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9时许,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高等级公路大队一中队民警徐伟、辅警胡淳巡逻至机场二通道巡逻至距离收费站大约200米的位置时,发现一辆号牌为鄂HDM***的白色小汽车停在应急车道内,后方未摆放任何警示标志。徐伟立即停车,与胡淳一起做好安全防护后上前查看情况。只见车辆未熄火,车灯也处于开启状态,而驾驶员和副驾驶员皆躺在车内。两人多次敲打车窗并喊话,车内人员却毫无反应。徐伟怀疑车内人员可能有意外情况,迅速将车门打开后,闻到一股浓烈的酒气。
经过反复的喊话和拍打驾驶员的肩膀后,终于将驾驶员唤醒。经民警询问得知,驾驶员李某当天早上下夜班后,与同事吃早餐时喝了二两白酒。虽有些醉意,但他心存侥幸上了高速。当行驶至机场二通道收费站时,酒劲上头无法继续驾驶,便打算在应急车道睡一会儿后再继续前行。
徐伟立即在现场对李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现场呼气结果显示为60mg/100mL,已达到酒驾标准。两人迅速带离李某及其驾驶的车辆至一中队驻地。在中队,民警徐伟、丁晓安依法对李某进行了教育和处罚。
武汉交警提示:酒驾醉驾既是对自身安全的忽视,也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请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行为,时刻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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