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朝才,男,汉族,1975年2月生,四川宜宾人,1995年9月参加工作,1999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原宜宾县李场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原宜宾县农业局党委书记、农业局局长、农机局局长,叙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委书记、局长。
2021年3月,罗朝才因涉嫌严重违法,接受筠连县监委监察调查。
2021年5月,罗朝才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叙州区纪委纪律审查。
2021年9月,罗朝才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和受贿犯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21年12月,罗朝才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8万元。
【案探】
“我当领导干部20年,全家本该‘住行不愁、衣食无忧’,但由于一个‘贪’字和‘越有越想有,越好越想好’的攀比思想作怪,让我陷入了‘既想当官又想发财’的深渊,我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坐在留置室的罗朝才捶胸顿足、痛悔不已,正印证了那句警示:身后有余忘缩手,眼前无路想回头。
宜宾市叙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罗朝才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无本万利,假意退股捞了120万
罗朝才出身农家,父母省吃俭用支持他通过读书改变命运。怀揣“跳出农门”的梦想,罗朝才硬是凭着一股刻苦钻研的韧劲,考上那个年代人人羡慕的中专学校。毕业后,他被分配到乡镇政府工作,成为一名国家干部。罗朝才吃得苦、耐得烦,一路摸爬滚打,短短几年时间就成为业务骨干,也逐渐有了“能干事”之名。
2003年,28岁的罗朝才被提拔为副科级干部,33岁提任宜宾县李场镇镇长。从一个“农家娃”到“一镇之长”,罗朝才用10年时间完成了华丽转身,可谓春风得意马蹄疾。但是,得意之时往往也会让人忘乎所以,也正是在李场镇任职期间,成了罗朝才人生的分水岭。
担任李场镇镇长后,罗朝才力主推动乡镇的房地产开发与农贸市场建设,“我全身心投入乡镇建设,一心谋划让乡镇经济快速发展的路子。”渐渐地,乡镇发展步入快车道,各种工程项目、产业招商纷至沓来。
对罗朝才而言,施展才华的平台大了,跟在后面当“拉拉队”捧场的队伍也长了。起初,他对“有心之人”的“围猎”还有所防范。然而,在争取项目、对外招商过程中,罗朝才心态也逐渐发生变化,用他自己的话说,“看到那些‘不起眼’的老板们过着花天酒地的生活,我开始幻想自己也能当‘老板’,获取更迅速、更大额的金钱利益。”
在日常交往和吃喝过程中,罗朝才的这点心思被别有所图的李场镇住建所工作人员陈某某等人看穿。于是,他们邀请罗朝才共同入股镇上的农贸市场建设项目,罗朝才欣然应允。为规避风险,罗朝才以同学张某名义入伙经营,自己则躲在幕后坐收渔利,穿着“马甲”做着“权钱交易”之事。
随着项目的推进,合伙人需按股投入资金,但此时的罗朝才心里又开始盘算,投资亏本了怎么办?入股的事情被发现怎么办?思前想后,罗朝才想到了“空手套白狼”的“妙计”。于是,他以退为进,以“资金紧张”为由提出退股,其他投资人为得到罗朝才的关照,遂提出不仅不让其出资,而且还分其12%的干股。就这样,罗朝才通过虚假出资的方式先后谋取利益120余万元,并陆续变现到手48万元。
事后,罗朝才授意其他投资人将项目分红的钱分多次转到其不同亲戚名下,同时伪造与张某等人的借款凭证,并让张某咬定48万元是“借款和利息”,企图以借贷的方式掩盖其受贿的事实。
趋利避害,行情不好强行退股
人只一念贪私,便销钢为柔,塞智为昏。第一次“出手”来得如此顺利,罗朝才为自己灵活的“经济头脑”沾沾自喜,并认准了投资入股所分管项目并找他人代持的“生意经”,既较为隐蔽,又收益颇丰,属实是条“生财之道”。
此时,已升任李场镇党委书记的罗朝才开始利用对决策事项的“话语权”,为自己主动“招揽生意”,表面上是为公,继续推进乡镇城镇化发展,实则假公济私,“师出有名”地把项目交给利益关系人,进而借机敛财。
有了前期在镇农贸市场和房地产建设中的成功经验,罗朝才积极推进镇上的大塔社区农贸市场及商住楼建设。在该项目招标完成的当天,他便“主动出击”,找到中标老板韦某某,提出想要入股经营、一起“发财”的想法。韦某某考虑到罗朝才是乡镇“一把手”,在项目推动、资金拨付、项目验收等方面都能说上话,便欣然同意罗朝才出资35万元持有该项目5%的股份,并帮其代持。
然而,随着大塔社区到屏山县的快速通道建成通车,大大缩短了当地居民到屏山县的距离,居民们纷纷到屏山县城购房,导致大塔社区的农贸市场摊位、商品房销路大大受阻。罗朝才眼看该项目的利润不如预期理想,立马“调转车头”,提出退股。
“他给我说了几次退股,我都搪塞过去了,后来他直接约我当面商议退股的事,实在拗不过了。”商人韦某某表示。见面后罗朝才直接要求对方收购他的股份,还变本加厉提出,“我入股的35万本金当做我借给你的,你用了这么久,利息就算成35万,你总共给我70万就可以了。”
由于担心罗朝才在日后的工程项目建设中找其企业的“麻烦”,韦某某不得已同意退股,在两人几番讨价还价后,最终,韦某某花费60万元收购了罗朝才的股份,并写下欠条。截至案发,韦某某共计支付本利39万元。
来者不拒,桌椅板凳都不放过
一旦贪婪之心萌芽,欲望之手便如影随形。从最开始的小心翼翼到最后的来者不拒,从乡镇镇长到区级部门“一把手”,罗朝才雁过拔毛,可谓一路走一路收。
“因为手上有权力,那些老板都有求于我,我坚信他们不会推辞,有时还巴不得我开口。”2017年,罗朝才的岳父母家中需搭建一个采光棚,其时罗朝才已调任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和城镇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他一个电话叫来工程老板王某让其安排施工。“我当初给他报价1.5万,然而实际施工成本是花了3万余元的。”王某之后回忆道,在采光棚搭建完成后罗朝才提出支付施工款时,自己客套推辞了一番,罗朝才竟一点也不客气地将这当成是朋友的帮忙,心安理得地接受。
这样的事情在罗朝才身上多次发生。2019年,罗朝才家装修新房,他让相熟的工程老板蔡某帮忙做装修设计。房屋装修设计完成后,他不仅对设计费用只字未提,而且当蔡某提出要送一台电视机作为乔迁礼物时,他竟主动将自己心仪很久的市价3.2万元的电视机型号发送给对方,并轻飘飘地说了一句“买这款就好了”。
“罗局长,灯具已经安装好了,钱我已经付了,就当作我送您的搬家礼物了。”当有老板表示自己有朋友在做灯饰时,他也毫不避讳地让老板陪同一起去选购灯具,相关货款自然由老板支付。如法炮制下,家中的大件家电、灯具、饭桌椅子都有老板买单奉送。老板们“懂事”,罗朝才也要有所“表示”。此后,他多次为老板蔡某、王某在项目承揽和推广业务上提供帮助,做足了“权钱交易”的“生意”。
经查,罗朝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企业老板和工程承包商在项目获取、款项划拨、竣工验收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好处费共计163万余元。官商“跨界”、亦官亦商的罗朝才走向了“错位”人生,亲手为自己的事业发展画上了沉重的休止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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