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

上海: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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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据“上海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官方公众号消息,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等四部门发布通知称,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上海市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与此同时,通知对个人住房交易税收事项进行明确。其中提出,对个人转让住房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根据规定实行个人所得税核定征税,以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对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个人购买住房涉及的契税,按照《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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