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8.4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00:00
03:35
第四节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平方米)为计税依据。
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以不动产管理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应纳税额依据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和适用单位税额计算。
计算公式如下:
年应纳税额=计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土地使用权由几方共有的,由共有各方按照各自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例8 - 1】 某市一商场坐落在该市繁华地段,企业土地使用证书记载占用土地的面积为6000平方米,经确定属一等地段;该商场另设两个统一核算的分店均坐落在市区三等地段,共占地4000平方米;一座仓库位于市郊,属五等地段,占地 面积为1000平方米;另外,该商场自办托儿所占地面积2500平方米,属三等地段。 假设商场所在地一等地段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4元/平方米、三等地段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2元/平方米、五等地段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1元/平方米,请计算该商场全年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
(1)商场占地应纳税额=6000×4=24000(元)
(2)分店占地应纳税额=4000×2=8000(元)
(3)仓库占地应纳税额=1000×1=1000(元)
(4)商场自办托儿所按税法规定免税。
(5)全年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24000+8000+100 0=33000(元)
【例8 - 2】 某生产企业2023年6月前共计占用土地面积80000平方米,其中:生产厂房占地面积50000平方米、厂区内绿化用地20000平方米、办公用房占地 8000平方米、自办幼儿园占地2000平方米;因生产扩张办公需要当年7月新购办 公楼一栋,成交价格2000万元,当月交付使用,新办公楼占地面积600平方米;因临 时经营需要10月无偿借用附近某免税单位的简易房产用于存放货物,该房产占地1200平方米,借用期限为半年。假设企业所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为4元/平方米,请计算该企业2023年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1)按规定,企业自办幼儿园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厂房占地、厂区内绿化用地、办公用房占地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该企业原先占用土地应缴纳城镇土地 使用税=(50000+20000+8000)×4=312000(元)。
(2)按规定,新购买的办公楼从交付使用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新办公楼占地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600×4÷12×5=1000(元)。
(3)按规定,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应从出借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该企业占用免税单位的房产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1200×4÷12×2= 800(元)。
(4)该企业2023年共计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312000+1000+800=313800(元)
以上内容来自专辑
用户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