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是平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惠及民生、确保民安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
今年,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四川省消防条例》,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条例》中有哪些新亮点?对全民参与防火灭火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10月21日,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副总队长陈硕走进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和大家进行“云分享”。
“《条例》修订是我省地方消防法治建设的一件大事,目的就在于通过地方立法,在进一步强化、细化、具体化上位法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更加贴近四川实际情况、体现区域发展状况、顺应现代消防工作要求,努力以法治力量推动提升‘消’的能力,增强‘防’的效果。”据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副总队长陈硕介绍,《条例》制定于1999年,并于2002年、2004年进行了两次修正,2011年作了修订。
原《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在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消防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出现了消防安全责任制不健全、部门履职不到位、监管模式不科学、单位主体责任未完全落实以及基层消防监管力量薄弱等问题。修订《条例》,就是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建立有效防控应对机制,补齐制度上的短板和漏洞,为消防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这次《条例》的修订,从立项起草、调研论证到出台实施历时两年。修订后的《条例》共八章七十六条,以“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为立足点,包括总则、消防安全责任、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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