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哀公二十五年》
【傳】
二十五年夏五月庚辰,衛侯出奔宋。衛侯為靈台於藉圃,與諸大夫飲酒焉。褚師聲子襪(wà)而登席。公怒。辭曰:“臣有疾,異於人。若見之,君將(士月+殳,嗀)(hù)之。是以不敢。”公愈怒。大夫辭之,不可。褚師出,公戟(jǐ)其手曰:“必斷而足。”聞之,褚師與司寇亥乘曰:“今日幸而后亡。”公之入也,奪南氏邑,而奪司寇亥政。公使侍人納公文懿子之車于池。
初,衛人翦夏丁氏,以其帑賜彭封彌子。彌子飲公酒,納夏戊之女,嬖,以為夫人。其弟期,大叔疾之從孫甥也,少畜於公,以為司徒。夫人寵衰,期得罪。公使三匠久。公使優狡盟拳彌,而甚近信之。故褚師比、公孫彌牟、公文要、司寇亥、司徒期因三匠與拳彌以作亂,皆執利兵,無者執斤。使拳彌入于公宮,而自大子疾之宮噪以攻公。鄄子士請禦之。彌援其手曰:“子則勇矣,將若君何?不見先君乎?君何所不逞欲?且君嘗在外矣,豈必不反。當今不可,眾怒難犯,休而易間也。”乃出。將適蒲,彌曰:“晉無信,不可。”將適鄄,彌曰:“齊、晉爭我,不可。”將適泠,彌曰:“魯不足與,請適城鉏以鉤越,越有君。”乃適城鉏。彌曰:“衛盜不可知也,請速,自我始。”乃載寶以歸。公為支離之卒,因祝史揮以侵衛。衛人病之。懿子知之,見子之,請逐揮。文子曰:“無罪。”懿子曰:“彼好專利而妄。夫見君之入也,將先道焉。若逐之,必出於南門而適君所。夫越新得諸侯,將必請師焉。”揮在朝,使吏遣諸其室。揮出,信,弗內。五日,乃館諸外里。遂有寵,使如越請師。
六月,公至自越。季康子、孟武伯逆于五梧。郭重僕,見二子曰:“惡言多矣,君請盡之。”公宴於五梧。武伯為祝,惡郭重,曰:“何肥也!”季孫曰:“請飲彘也。以魯國之密邇仇讎,臣是以不獲從君,克免於大行,又謂重也肥。”公曰:“是食言多矣,能無肥乎?”飲酒不樂,公與大夫始有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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