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岁女子药物过敏7年后死亡,患方5次起诉要求医院赔偿丨医法汇

29岁女子药物过敏7年后死亡,患方5次起诉要求医院赔偿丨医法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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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药能治病,亦能致命,为防止迟发性过敏反应的发生,用药前应详细询问患者用药史、过敏史及家族过敏史,对曾发生过迟发性反应的患者应严禁再次使用致敏药物。医护人员应加强巡视,密切观察患者用药反应及病情变化。在观察病情时除观察过敏性休克等症状外,一旦发生过敏性反应应及时给与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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