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刑侦剧《我是刑警》大火出圈,最新剧情以轰动全国的周克华案为原型,引发网友关注。据红星新闻报道,有网友发现,某短视频平台竟然出现自称“周克华情人张某英”的账号,但已被禁止发布作品。
12月11日,记者走访张某英老家所在乡镇,当地知情人士称该账号系假冒,使用人并非张某英本人,事发后张某英已到宜宾当地派出所报警求助。11日下午,记者发现,在该短视频平台已无法搜索到该账号。
学者胡泳曾形容眼下的自媒体环境,就像萧红笔下的呼兰河小城,“事情一发,全院子的人做论的做论,做传的做传,还有给做日记的。”现在,巨大的流量诱惑下,一些人已经不满足于做个添油加醋的第三方了,而是直接“化身为当事人”,以假乱真,疯狂蹭流量。
用时髦的说法,互联网上似乎已然出现了一条“假冒热点事件当事人赛道”。在“黑红也是红”的扭曲逻辑之下,近年来踏足这一赛道的并非少数。
此前沸沸扬扬的“猫一杯”事件中,就有人出来冒充“秦朗舅舅”,煞有介事地介绍“外甥”所在学校,短时内赢得大量关注;“上海女教师被举报出轨未成年学生”一事引发关注后,多个疑似“涉事女教师开直播”的社交账号出现,从衣着、妆容上模仿涉事女教师开直播、赚打赏;还有地铁大爷逼迫少女让座事件后,网络上竟然同时出现了这位大爷的“女儿”“妻子”出来“含泪喊冤”,最终,也被证实为“赝品”。
此番冒充所谓“周克华情人张某英”的博主,就是这个“赛道”上翻车的最新案例。冒充曾经作为犯罪人员的“周克华情人”,这首先并非什么光彩之事,暴露了一种扭曲的、畸形的、唯流量、唯利益至上的价值观。
其次,张某英已经为犯下的罪行付出了应有代价,出狱之后开启了新的人生。居心不良的博主以冒充她本人的方式将其重新拽进舆论风波,勾起沉重的回忆,这很残忍,也严重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显而易见,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民法典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条文。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散布谣言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要被处以罚款、拘留等惩罚。
所以,流量虽然很有诱惑力,但“带毒的流量”不可轻易触碰。话语平权的自媒体时代,所有人对所有人的传播格局已经实现,流量就此成为巨大的变现资源。但在流量的狂欢中,也出现了造谣传谣、网络暴力、民粹情绪泛滥等乱象。
这意味着,不是所有流量都可以蹭,不是所有“赛道”都可以往上卷。那种“向下的流量”“带毒的流量”贻害无穷,全社会必须对此高度警惕。
不论是《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还是中央网信办整治“自媒体无底线博流量”专项行动,都对不择手段蹭炒社会热点的行为做出了否定表态。此番事件中,涉事博主已被封禁,等待其的很可能还有严肃的法律惩罚。这再一次向那些对流量虎视眈眈的博主敲响警钟:网络虽是虚拟空间,但从来不是法外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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