代束缚囚犯的刑具。辖床,又名柙床、押床、匣床,床形刑具,将囚犯全身固定于内,不能移动。头顶头发系在环里,脖子有锁,胸前有拦胸铁索,肚子上有压腹木梁,两手、腿脚,都牢牢锁住。然后盖上盖子。这片盖子叫“号天板”,上面密密麻麻全是朝下的钉子。盖上后,钉子尖离人不到二寸。值班的狱卒就在这“号天板”上睡觉。(明吕坤《新吾吕先生实政录》)


这号天板上,也未必上那么多钉子,有时候只是两根,然而这两根正好在眼睛前面。只要身子一抬,眼睛就瞎了。(清李修行《梦中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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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8_6a

    准备讲多少集?

    浮阳刀客 回复 @8_6a: 到底了

  • 窗外的海

  • 探花不是第三

    李老师, 想问句题外话, 以您对道家文化的熟识程度, 想请教一个问题,相传写乐育堂语录的黄元吉真人活了600余岁, 这是真的吗? 网上查不到啥具体的说法

  • 名探CHE

    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