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被感知到的爱就不是爱,对吗?-第一口奶

没有被感知到的爱就不是爱,对吗?-第一口奶

00:00
11:14

全文:(#第一口奶#)

——没有被感知到的爱就不是爱,对吗?——

这其实就是为什么存在一个全知全能的上帝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决爱的问题。

在上帝存在的前提假设下,爱的最终评价在于上帝,既然上帝全知全能,世界上自然不存在“不被感知的爱”。

于是实践爱、付出爱的人不必去考虑——或者至少不必强迫性的考虑什么广告植入之类的问题,不必执着于被爱的对象是否知道、是否理解、是否认可自己所做的是不是出于爱,而只需要考虑一些技术性的问题,那就是爱的具体效果如何。

啥意思呢?

意思是我自己确信我是出于爱,我就不纠结“我这到底是不是出于爱”这个问题了,只剩下“出于爱为什么没有造成对象的净收益”这样的技术性问题。

被爱的对象可以批评“你这个爱得都不好,我没啥收益”,这个是有效的。但是批评“你这根本不是出于爱”,我tm直接当耳旁风。

因为这是我和上帝之间的事,只有上帝有权力下结论,我都没这资格,何况是离得更远、更无知的你?

你的结论没有任何意义。

觉得不爽就说你的不爽,不爽问题也许可以解决,我这是不是出于爱你说了也不算,对我也不可能形成什么影响,纯属徒劳的浪费我的时间并招致自己的损失——我是不可能不给你点教训的。

不是因为你这话伤我的感情,而是因为绝不能让你自居为神还毫无教训。

你养成这种动不动断言谁爱谁不爱的混账习惯,随时随地可能被不知道哪个地狱使者干掉——人是听不得任何人擅自判断自己是不是爱的,任何人都听不得任何人对自己下这种判断。

你能做的极限就是“列出爱的正确做法,让各位当事人自己反省爱得对不对”——注意,极限水平只能到“爱得对不对”而已。因为只有“明知何为正确,但确信自己偏不要做”才能由“爱得不妥”上升到“不是出于爱”。

很显然,你作为外人最多能基于客观事实、统计数据去说某人爱得不妥,因为“不是出于爱”必须要加上“不打算改进”这个只有当事人自己才知道的主观信息才能成立,已经超出了任何别人能下结论的逻辑极限。

正是因为如此,才没有人能忍受别人来断言自己是不是出于爱——你谁啊?你凭什么断言我打算怎么做?你又不像上帝会读心术,你有什么资格断言我是怎么想的?

极易挨打。

我只担心上帝——那个了解一切隐情、知道一切苦衷、明白一切无奈的完全公正的存在——是否会同意这已经是爱的选择。

我不太担心不知隐情、不明苦衷、不解无奈的人——哪怕是被爱的对象——是否同样同意。

事实上,但凡你真的爱过一个人,就会发现这是容不得你纠结的——你没有权利也没有条件去要求对方来知道隐情、了解苦衷、理解无奈,因为做到这些的成本极其巨大,还需要凡人难以达成的资质和悟性。

这几乎是不可指望的。

如果一定要纠结“必须被感知 / 承认 / 理解”的前提,那么有很多事——甚至是绝大多数的事都没法做了。

来个最简单的——哪个婴儿记得母亲喂的奶?感知得到母亲盖的被?

难道不喂了?不盖了?

还是说明知婴儿无知无觉、也不会记得、不会认可,还是去喂了、盖了,这不叫爱?

你否定一下试试?你是不是想种族灭绝啊?


爱——至少在发心、动机层面——没有“需要被感知到”甚至“需要被爱者认可”这个必要条件。

人最多只能责备爱的效果。

除非对方自己主张、自己承认,否则永远没有资格和立场去判定谁的行为不是爱,尤其是无法逆着对方自己的主张加以否定。

你能做的,只能是两条:

1)基于对方声明的爱,用爱内在的逻辑规则来探讨对方的行为方式,影响对方的变化。

2)基于自己的自由,拒绝对方对你的作为。

这其中不包括用“我感知不到你的爱意”来证明“你这根本不是爱”这种人人在用,但其实既不成立、也无效果、只会恶化现状的胡来。

很多小孩子之所以死死的咬住这个鬼办法不放手,是因为上面的第二个工具ta们在成年之前没法对监护人使用,而第一个工具ta们又完全没有掌握,自己说不出个一二三四来,所以才会迷信这种情绪武器。

但实际上对这情绪武器的实际效果根本没有做过审计,没有算过细账。ta们只是夸大了这个情绪武器在发泄的当时带来的短暂权力快感的估值,然后把随后受到的惩罚、损失视为“反正我怎么做都会被骂/被禁足/被扣零花钱/被加重监管”而不计入额外损失,才做出了“这是可选的、甚至是最佳的方案”的错误结论。

实际上,对小朋友们而言,最明智的选择是加紧掌握第一条的运用——也就是学习、领悟爱的内在逻辑规则,同时学会克制情绪,不要用什么“你这根本不是爱”“你对我根本没有爱”这种一时痛快、后患无穷的蠢话给自己挖更深的坑。

更不必说去寻求什么“不被感知就不是爱”这种根本不堪一击的“理论”来增加“不是爱”流星拳的威力了。

父母拿出“喂奶是不是爱”、“睡着了盖被子,还没睡醒就拿走了”、“默默在门口守卫”这些例子,就要当场哑口无言。

接着要挨的骂还要加倍。

编辑于 2024-03-18

---

出处:
https://www.zhihu.com/answer/3434650809
PDF:(目前,移动端、PC端可用)
https://maipdf.cn/est/d675e1a156553a/pdf

---

以上内容来自专辑
用户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