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刚刚,听到瑞丰的一片话,瑞宣都没往心里放。可是,他却听进去了:暑假后要裁减英文钟点。虽然老二别的话都无聊讨厌,这点消息可不能看成耳旁风。假若他的钟点真的被减去一半或多一半,他怎么活着呢?他立起来。他觉得应当马上出去走一走,不能再老这么因循着。他须另找事作。为家计,他不能一星期只教几个钟点的英文。为学生,他既没法子给他们什么有益的指导,他就该离开他们——这不勇敢,可是至少能心安一点。去到处奔走事情是他最怕的事。但是,今天,他决定要出去跑跑。
他走在院中,小顺儿和妞子正拉着瑞丰从祁老人屋里出来。
"爸!""我们看会去!小顺儿极高兴的叫。"什么会?"瑞宣问。
"北平所有的会,高跷,狮子,大鼓,开路,五虎棍,多啦!多啦!今儿个都出来!"瑞丰替小顺儿回答。"本来新民会想照着二十年前那样办,教城隍爷出巡,各样的会随着沿路的耍。可是,咱们的城隍爷的神像太破旧了,没法儿往外抬,所以只在北海过会。这值得一看,多年没见的玩艺儿,今天都要露一露。日本人有个好处,他们喜欢咱们的旧玩艺儿!""爸,你也去!"小顺儿央求爸爸。
"我没工夫!"瑞宣极冷酷的说——当然不是对小顺儿。
他往外走,瑞丰和孩子们也跟出来。一出大门,他看见大赤包,高第,招弟,和胖菊子,都在槐荫下立着,似乎是等着瑞丰呢。她们都打扮得非常的妖艳,倒好象她们也是一种到北海去表演的什么"会"似的。瑞宣低下头,匆匆的走过去。他忽然觉得心里闹得慌,胃中一酸,吐了一口清水。他刚才想过,山木与别的日本人的疯狂,是必须教中国人给打明白的。可是,大赤包与瑞丰却另有一种疯狂,他们把屈膝与受辱看成享受。日本人教北平人吃不上粽子,而只给他们一些热闹看,他们也就扮得花花绿绿的去看!假若日本人到处遇到大赤包与瑞丰,他们便会永久疯狂下去!他真想走回去,扯瑞丰两个大嘴巴子。看了看自己的手,那么白软的一对手,他无可如何的笑了笑。他不会打人。他的教育与文化和瑞丰的原是一套,他和瑞丰的软弱只有程度上的差别而已!他和瑞丰都缺乏那种新民族的(象美国人)英武好动,说打就打,说笑就笑,敢为一件事,(不论是为保护国家,还是为试验飞机或汽车的速度,)而去牺牲了性命。想到这里,他觉得即使自己的手不是那么白软,也不能去打瑞丰了;他和瑞丰原来差不多,他看不起瑞丰也不过是以五十步笑百步罢了。
更使他难过的是他现在须托人找事情作。他是个没有什么野心的人,向来不肯托人情,拉关系。朋友们求他作事,他永远尽力而为;他可是绝不拿帮助友人作本钱,而想从中生点利。作了几年的事,他觉得这种助人而不求人的作风使他永远有朋友,永远受友人的尊敬。今天,他可是被迫的无可奈何,必须去向友人说好话了。这教他非常的难过。侵略者的罪恶,他觉得,不仅是烧杀淫掠,而且也把一切人的脸皮都揭了走!
同时,他真舍不得那群学生。教书,有它的苦恼,但也有它的乐趣。及至教惯了书,即使不提什么教育神圣的话,一个人也不愿忽然离开那些可爱的青年的面孔,那些用自己的心血灌溉过的花草!再说,虽然他自己不敢对学生们谈论国事,可是至少他还是个正直的,明白的人。有他和学生在一处,至少他可以用一两句话纠正学生的错误,教他们要忍辱而不忘了复仇。脱离学校便是放弃这一点点责任!他难过!
