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全球疫情仍在蔓延,世界经济严重衰退,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是否要为经济发展让路的声音再次响起。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曾给出准确论断“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然而,生态环境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在保护生态问题上态度冷漠,这反映出个别干部生态意识薄弱,对环保的认识仍存在不少偏差。对此,唯有扎实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助力经济高水平发展。
推动生态经济协同发展,实现高质量发展,需权责明确,厘清边界。在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过程中,权责分配是政务管理规范化的重要举措。权责之间有清晰的划分和界定,是生态治理工作有序开展的前提,能减少内耗和不必要的纠纷。比如在“中华鲟死亡“事件中,由于产权归属不清导致的相互推诿,在中华鲟保护上的不作为,政府项目建设上的乱作为,最终酿成了惨剧,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应以此为鉴,明确责任主体,明确企业和政府间的责任和边界,助力协调生态与经济共同发展。
推动生态经济协同发展,实现高质量发展,需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在“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统筹指导下,也要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差异化的政策,绝不能为发展经济而破坏生态。一方面,对于经济发达的地区而言,可以设置更为严格的环境政策要求,更需要牢固树立生态红线思维,如在城市中构建生态体系与管理制度;另一方面,对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为薄弱的地区,应充分尊重当地资源环境承载力,通过对资源的非破坏性开发,满足当地居民对于提高收入水平的需要。多方合力,协同推进区域绿色经济一体化发展。
推动生态经济协同发展,实现高质量发展,需严格问责,令行禁止。早在春秋时期,吴国孙武朝堂练兵,对违拗者即便是吴王爱姬也军法从事,不容分毫,推动变法成就了吴王阖闾的霸业;但H公司即便已被曝光和调查,仍罔顾禁令擅自施工,直接导致了大量中华鲟的死亡,这一漠视法规的行径损害了行政法规的权威,伤害了人民的感情,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要做到严格问责,一方面干部要增强责任意识,另一方面相关部门也要强化考核追究,双管齐下,才能立竿见影。
恩格斯告诫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会对我们进行报复。”以往,一些领导干部没有认清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对立统一的关系,片面地认为经济发展难免要牺牲环境。这就要求我们实现高质量发展,将生态环境建设和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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