况且,他所要恳求的是外国朋友呢。平日,他最讨厌"洋狗"——那种歪戴帽,手插在裤袋里,口中安着金牙,从牙缝中蹦出外国字的香烟公司的推销员,和领外国人逛颐和园的翻译。因此,他自己虽然教英文,而永远不在平常谈话的时候夹上英国字。他也永不穿西装。他不是个褊(biǎn)狭(xiá)的国家主义者,他晓得西洋文明与文化中,什么地方值得钦佩。他可是极讨厌那只戴上一条领带便自居洋狗的浅薄与无聊。他以为"狗仗人势"是最卑贱的。据他看,"洋狗"比瑞丰还更讨厌,因为瑞丰的无聊是纯粹中国式的,而洋狗则是双料的——他们一点也不晓得什么是西洋文化,而把中国人的好处完全丢掉。连瑞丰还会欣赏好的竹叶青酒,而洋狗必定要把汽水加在竹叶青里,才咂一咂嘴说:有点象洋酒了!在国家危亡的时候,洋狗是最可怕的人,他们平常就以为中国姓不如外国姓热闹悦耳,到投降的时候就必比外国人还厉害的来破坏自己的文化与文物。在邻居中,他最讨厌丁约翰。
可是,今天,他须往丁约翰出入的地方走。他也得去找"洋"事!
他晓得,被日本人占据了的北平,已经没有他作事的地方,假若他一定"不食周粟"的话。他又不能教一家老小饿死,而什么也不去作。那么,去找点与日本人没有关系的事作,实在没什么不可原谅自己的地方。可是,他到底觉得不是味儿。假若他有几亩田,或有一份手艺,他就不必为难的去奉养着老亲。可是,他是北平人。他须活下去,而唯一的生活方法是挣薪水。他几乎要恨自己为什么单单的生在北平了!
走到了西长安街,他看到一档子太狮少狮。会头儿打着杏黄色的三角旗,满头大汗的急走,象是很怕迟到了会场的样子。一眼,他看见了棚匠刘师傅。他的心里凉了一阵儿,刘师傅怎么也投降了呢?他晓得刘师傅的为人,不敢向前打招呼,他知道那必给刘师傅以极大的难堪。他自己反倒低下头去。他不想责备刘师傅,"凡是不肯舍了北平的,迟早都得舍了廉耻!"他和自己嘟囔。
他要去见的,是他最愿意看到的,也是他最怕看到的人。那是曾经在大学里教过他英文的一位英国人,富善先生。富善先生是个典型的英国人,对什么事,他总有他自己的意见,除非被人驳得体无完肤,他决不轻易的放弃自己的主张与看法。即使他的意见已经被人驳倒,他还要卷土重来找出稀奇古怪的话再辩论几回。他似乎拿辩论当作一种享受。他的话永远极锋利,极不客气,把人噎得出不来气。可是,人家若噎得他也出不来气,他也不发急。到他被人家堵在死角落的时候,他会把脖子憋得紫里蒿青的,连连的摇头。而后,他请那征服了他的人吃酒。他还是不服气,但是对打胜了的敌人表示出敬重。
他极自傲,因为他是英国人。不过,有人要先说英国怎样怎样的好,他便开始严厉的批评英国,仿佛英国自有史以来就没作过一件好事。及至对方也随着他批评英国了,他便改过来,替英国辩护,而英国自有史以来又似乎没有作错过任何一件事。不论他批评英国也罢,替英国辩护也罢,他的行为,气度,以至于一举一动,没有一点不是英国人的。
他已经在北平住过三十年。他爱北平,他的爱北平几乎等于他的爱英国。北平的一切,连北平的风沙与挑大粪的,在他看,也都是好的。他自然不便说北平比英国更好,但是当他有点酒意的时候,他会说出真话来:"我的骨头应当埋在西山静宜园外面!"
对北平的风俗掌故,他比一般的北平人知道的还要多一些。北平人,住惯了北平,有时候就以为一切都平平无奇。他是外国人,他的眼睛不肯忽略任何东西。凡事他都细细的看,而后加以判断,慢慢的他变成了北平通。他自居为北平的主人,因为他知道一切。他最讨厌那些到北平旅行来的外国人:"一星期的工夫,想看懂了北平?别白花了钱而且污辱了北平吧!"他带着点怒气说。
他生平的大志是写一本《北平》。他天天整理稿子,而始终是"还差一点点!"他是英国人,所以在没作成一件事的时候,绝对不肯开口宣传出去。他不肯告诉人他要写出一本《北平》来,可是在遗嘱上,他已写好——杰作《北平》的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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